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师音乐教育应当面向全体学生,培养具有全面基础技能的音乐教师
关于师范教育应体现师范性的问题,我国老一辈音乐家早在20多年前就指出“高师音乐专业应尽快拨正办学方向”“注意有些教师鼓励学生面向舞台而忘记讲台的错误倾向”①。据笔者了解,当前一些音乐师范院校还存在高年级开设类似“主修”课程的做法。当然,如果“专才教育”是建立在“通才教育”的基础之上,能够为将来的本职工作服务,起到“锦上添花”的作用,倒也未尝不可。但是对于那些在第四学期考试中技能课达不到分数线的学生,就免去学习这门课的资格,试问这种教育形式如何能培养出合格的基础教育音乐教师?这种做法是扩招不择生源质量、教师奇缺带来的后果?还是只热衷于培养优秀学生的“专才教育”思想理念根深蒂固呢?新课标基本理念之一即是“面向全体学生”。笔者认为,高师音乐教育更应当首先“面向全体学生”才是当务之急,对达不到要求的学生,不但不应该取消资格,相反,校方还应该制定相应的制度,督促其继续学习直到达到各学科最基础的水平(即能胜任基础音乐教学的水平)后方能毕业。
二、审美教育应贯穿于技能教学之中,技能教学应广泛涉及本技能的各个层面,提倡综合性、多元性
1994年,李岚清同志在国家教委艺术教育委员会的座谈会上就明确指出:“艺术教育主要不是技术教育,不能只是教学生弹琴、拉琴、唱歌,而主要是培养学生的审美情趣,提高他们对艺术的鉴赏力。”②这不仅仅是对中小学音乐基础教育的要求,更是对以培养中小学音乐教师为目标的高师音乐教育的殷切期望。就技能课本身而言,注重拓宽学科广度,提倡学科综合性尤为重要。笔者认为,声乐课程应将戏曲、民歌等曲种的唱法及教法都纳入教学大纲;钢琴课程除了开设即兴伴奏与键盘和声以外,看谱视奏、看谱移调演奏的训练也应贯穿在教学过程中;声乐和钢琴相结合的弹唱课应放在整个高师教学的重要位置,以培养学生全面的素质及能力。
三、高师的各学科教学形式应力求灵活多样,给学生提供更多的语言表达、社会交往和提高组织能力的机会
在音乐教育学的范围里,声乐、钢琴、音乐作品分析、乐理、作曲法、曲式学、风格学和音乐史代表的都是教学客体,另一方面,从事音乐活动的人是“多种多样的主体”。③如何将学生这一主体培养为具有健全人格和全面音乐素养的音乐教育人才,是高师音乐教育各科教师的责任。一方面各课程教师要明确“教”与“学”的基本问题和规律,将示范、启发、询问、讲授、系统归纳等多种教学方法运用到教学中来,活跃课堂气氛,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造潜力;另一方面,学校不仅要举办全能技能大赛,还要定期开展学生演讲比赛、模拟微格教学竞赛、教案评比和中小学教材教法研究性论文竞赛等,为培养学生胜任教学工作的各种能力做好充分的准备。
四、根据我国音乐教育实际,借鉴国外教育实习的经验成果
我国高师音乐本、专科院校一般将教育实习安排在最后一学年的上学期,时间普遍在6到8周。学生往往在实习教学中还来不及做出相应的反思和调整就要面临毕业。世界几个教育大国,如英、法、德、美等则非常重视教师教育和教师教育实践能力的培养。以美国为例,早在上世纪80年代,美国的一些师范院校针对当时“大学教师培养方案脱离中小学实际需要”的情况,和当地的公立中小学联合创办了“教师专业发展学校”,④打破了过去大中小学彼此隔绝的藩篱,在二者间架起了沟通的桥梁。此举不仅使中小学的问题与需要能及时反映到大学及其教师教育的课程与计划中,同时大学也给中小学带去了教育教学的新思想、新知识,促进了双方课程与教学之间的沟通与互动;另一方面,美国各大学教育实习的总时间普遍较长,参与实习的三方(大学、中小学、实习生)都有各自明确具体的目标和任务,实习生的任务不仅仅是教几节课,而是完全参与到中小学的课堂教学、班级管理、教研活动、校园文化等学校生活的各个方面。师范生在教育教学实践中不断地深化对教育本质的理解,逐步获得了教育教学知识、技能、方法和能力的全面发展。同时,实习指导教师注重引导师范生对自己的所学和所教进行反思,使其能将“反思”中的经验再运用到实践中,这无疑是一种良性循环,它帮助实习生在正式走上工作岗位之前,通过“实践——经验——反思——教学”的方式,自觉走上可持续发展之路。国外的教育实习经验如果照搬过来也不适合我国音乐教育的现状,这是由各高校的生源质量参差不齐、师资力量薄弱、教学管理欠缺和校方硬件设施不完善等多方面因素决定的。因此,各校应结合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建立完善的教育实习制度,构建新型的实习框架,与定点的实习学校保持互助合作的关系,对每一周期的教育实习做出阶段性、实质性的总结,并根据实习期间所反馈的问题做出及时的反思,由反思来改进教学中存在的弊端,从而有助于下一轮的实习。这样由教育实习督促教育改革,以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实习,进而真正形成音乐师范院校教育过程中各环节之间的良性循环发展。
作者:夏云 单位:山东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武汉音乐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