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业灌溉用水量调查内容
根据《全国第一次水利普查实施方案》及相关规定,经济社会用水专项调查中的农业灌溉用水量调查,是根据对规模以上灌区全部调查,对规模以下灌区选取典型用水户调查样本,建立取用水台帐获取调查指标,统计分析行政区和水资源区农业用水状况。
2调查技术路线
县级调查单元,将灌区分为跨县灌区和非跨县灌区,非跨县灌区根据灌溉面积大小分为规模以上和规模以下灌区。农业灌溉用水将跨县灌区和规模以上非跨县灌区全部列为调查对象,规模以下非跨县灌区选取典型灌区列为调查对象。通过对选定的调查对象建立取用水台帐获取取用水量等指标。对规模以上灌区耕地灌溉用水和非耕地灌溉用水的实灌面积、毛用水量和净用水量进行汇总;对规模以下典型灌区的耕地灌溉用水和非耕地灌溉用水进行分析,计算出耕地灌溉用水和非耕地灌溉用水的单位面积净用水量,据此推算出调查单元全部规模以下灌溉净用水量,再加上输水损失量,即推算出农业灌溉毛用水量。
3存在问题
在实际调查中,由于规模以上灌区已经全部调查到,其输水损失量直接根据毛用水量与净用水量的差获得,规模以下灌区输水损失量则需要通过选取的典型灌区输水损失量推算全部输水损失量。根据《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经济社会用水情况调查成果汇总技术规定》,规模以下非跨县灌区耕地输水损失量等于规模以下灌区耕地净用水量乘以规模以下典型灌区损失量占规模以下典型灌区耕地净用水量的比例。非耕地灌溉输水损失量计算与耕地灌溉输水损失量方法相同,这里只对耕地灌溉输水损失计算进行分析说明。在这个计算公式中,没有区分规模以下灌区耕地净用水量中地表水与地下水灌溉比例,典型灌区也存在地表水灌溉、地下水灌溉灌区所占比例不清的情况。在辽宁地区,因为灌溉水源的不同,灌溉方式、亩均灌溉用水量都存在不同。采用地表水灌溉时,一般水源距离灌溉地块比较远,输水损失量比较大,而地下水灌溉方式,地下水井一般位于所要灌溉的地块附近,输水距离很短,基本没有输水损失量。所以在应用国家规定中的计算公式,对输水损失计算时,造成地下水灌溉较多的区域损失量偏大,据此推算的毛用水量也明显偏大,不符合实际灌溉用水情况,甚至造成区域供用水量不平衡。下面是某县规模以下灌区耕地输水损失计算实例:
1)不区分地表水、地下水耕地灌溉情况计算输水损失量
通过计算,规模以下灌区总净用水量为9382万m3,规模以下典型灌区毛用水量为650万m3,规模以下典型灌区净用水量为605万m3,则典型灌区损失比例为0.07,规模以下灌区输水损失量就是656万m3。
2)地表水、地下水耕地灌溉分开计算输水损失量
应用地下水灌溉,根据其灌溉方式特性,不考虑损失量,也就是其输水损失量为0。只考虑应用地表水灌溉的损失量。在选取的几个典型灌区中,我们将地下水灌溉灌区指标剔除,只选取地表水灌溉灌区指标进行计算。根据地表水典型灌区,规模以下典型灌区均净用水量为11790m3/hm2,规模以下地表水灌溉面积为1853hm2,则规模以下灌区地表水灌溉净用水量为2185万m3。规模以下地表水典型灌区毛用水量为540万m3,规模以下地表水典型灌区净用水量为495万m3,则地表水典型灌区损失比例为0.09,规模以下灌区输水损失量就是196万m3。
3)两种计算方法对照情况
只考虑地表水灌溉输水损失与不区分水源类型计算的输水损失量相差460万m3,是实际损失量的2倍多,占灌溉总净用水量的近5%。根据这个计算结果推算出的灌溉毛用水量也将偏大4%。
4结论及建议
在规模以下非跨县灌区耕地输水损失计算时,如果忽略对不同灌溉水源的考虑,没有区分不同水源灌溉的典型灌区分布情况,简单的根据典型灌区的灌溉毛、净用水量及全部规模以下灌区净用水量,推算输水损失量,就会造成计算的输水损失量偏大,不能反映实际的灌溉情况。甚至影响计算单元的供用水量平衡,使计算单元的汇总水量无法反映所在区域的农业实际用水状况,严重影响普查的成果,使水利普查失去意义。地表水、地下水耕地灌溉分开计算输水损失量,可以使推算的全口径农业灌溉水量更接近于实际,能够反映出当地农业灌溉用水情况,确保水利普查成果真实、准确。
作者:王维志 白宝丰 马宇 周浩 单位:盘锦水文分局 辽阳水文分局 鞍山水文分局 辽宁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