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引言
中小企业作为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带动了我国经济的发展,促进了科学技术的创新,也是我国未来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但是当前由于我国传统金融融资门槛高、贷款利率高,融资难成为制约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瓶颈。近年来,伴随着云计算、大数据、移动支付等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互联网金融,为中小企业融资开辟了一条新的途径。互联网金融公司、P2P网络贷款平台,众筹、互联网金融门户平台迅猛发展,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2015年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更是把“互联网+”定位为我国经济增长的新引擎。因此,研究我国现有互联网金融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模式,探究其存在的问题进而找到相应的改进办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中小企业融资困境
2.1融资渠道单一
企业融资的渠道分为内部融资和外部融资,其中外部融资又包括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我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较为单一,主要以内部融资和间接融资为主。内部融资是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依赖自有资金以及亲朋好友借款以及民间贷款的方式进行融资,所得资金有限,并不能完全解决企业的融资问题。外部融资中的直接融资包括股权融资和债券融资,然而这两项融资门槛较高,较高的融资成本以及繁琐的审批程序令很多中小企业望而却步。外部融资中的间接融资最主要的就是银行贷款,然而银行根据自身风险因素考虑,更乐意将资金借给规模大、经济效益高的大企业,中小企业因为其自身规模较小,抗风险能力弱,缺乏足够的抵押担保,因此获得的银行贷款较为有限。
2.2融资成本高
银行的贷款利率由基准利率、期限溢价、风险溢价、合理利润率以及管理成本率所决定。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存在,银行并不了解中小企业的实际运营情况和发展前景,因此银行对中小企业放贷所需进行的调查相对复杂,人力、物力成本较高,这也就增加了中小企业贷款的管理成本。另外,中小企业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信用数据缺失,中小企业风险溢价相对较高,这也就使得银行对中小企业放贷的时候为了控制风险会采取较高的利率,增加其融资成本。当中小企业急需资金时,民间借贷利用其借贷成本低、程序简便、担保要求低等优势成为中小企业的较好选择。然而民间借贷利率高,风险大,无疑又增加了中小企业融资成本。
2.3担保体系不完善
随着我国金融业的不断发展,商业银行贷款的担保体系不断完善,放贷所需的担保条件越来越高。中小企业多为民营企业,企业规模小、信贷风险大,财务信息不完善,信用数据缺失,缺乏相应的担保体系,因此导致银行不愿意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另外,就担保而言,中小企业担保成本较高。担保过程中,中小企业要支付一定的担保费,另外,担保公司基于中小企业自身风险较高的特点要求中小企业进行了反担保增加了交易成本,如此便增加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在很大程度上加重了中小企业的融资负担。
3现有的互联网金融支持中小企业融资模式
我国中小企业的融资大都具有融资期限短,融资金额小、融资频率高以及缺少融资抵押的特点,因而很难从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然而互联网金融的出现大大缓解了这一融资难题。与传统金融相比较,基于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科技技术支撑的互联网金融不仅能够很好地解决了信息不对称这一历史难题,还可以通过现代互联网技术大大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进而提升中小企业的融资效率。具体而言,我国现有的互联网金融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具有以下几种模式。
3.1第三方支付
第三方支付是为了解决资金收付双方在缺乏信用保障情况下所建立的“中介平台”,第三方支付一般具有一定的实力和信用保障,主要包括两种模式:独立第三方支付模式和有交易平台的担保支付模式。第三方支付企业在实际运营过程中积累了大量的用户数据,包括用户的资料信息、交易流水信息以及还款记录等用户数据,并且通过互联网技术对此进行针对性地挖掘和分析,因此可以较为准确地判断和预测用户的信用情况,对其提供融资服务。在第三方支付模式当中,中小企业不需要提供大额担保就可以通过该模式进行融资,满足了广大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第三方支付的典型模式有支付宝、财付通、拉卡拉等。支付宝推出的信用卡支付就是采用了第三方支付模式,根据大数据等互联网技术采集到的用户交易信息对用户的信用情况进行风险评估,进而对用户提供相应的融资服务。
3.2P2P网贷
P2P是PeertoPeer的缩写,意思是“个人对个人”,是一个直接连接资金需求方和资金供给方的网络平台。资金需求方可以通过该平台发布项目信息,资金供给方则通过该平台获取信息,并通过该平台与资金需求方进行交流,商定借款额度和相应利率,并直接通过该平台进行签约,而在此过程中,P2P网络平台会收取相应的费用。P2P网贷融资门槛低,融资成本低,信息透明,融资效率高,自2007年P2P网贷登陆我国以后,P2P网贷平台迅猛发展,目前我国P2P网贷典型案例主要有拍拍贷和宜信两种模式。P2P网贷模式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优势,有效解决信息不对称这一历史难题,提高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效率。
3.3众筹
众筹,顾名思义是大众筹资的意思,是指项目发起人通过众筹平台发布项目信息,众筹平台对该项目信息进行审核并推向市场,社会公众通过该平台了解项目信息,对项目感兴趣的社会公众可以以少量资金对该项目进行支持,待项目完成后项目发起人向社会公众返还本金并支付相应的利息的一种融资模式。众筹充分调动了社会公众的积极性,集合了项目发起人、社会公众、以及中介平台等社会各层面,积少成多支持大型项目的完成,提高了资源配置的效率。2011年,众筹概念被提出以后,点名时间、追梦网、天使汇等众筹平台层出不穷,现在,许多电影都采用众筹方式进行宣传和筹资,取得了很好地效果。
3.4电商小贷模式
电商小贷模式是指电商企业为增加该平台粘性与小额贷款公司或者银行合作,利用电商平台积累的用户数据为该平台小微商户提供的融资服务,典型代表有阿里金融和京东。以阿里金融为例:阿里金融与小额贷款公司合作,向阿里金融平台注册会员商户提供融资服务。注册会员在申请融资服务时只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淘宝店铺网址、个人信用情况等信息,不需要向该平台提供大额担保物,即可获得融资服务。而阿里金融根据积累的会员大数据对该会员进行风险评估,进行审核。电商小贷模式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难这一问题,并且较低的融资门槛、较为便捷的融资过程能够吸引更多的注册会员,增加该平台会员的粘性,并扩大了电商平台的社会影响。
3.5互联网金融门户
互联网金融门户是通过互联网门户平台汇集并提供金融服务信息、网络搜索服务、金融产品对比服务以及金融产品推介等服务,主要包括:第三方资讯平台、垂直搜索平台和在线金融超市。第三方资讯平台是互联网门户向社会大众汇总并提供详细的金融服务信息和行业信息的平台,准确、及时、全面地提供各类金融服务信息;垂直搜索平台是指中小企业在互联网垂直搜索平台对金融机构产品进行搜索,并且对比分析不同金融机构产品的信息和特点,最终选出最适合本企业的金融产品;在线金融超市是将大量的金融服务产品信息汇集到一起,并在该平台提供在线导购、匹配购买等服务,帮助用户挑选出最具针对性的金融产品。互联网金融门户的核心在于“搜索和比价”,力图为用户挑选出最适合的金融产品。
4互联网金融支持中小企业融资面临的问题
互联网金融的迅猛发展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这一问题,然而在实际运作过程中,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还存在技术风险高、监管缺失以及信息支持不充分等问题。
4.1技术风险高
互联网金融在给用户带来便捷的同时也带来了较高的技术风险。互联网金融是依托于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互联网技术成长起来的,互联网金融的长期健康发展依托于互联网技术的安全,只有互联网金融企业技术水平足够过关才能保证用户的权益。在当代背景下,电子信息的可复制可传播的特点会导致:一旦互联网金融网站受到黑客入侵或者操作员操作不当,不但有可能导致系统瘫痪、网站无法正常运营,还有可能泄露、篡改用户信息,侵犯用户权益,损害企业利益,对社会造成极其严重极其恶劣的影响。因此,互联网技术的安全关系到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命脉,关系到互联网金融行业的长远发展,不断提高和巩固互联网技术是互联网金融未来发展的重中之重。
4.2监管缺失
互联网金融作为区别于传统金融的一种新的金融创新,出现的时间并不长,因此对其的监管不免有所缺失,存在着一定的监管“真空”,主要表现为法律的空白和监管层面的缺失。由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我国当前的分业监管体制已经不适合现在的金融市场,既定的法律条款不符合现在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然而我国金融监管部门并未出台符合当下发展的相应的法律法规,像针对P2P、众筹等互联网金融的法律空白给违法犯罪分子留下可乘之机,打法律的“擦边球”。互联网金融缺少法律的约束,缺少了规范金融活动的准绳,也为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发展埋下了安全隐患。另外,监管层面的缺失也为金融市场带来了不安定因素。中国银行监督委员会发表的《关于人人贷有关风险提示的通知》中指出:要求各银行机构做好风险防范准备。然而在现实操作中,各金融机构并未提高对此的警惕,各行业协会也较为松散。
4.3信用支持不充分
与传统金融相比较,互联网金融的信用体系信息支持并不充分。互联网金融通过云计算、大数据等互联网技术对用户基本信息、交易信息进行汇总和分析,进而评估其信用风险,最终做出相应的放贷决策。然而我国互联网信用支持并不充分,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我国信用评级体系建立较晚,发展并不完善,成为制约我国互联网金融征信的障碍;其次,在我国,信用评级信息只有授权的金融机构才可以使用,我国互联网金融尚无权使用,信息方面的问题成为制约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又一绊脚石;最后,我国互联网金融信用评级缺乏统一口径,不同互联网金融企业不同的统计口径将不利于信息的共享,为我国互联网金融的未来发展增添了阻力。
5对策与建议
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金融创新,为中小企业融资开辟了一条新的路径,并且取得了很好的效应。然而在发展初期,互联网金融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问题,这就要求互联网金融企业、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中小企业以及监管部门联合起来,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国发展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对此,本文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5.1加强互联网技术安全建设
互联网技术安全是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核心问题。在新时代背景下,互联网金融对互联网技术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互联网技术的漏洞将直接危及互联网金融的健康运营,因此,互联网金融企业需加强对互联网技术的资金支持,确保互联网技术的安全。另一方面,互联网技术的根本在于人才。互联网金融企业应加大对互联网技术型人才的投入,互联网金融企业之间也可以通过论坛,座谈会的方式交流相关经验,共同进步,促进互联网金融的长远发展。
5.2加强监管,规范发展
互联网金融法律的空白,监管的缺失使得互联网金融市场缺少相应的行为准绳,处于法律的灰色地带,这对互联网金融而言无疑是巨大隐患。因此,必须交互联网金融纳入监管范围,采取相应的措施,引导互联网金融的长期良性发展,具体而言,分为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明确监管主体,确定监管范围。可以将互联网金融业务进行分类,根据其具体业务内容,打破行业领域的限制,归属于不同的监管部门,并明确各自的监管范围;另一方面,尽快颁布互联网金融的相关法律条文,明确各主体的权利义务,规范其运作流程,及风险防范措施,规范互联网金融领域的监管。
5.3完善互联网信用体系建设
从互联网金融的模式中可以看出,互联网金融利用自身所累积数据对用户进行风险评估,然而单个互联网金融企业所掌握的用户数据有限,现阶段,互联网金融企业间信息不能共享成为了制约其发展的瓶颈。想要打破信用体系方面的束缚,需要进行以下方面的努力:第一,互联网金融企业间实现信河南职称息的共享。统一信息体系建设口径,建立互联网征信平台,实现互联网金融全行业的信息共享;第二,将央行信用体系与互联网征信平台信息合并。降低我国现有的信用体系准入门槛,将已有信用体系纳入征信平台,实现信息的真正共享,减低信息使用成本,提高信息使用效率,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的长远发展。
作者:白君易 谷秀娟 单位:河南工业大学经济贸易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