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天津市“菜篮子”工程建设的主要做法
1.1合理规划布局,大力加强中心城区菜市场建设
2011年,天津市标准化菜市场已经发展到266个,面积达70万m2,新增摊位近4000个,在市内6区共62个街道办事处中,基本实现了每个街道办事处辖区至少有1个标准化菜市场,特别是有些人数较多、居民相对集中的街道办事处辖区,菜市场多达4~5个,每个菜市场服务半径为1.5km,可为周边2万~3万名居民提供服务。在此基础上,天津市标准化菜市场还实现了统一形象标识和统一规范管理,部分市场还实现了计价秤统一配置和统一管理,菜市场设施档次明显提高,购物环境明显改善,居民消费也得到了有效保障。例如,天津站后广场老龙头菜市场、梅江龙水园菜市场的开业运营,解决了周边老百姓反映多年的买菜难问题;南开区烈士路菜市场的开业运营,解决了原烈士路市场占路的问题;还有在8个农村新城区和中心示范镇建设的12个菜市场项目,使郊区县群众享受到了与城区市民同等便利的购物条件。
1.2着力解决技术难题
2011年,天津市财政投入2928万元,支持实施了210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项目。深化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逐步构建以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主导,农民合作社为基础,农业科研、教育单位和涉农企业广泛参与的多元化基层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升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水平,完善天津市农业科学院创新核心区、试验示范区和辐射带动区“三区”建设。深化与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中国农业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三院两校”以及日本等国家的技术合作,使农业科技对外合作交流取得重大进展。实施农民素质提高工程,从2008年到2011年,4年间累计培训农民53.9万人,其中47.9万人取得了各类职业资格和学历证书,31.6万人实现就地就近转移就业。2010年,天津市在全国率先出台《天津市农民教育培训条例》,将农民培训制度化。
1.3建立健全稳定物价的长效机制
2012年前11个月,天津市共出动价格监督检查人员2.6万人次,查处价格违法案件220件,实施经济制裁总金额1400余万元,有力规范了市场价格秩序,维护了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天津市认真执行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加强市场供应情况和价格形势分析,做好价格预警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成本调查,跟踪生猪、鸡蛋等主要农产品成本价格变化情况,准确把握价格走势。强化重要时期市场价格监管,以应对强降雨等灾害性天气对农业生产、市场供应和价格的影响,及时研究和部署汛期价格监管工作。
1.4狠抓执法监管,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
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提高农业品质和市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保障,不断强化检测和监管能力。截至2012年,天津市认定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面积达到16万余hm2,无公害农产品总数达到962个,绿色和有机农产品总数达到345个。主要采取的措施有:一是强化日常监测。实行监管网格化管理,提高监督抽检频次和覆盖面。针对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畜产品“瘦肉精”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二是强化保障机制。天津市实行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市与区县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责任书,将质量安全措施落实到各个环节。市和区县监管部门采取制度性监督检测与执法联动,收到良好成效。三是强化质量控制。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完善园区内部质量控制机制。建立农产品质量信息可追溯系统,引导优质安全农产品实行质量信息贴标上市、专卖和配送入户。
2天津市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推进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业经济转型升级的有力举措,是稳定城乡市场供应、实现农民增产增收的重要途径,是科学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现实需要。
2.1进一步强化和落实扶持政策
一是加大财政支持。各级政府设立财政“菜篮子”专项资金,通过贴息、补助、奖励等形式,支持建设“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市场体系、产销对接、良种繁育、应急储备、质量检测、疫病防控、信息体系等项目。建立“菜篮子”产品直控基地开发建设基金、价调基金、风险互助基金。二是加大信贷支持。从简化贷款程序、降低担保门坎、优惠贷款利率、增加贷款额度、延长贷款期限等方面,对“菜篮子”项目给予信贷倾斜扶持[2]。三是试行保险政策。参照水稻等农业政策性保险做法,开展“菜篮子”产品生产保险试点,扩大重要“菜篮子”产品保险在大中城市郊区和主产区的覆盖面,在有条件的地方逐步实现全覆盖。四是实施税费优惠。对“菜篮子”产品初加工和流通企业,实行简化增值税抵扣手续,取消不合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菜篮子”产品出口贸易,按照有关规定减免出入境检验检疫费,继续实行出口退税政策。清理批发市场收费项目,严禁乱收费、重复收费。切实落实国家“菜篮子”产品生产和批发市场用水、用电、用油采用“农水、农电、农油”的优惠政策。
2.2强化基地建设,提高市场供应能力
一是科学规划蔬菜生产基地。进一步加快蔬菜产业重点规划区和原蔬菜重点产业区的水、电、路、林、渠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高效日光温室建设和老旧温室改造步伐,努力改善蔬菜生产基地的基础设施条件,逐步实现蔬菜基地规范化、生产标准化。二是高水平发展水产养殖基地和畜禽生产基地。发展农牧结合规模化养殖模式,建立标准化、生态化养殖基地,推进畜禽养殖加工一体化,重点扶持上规模的生猪基地和蛋禽基地,加快现有屠宰加工企业的改造升级。三是建设一批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及环境保护要求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扎实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加强主要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及时掌握主要动物疫病的流行趋势和规律,提升动物疫病预警预报能力。加强动物检疫监管工作,抓好活畜禽交易市场、屠宰场等重点区域的监管,严防病死、染疫动物进入流通环节。
2.3加强安全蔬菜产地的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
加强对已被认证的安全蔬菜产品产地环境的管理和保护。在一些本地生态环境条件好,当地政府支持力度大、群众发展安全农产品积极性高的地区,要积极引导开展安全蔬菜生产基地建设;对已经通过并取得安全蔬菜产品认证的生产基地,要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的缓冲带或防护带,严禁在产地周边建设各类污染企业和工程,已建的要依法限期治理或搬迁,严防对产地造成污染,确保蔬菜产地的环境质量[3]。在生态环境现状调查和土壤环境状况调查的基础上,筛选出一批生态环境符合标准、适宜开展安全蔬菜生产基地建设的区域,积极创造条件使其逐步转换为安全蔬菜生产基地。推行安全蔬菜产品产地编码制度,推广蔬菜产品产地溯源制度等。
2.4抓好菜市场的合理布局
认真对接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布局规划,把菜市场布局放在与社会公益事业同等重要的位置一起规划。在原有规划的基础上深化细化,根据人口密度、服务半径和居住发展状况认真测算,合理布局菜市场和便民直销店,形成一个以生产基地为依托、批发市场为纽带、菜市场为主体、超市和直销店为补充的“菜篮子”生产流通布局。合理布局超市与农贸市场的分布,按照“大、中、小”相结合的原则,鼓励大型农产品生产企业和批发市场开展加工配送和直供直销;鼓励生产基地与加工、流通企业加强联合,发展订单农业;鼓励生鲜超市到农村建立“菜篮子”产品基地,引导“菜篮子”产品生产企业或批发市场按照标准化、规模化、专业化的要求,进行“菜篮子”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根据城市周边自产自销蔬菜农户的实际情况,规划建设2~3个农户自卖区,将自产自销农副产品的农户集中进去。
2.5以现代物流和信息化为重点提高产销衔接能力
以农贸市场为基础,以批发市场为纽带,以批发企业为核心,进一步理顺物流链条,完善流通设施。在农贸市场方面,加快农贸市场的国有控股步伐,实现菜篮子市场全部公益化;在批发市场方面,升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现代化的果蔬批发市场,建立节能储运设施体系和分级包装等果菜处理体系,逐步实现冷链及气调储运销体系[4]。在其他销售终端方面,大力发展大型超市的生鲜专柜,规范发展社区生鲜超市、小菜店,形成以农贸市场为主、大型超市为辅、社区小店为补充、各类经营业态互补的多层次、多元化销售终端。在大型蔬菜批发市场建立主要蔬菜品种交易量、批发价格的日监测制度,提高信息传递效率,强化对蔬菜生产、市场和价格走势的分析预警;通过天津农业信息网站、12316农业服务热线等新兴传播平台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引导蔬菜种植户、经营者合理安排生产和经营活动,稳定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市场预期。
作者:程爱华 单位:天津农学院经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