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管理中养老保险的价值体现
1.加强员工激励,体现职工价值。在国有企业中,企业员工作为企业的主人,要有“企业兴旺,我之责任”的主人翁精神。这就要求企业必须重视职工的福利,将员工的切身利益放在首位。加强养老保险管理工作能够促进企业员工的工作热情、消除员工不满情绪,解除员工的后顾之忧,从而使职工更专心于本职工作,为企业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所以,企业管理者应认识到加强养老保险管理,它能给职工带来安全感和幸福感,让职工能更充分的投入到企业发展中去。2.促进企业生产力提升,提高全员利用效率。国有企业生产力的高低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全员职工的总体合力,养老保险维护的是职工全员的福利,体现的是职工的切身利益,给企业职工带来了心理上的安全感,从而提升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降低员工在工作中消极怠工的几率。由于养老金的领取直接取决于缴费标准,缴费年限及工作年限,企业就可以通过对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调整,来激发员工的生产积极性,加强企业凝聚力,实现企业生产效率的提升。3.维护职工队伍稳定,促进企业可持续性发展。现代国有企业由于存在员工流动性强,频繁跳槽,管理和约束难度大的特点,从而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和经营。而员工频繁的变换工作,势必影响养老保险的连续性及缴费标准,最终在职工退休之后的养老金的领取上遭到大的影响,使职工受到一定的经济损失。若企业能依法执行养老保险制度,如实地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使得职工老有所依,为职工免除了后顾之忧。这将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企业员工的流动性,为企业留住人才,对企业人才队伍的稳定和壮大起到了保障作用。
二、目前国有企业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
1.人员素质有待提高,管理水平偏低。要想切实发挥养老保险在国有企业管理中的作用,离不开一批训练有素、具有较强工作能力的专业化管理队伍。但目前许多企业过多考虑眼前利益而忽视了长远利益,在管理中轻视了养老保险的作用。虽然有养老保险管理这项工作,却没有专门人员负责,往往是企业其他工作人员兼任这项工作,这些人员没有专业化的技能和知识,社会保险意识不足,缺乏做好养老保险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2.缴费费率过高。我国的养老保险为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1997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提出养老保险制度由过去的现收现付制度转变为以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的部分积累制。规定企业缴纳基本养老金的比例不超过企业总工资的20%,个人当年缴费工资的4%,从1998年每两年提高一个百分点,最终达到8%,确定个人账户为本人工资的11%,后来调整为8%。目前我国企业职工28%的养老费率,给不同的企业带来了不同的社会保险缴费负担。目前,有的国有企业在缴费能力有限而社会保险缴费负担沉重的情况下,就会通过降低职工工资或者通过降低缴费基数来转嫁社会保险的缴费负担。若继续保持这种高费率将使企业的负担过重,使得职工生活水平下降。3.社会统筹和个人基金账户管理混乱,筹资规模受到限制。从管理运营层面上看,由于没有要求个人账户独立于社会统筹部分单独管理,而社会统筹又面临着入不敷出的巨大赤字压力。在没有财政等外部资源支持的情况下,当社会统筹不足以支付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时,直接挪用个人账户就成为了最便利的渠道。在社保改革起步之初有限的覆盖面与国企经营困境,社会统筹资金部分收不抵支成为了普遍现象。因此,用个人账户积累资金应付当期养老金支出就成为政府的现实选择。混账经营的局面最终导致个人账户出现巨额空账运转,严重影响到广大职工缴费的积极性、养老保险制度的公信力及可持续发展。
三、加强国有企业养老保险的对策
1.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加强保险金的监督管理。国有企业交纳养老保险金后,最关心的是养老金的管理和使用问题。养老部门应加强资金管理,在养老政策上走法制化、规范化的道路。由于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的是统账结合的部分积累制模式,随着时间的推移,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虚账问题日益突出。应从制度重构入手,实行个人账户和社会统筹分别管理,建立专门的个人账户专管体系,从制度上防止和消除社会统筹基金占用个人账户基金。做到统账两条线,各自管理其收入,两者单独核算。这样就从制度上预防和消除社会统筹基金挤占、挪用个人账户基金,使个人账户的资金落实到位,确保养老基金的保值增值。2.平衡与机关事业单位的差距。养老保险应当遵循促进公平正义、适应发展趋势、实现多方共赢的理念和原则。国企职工群体,迫切希望自身能逐步享受到与政府公务员、事业在编员工的同等养老待遇,这不是说要拿和公务员、在编员工一样过高的养老金待遇,而是尽快实现“社保缴纳多少、养老金享受多少”的制度公平。目前国企职工与公务员在退休后,养老待遇有着天壤之别,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双轨制”。而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双轨制”则有悖社会公平,这就需要“加快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建立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相通的社会保险制度,实现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与城镇职工等其他社会成员,共享同样的养老金制度。建立公平、公正的养老保险制度,真正让企业职工充分享受到改革带来的实惠,让大多是人成为改革的受益者。3.积极发展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养老保险。我国现行的养老保险体系已经从单一的国家养老保障转变为由国家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个人储蓄养老保险。其基本养老保险发挥着主要保障作用,其他保险作为补充措施。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作为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是企业员工福利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企业根据自身情况自愿发起,政府制定统一的税收优惠政策来加以鼓励。它能广泛地调动社会资源,体现不同地区、企业间的经济发展差别,能缓解基本养老保险扩大产生的财政压力,保证个人养老保险待遇总水平不会因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减少而降低。同时,还应鼓励个人建立储蓄性养老保险,让个人为自己将来的养老承担一定的责任。通过购买商业保险等私人保险计划建立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使职工在退休之后能有更加充足的养老资金,更大程度上满足职工的养老需求。总之,完善国企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论是对职工个人利益,还是企业管理来说,都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做好国企养老保险工作,能使企业的基层管理工作更加规范,从细微处使企业的管理更加趋于完善,使企业的经济效益得到更大的增长。
作者:李巧娟 单位: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桥隧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