1安全生产的管理体制
我国既定的生产战略方针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安全这一因素在生产中占据着核心位置,首先要保证现场的操作人员或者管理人员的人身安全,始终把安全作为第一要素。在能够保证安全生产这一前提条件下,完成既定的生产目标。虽然说矿井建设过程中很难做到将生产事故完全消除,但是如果树立起安全责任意识,采取到位的预防措施,那么发生事故的概率可以大大的降低。我国在不同的时期制定了一些法律法规,其中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其中诸多条款涉及到了安全生管理,为安全生产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实现了安全生产管理替你。企业自身做好安全措施、行业加强管理、国家做好监督工作、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从业者遵纪守法,这是我国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体制职责。企业对安全生产负责要做到责任到位、投人到位、措施到位,也就是“三个到位”。只有认真的把“三个到位”具体落实下去,严格的执行才能将现场安全生产的既定目标完成。
2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的目的旨在完成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做好相应的预防措施所建立起来的一种约束管理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岗位责任制以及经济责任制中最重要的就是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各项规章制度当中,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占据着核心位置,同时也作为一项最为基本的管理责任制度。只有所谓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才能算作一个真真正正的健全的、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度。横向到边的目的在于确保各职能部门都能以身作则,树立起自身的安全生产职责,纵向到底在于自上而下的所有部门职责的确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制度在安全管理制度中占据着重要地位,提升安全设施,改善现场条件,有效的预防现场的安全事故。这种制度嘎斯喊了企业的生产条件,为员工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提供了保障,对于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生产效益的提高都产生积极的意义。安全生产教育有效的培养安全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有效的落实安全生产方针,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有效的预防一些违规操作行为以及操作失误等状况的发生。其作用如下所示:首先,充分的调动管理者以及员工的高度责任意识以及自觉性,促使其对安全生产法规以及相关知识进行认真的学习理解;其次,注重在员工中普及员工中的安全技术知识,提高现场的操作技能,为他人以及自己提供安全保障,有效的提高生产效率。所以,安全生产教育是矿井建设以及生产单位的重要组成部分。仔细采取查证工作,对于所发现的生产过程及安全管理中所存在的隐患、有害与危险因素、缺陷进行评估,对所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查明,对事故发生的必须条件进行分析,对症下药做好防范措施将安全隐患消除,保证安全生产。最常见的安全检查形式如下所示:定期开展安全检查、不定期经常性检查、季度季节安全检查、节假日前后安全排查、专家例行检查、综合性的全面深入检查、职工代表安全抽查等。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一些项目的检查必须是强制性的,主要涵盖一下几方面的项目:矿井风量、风质、风速及环境温度、湿度、噪声,瓦斯、粉尘,提升、运输、装载、通风、排水、瓦斯抽放、压缩空气和起重设备,各种防爆电器、电器安全保护装置,矿灯、钢丝绳等等。
3矿井建设中安全事故的控制
3.1矿井水害的预防与控制措施
做好矿井水害预防控制工作应该做到以下几点:相应的设置好防水隔离岩柱,做好防水闸门以及水闸强的留设。如果岩层面临着较大的水威胁,那么应该在其进出口处要设置水闸门或墙,甚至加设隔离岩柱。应该对矿井的正常用水量以及最大涌水量予以掌握,根据涌水量对排水设备系统进行合理的设置,井下的储存的涌水要及时抽除,所谓的排水系统一般是由水泵、管道以及水仓或者一些排水设备。含水层改造与隔水层加固:对于含水层的特质应该加以分析掌握,通过注浆堵水技术措施将水源的补给通道切断,或者采取类似的切断措施,例如例如留设隔水岩柱、注浆加固隔水层等措施,对含水层加以加固改造。做好巷道的掘进工作,将“有掘必探,先探后掘”作为指导方针原则。
3.2施工火灾的预防与控制
建立完善防火制度措施,加强日常的例行检查工作,加强预防措施,遵守防火安全规章制度,相应的配置安全消防设施,制定防火安全规定章程,采取到位的防火措施,在走廊、大厅等要害位置增设消防报警系统。同时所涉及到的电火花技术措施,例如电气焊、喷灯焊等相关的工作,不要在井下或者井口。
3.3煤尘与瓦斯爆炸灾害的预防与控制
煤矿瓦斯爆炸的有效预防与控制工作也是至关重要的,应该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首先,对瓦斯积聚情况加以预防。确保井下的正常通风,做好现场的瓦斯含量的检查与检测,如果发现瓦斯累积,那么应该及时采取措施排出。严禁携带火具物品下井,例如烟草、打火机或者火柴之类的物品。如果需要用到爆破品或者火工品,那么应该进行严格检查,井下的采掘面需要进行爆破工作,那么最好使用水泡泥。做好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以及管理工作,其防爆性能的功能标准必须达到相关要求;如果施工的现场突发了一系列的紧急事故,那么应该立即采取“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机制。及时采取反制措施,对于突发的事故的蔓延以及扩张趋势加以反制,落实有效机制,加强现场的保护管理工作。等到事故结案工作完成之后,对于事故现场的保护方可结束,所在地区的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相关调查小组对事故所发生的原因予以认定,随后才能将现场的保护予以拆除。
作者:刘丹 单位:河北融洋工程设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