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音乐在素质教育中,是有特殊功能的。音乐更是表达情感的艺术,它可直击人的心灵,叩开人们心底的感想。音乐除了给人美的感受外,对学生良好道德风尚的培养还有很大的帮助,对儿童智力的开发具有很好的效果。因此,音乐在素质教育中就有了美育、德育、智育的功能。
[关键词]素质教育;音乐教育;音乐教育功能
音乐是表达情感的艺术,它可直击人的心灵,叩开人们心底的感想。音乐除了给人美的感受外,对学生良好道德风尚的培养还有很大的帮助,对儿童智力的开发具有很好的效果。因此,音乐在素质教育中就有了美育、德育、智育的功能。只有热爱音乐、懂音乐,并具有一定音乐素养的人,音乐对其而言才有存在的意义。在不懂音乐、不喜欢音乐的人们面前,再动听的旋律也是毫无意义、全无欣赏价值的。从审美角度来讲,即审美主体的音乐欣赏能力,对审美客体的价值有重要作用。当然,审美客体本身的价值也必须存在,否则,审美便无从谈起。音乐审美教育是提升审美主体的音乐欣赏能力,提升审美主体对音乐世界各种现象的感知与辨别能力。我们生命中总会有一些不受理性掌控的感性化因素存在,而音乐审美教育能在一定程度上改善因感性带来的弊端。通过一定的引导方式,引导审美主体向着积极、阳光的方向发展。拿幼儿音乐启蒙教育来说,学习音乐并不是理论知识的灌输,而是听、读、说、唱能力的培养,是培养儿童拥有一对善于聆听的耳朵、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以及一颗善于体察世界的心灵。音乐启蒙教育,是启蒙孩子学会发现、找寻世界的美,提升儿童的感知能力,进而在音乐教育中输入德育内容,教育孩子团结友爱、尊敬师长、团结互助;同时,音乐启蒙教育提倡在游戏中感受音乐,因此对于儿童智力的开发实有裨益。这也是幼儿教育机构在当下发展十分火热的原因之一。素质教育的实施可提升人们的创新能力,激发学生的创造能力,对学生各方面能力均有一个全面的提升。从音乐对幼儿的功能作用来看,音乐在素质教育中的地位可见一斑。
一、音乐在素质教育中的美育功能
美育即实施美的教育,个体的审美观点各异,美育要在宏观的整体上对个体审美进行调控,以保证个体审美观点在整体发展的大方向上保持基本的一致性。古希腊哲人十分重视音乐在美育中的地位和作用。西方音乐自产生之始就一直追寻着和谐的音响,伴随着西方历史文化的变迁,音乐对于和谐的认知也发生着很大的变化。而和谐在教育中又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故而音乐在素质教育中的美育功能在西方是有着悠久的历史的,且对人们性格的形成起着潜移默化的影响。中国古代教育体系中,音乐是其中重要的一门课程。音乐的要求如果是尽善尽美,那么对人的要求也会十分严苛。音乐越是追求“和”,人们在对音乐的训练过程中也会体会到“和”的力量,长此以往,音乐的功能便会如“随风潜入夜”一般,“润物细无声”。这种影响不是一朝一夕能够辨识的,也不是在短时间内就能够速成的,它需要在素质教育中长久的积累、渲染。音乐在素质教育中美育功能的独特之处就在于其是通过听觉、视觉来辨别善恶,凭借的是感官去感知社会,是将理性因素贯穿于感性之中,通过感性化的方式让人们接受理性化的内容。理论性知识难免枯燥乏味,但在音乐美育的实施过程中,理论性知识点的纯叙述是十分少量的,大部分的音乐美育教育都是在聆听、演唱、游戏中完成。无论接受者是处于一个什么样的年龄层次,这种“寓教于乐”的方式都是通用的,实施手段可能略有不同,但总体的中心思想不会变化。例如,幼儿音乐教育上就以游戏感知多一些,青年音乐教育会以欣赏感受多一些,老年人则是理论与实践并重,欣赏加上简单易学的游戏,美育的效果就会更好些。
二、音乐在素质教育中的德育功能
运用一些音乐手段进行引导式道德性教学,要比纯书本理论的叙述更容易为人接受。从素质教育的角度说,无论是学校还是校外的音乐教育机构中,音乐的训练都是以群体性教学为主,只有艺考生或者艺术特长生才会有一对一的针对性训练。“集体”意识的训练对孩子的成长尤为重要,在“集体”的生活中,孩子们会有意识地去了解自己在团队中的排名以及别的小朋友对自己的喜欢程度,孩子们会尝试在与别的孩子交往中衡量自己的影响力,并会在团队活动中缔结友谊;良好的集体的训练,会让孩子们形成一定的“归属感”,他们之间会经历矛盾并得以解决。通过一系列音乐方面的训练比如管弦乐、合唱等等,孩子们会体会到合作的好处,同时在集体式的训练中,孩子们在遭遇矛盾、化解矛盾的过程中,会接受别的孩子的优点和缺点,有意识地对优点进行模仿,对缺点进行谅解和接受,逐渐学会了宽容,并感受到了宽容的魅力。以管弦乐为例,无论是校内组织的管弦乐团,还是校外各种机构成立的管弦乐团体,孩子们在乐团中的需求都是一致的。孩子们会在乐团中寻求与其他孩子的联系和共同点,找寻自己的伙伴,这对儿童人际关系的培养有着很大的帮助,是帮助儿童树立自己的人格,形成良好形象的大好机会。孩子们渴望在集体的环境中表达自己的感受,并获得一定的认可,并会将自己在乐团中的经历讲给自己的父母、老师。在有的教育机构中,孩子们在进行乐队训练时,父母往往能够在教室门口或走廊或另外一个教室中看到自己孩子的身影,于父母而言,这是了解自己孩子优缺点的一次机会。更为重要的是,乐队的训练过程讲求的是纪律、节奏速度的统一、乐器间音色的配合,孩子们在这样的训练中逐渐会知道自己什么样的演奏能够获得指挥老师的表扬,什么样的演奏会让其他孩子对自己注意进而提升自己的影响力,自己什么样的行为会招致指挥老师的反感,什么样的行为是正确的,什么样的行为是不可取的。当然,这里有一个必要前提,即音乐机构或学校进行的乐队训练是健康积极向上的。在健康积极的乐队训练影响下,孩子们会逐渐学会倾听他人演奏的声音,进而在生活中会倾听他人的意见;会逐渐学会配合其他声部调整自己的演奏,让自己的演奏与集体融为一体,进而在生活中学会融入集体,在集体中发挥自己的作用。因为音乐是时间性的艺术,对孩子形成良好的时间观念有一定的帮助;更因为乐团是集体训练,孩子们在集体演奏时会学着控制自己的情绪,不自觉地向良好情绪靠拢。演奏乐观、活泼的管弦乐曲目,会培养孩子乐观向上的性格。当下,从素质教育中极力推广管弦乐来看,音乐在素质教育中的德育功能显而易见。在中西方音乐文化比例极其“不协调”的社会环境中,在素质教育中推广民族文化显得尤为迫切。我国的民族器乐、民间歌曲、民族舞蹈是有着很强的历史文化价值以及欣赏价值的,其与西方音乐完全是两种不同的体系,应该在音乐教学中得到平等对待,但当下似乎与此相反。音乐教学中过多深入西方音乐的概念,这样的教学会让孩子们在最初的教学中就开始忽略我国的民族艺术,照此发展是件非常危险的事情。故而,大部分的学校以及社会教育机构都在“重拾”我国本土的民族音乐,在本土民族音乐的渲染中,孩子们会在幼时对我国音乐文化形成一个更为全面的认知,提升民族文化自信。我国传统民族音乐中,“尊师重道”“和而不同”等传统道德理念与音乐旋律结合得十分巧妙贴合,在向学生教授传统民族音乐时,这些传统道德理念也会不自觉地对学生形成影响,对素质教育的实施也会有良好的作用。
三、音乐在素质教育中的智育功能
智育,就是培养学生对客观事物的反应能力,以及对问题的处理能力。学生对客观事物的评价是否准确,对问题的认知是否完善,处理是否得当,都体现着智育的作用。音乐是听觉艺术,早期的音乐启蒙训练中,都会训练孩子对音符的反应速度以及准确率。音乐的众多科目中,不同的科目训练着孩子不同的能力,从整体上,无论训练哪个科目,对孩子智力的提升都有很大帮助。视唱练耳是音乐的基础性学科,可以说,是音乐入门必学的科目。视唱练耳训练的是孩子们对音乐的感知能力、判断能力,在后期掌握良好的情况下还会训练孩子节奏、旋律的创编能力,培养创造力。声乐是训练孩子唱的技术,锻炼的是孩子表达情感的能力。器乐是锻炼孩子手指的技术,管乐还增加了气息的技术,锻炼的是孩子肢体协调性,引导孩子学会用肢体语言表达自己的情感。无论是视唱练耳、声乐,还是器乐,在最初锻炼的都是孩子的反应能力,锻炼孩子在看到乐谱的时候能第一时间反应出音高、时值,能够用适当的音色音量来演唱,能用准确的手指技巧来演奏,孩子的眼睛与声带、气息、手指在训练中能够达到统一一致。这样一套训练下来,孩子的反应能力会得到很大的提升,智育也就不言而喻了。拿创编节奏、旋律这一教学环节来说,视唱练耳课可以教学,声乐课可以引导孩子自主创作旋律演唱,钢琴课可以引导孩子自己创造旋律来演奏。无论是什么音乐科目的教学,都会在一定程度上训练孩子的记忆和思维能力、想象和创造能力。拿视唱练耳课来说,一定程度的教学过后,教师会引导学生进行节奏和旋律创编。时间一长,孩子们对这样的教学训练非常熟悉之后,老师又会引导学生进行旋律记忆并背唱、默写下来,这间接锻炼了孩子的记忆能力;当孩子再次接触到节奏、旋律创编的时候,教师会有意识地引导学生在创编上的规律性,并激发学生的创作热情,规范创作的一些基本原则。这样的教学方法,从实践的角度来看,是收到过良好的效果的。因为,孩子的想象天地非常丰富,他们需要将自己的想象通过一定的手段释放出来,并加以提升。声乐演唱要求孩子背谱,钢琴演奏更需要孩子脱谱演奏,甚至于学会即兴伴奏的能力。因此,音乐的非语义性、听觉性,以及时间性特征,对于孩子记忆和思维能力、想象和创造能力的培养,有着其他学科做不到的功能和效果。综上所述,学生在音乐中感受美,提升自己对环境美好因素的感知能力;在音乐中锻炼自己的身体协调能力,增强记忆力,听、说、读、写、唱能力得到全面提升。因而,音乐在素质教育中的美育、德育、智育功能不可小觑。当下我们音乐教师需要做的是充分挖掘我国民族音乐中的美育、德育、智育因素,体察传统音乐中的意境美、韵味美等等,并将这些因素通过恰当的教学手法,传达给我们的孩子们。
[参考文献]
[1]杨立岗.论音乐教育在素质教育中的重要作用[J].中国音乐,2001(03).
[2]陆小玲.董焰.音乐审美素质教育[J].黄钟.武汉音乐学院学报,1999(01).
[3]王俊.论音乐教育与素质教育[J].中国音乐,1998(04).
作者:黄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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