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传播思想史:追溯“传播”的历史源头及意义变迁
雷蒙•威廉斯在其成名作《文化与社会》中使用了一种从语言的变迁来审视更广阔的生活与思想变化的方法。他深刻地洞见到,每一种语词背后都隐藏着人们未能清醒认识到的价值立场和意识形态。例如“群众”一词暗指“乌合之众”,本质上反映着统治阶级对劳动人民的蔑视。“传播”亦是如此。库蕾写道:“交流是一种现代概念,虽然该词出现于14世纪,但开始时只是指‘聚会的方式’,到了16世纪,变成了‘被传达的信息’;直至20世纪,它才得到公认并被广为运用。”因此,“传播”在历史上的涵义多有变化,我们可以通过某个时期的交流方式来了解社会的发展及变迁。彼得斯通过梳理“交流”概念的变化来解释人们为何总感到交流失败的原因。“交流(communication)”的确是一个历史丰富的词汇。它的第一个意义分支是“给予/告知”(imparting),第二个意义分支是“迁移或传输”(transferortransmission),这两个概念其实都没有“对话、互动”等意义。而第三个意义分支是“交换”(exchange),这个意义分支里才包含了心灵的共享和意义的融合。显然这并不是唯一的定义,但这个定义却在过去的一百年里上升到了显著的位置,这体现了人们对缺失的社会关系的渴望。此外还有第四个意义分支涵盖了各种象征性的互动。然而,彼得斯以詹姆斯的《心理学原理》为出发点,指出人不能够直接和他人共享意识。因此,人与人之间若想准确地分享意识、寻求观念的一致,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但是,电报、广播之类的新技术又把老的术语“交流”改装成为一个新的词汇。原来是指人与人之间非物质的精神接触,现在却变成了跨越时空的物质或信息传递。人们之所以常常感到交流失败的原因是:错误地认为提高传播手段(communications)可以解决各种交流(communication)的问题,或者说,天真地以为通过技术更迅速、更准确地传递信息,可以解决人们心灵相通的问题。由此可见,追溯“传播”概念的历史有助于我们确定什么是真正需要研究的问题。
二、人际传播:作为人类关系本质的传播
结构功能主义把大众传播看作促进社会整合的工具,但却从未重视过作为人类关系本质的人际传播。从微观的、个体心理认知的角度来考察个人和社会的关系,齐美尔是不可忽略的人物。在齐美尔看来,社会的结合是在个人的心灵里实现的。也就是说,社会中的个人互为主体。而我们对他人的认知,一部分来自他人本身的个性,另一部分来自自我的先验。由此个人具有双重性——个人既被包括在社会里,同时又与社会相对峙,所以个体是一种为社会的存在和一种自为的存在。在齐美尔看来,“社会”是概念意义的,而不是伦理或幸福论意义的。因此他指定个人为一种社会的要素,探讨的是摒弃了社会结构、哲学意义上的、最基本的人类生存状态,而这种生存状态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如果说齐美尔的“关系”是社会化过程中主体的相互认识和互动,那么马丁布伯所说的“关系”就意味着“相遇”、“共在”,甚至超越了社会化的基本条件。在布伯看来,“关系”甚至不需建立,而是一种原初状态,随后才剥离出“我”与“你”。布伯盛赞“我—你”关系,认为这才是人类应有的一种真正的基本关系;而在“我—它”关系中,“它”(客体)只是“我”(主体)认识、利用的对象,这是一种对立、而不是交融的关系。相较而言,布伯所言“关系”,不仅包括社会中的人与人,还包括人与自然和人与神的关系。齐美尔的“关系”指的是个人,或者说一个实在的主体,而布伯的“关系”却不是指具体的两者关系,而是描述某个相遇和共在的瞬间。齐美尔的大部分著作都集中于现代社会中人类“关系”的改变。货币的出现改变了传统的社会关系,个人之间的关系变成了以货币为中介的关系;人们进行革命和再分配的原因是出于不平等的感觉(一种关系的视角),即别人是否拥有还是不拥有某件东西上,而不是传统社会学所认定的社会结构;以“桥与门”这一绝妙的比喻论述人类以其特有的方式进行联系和分离。某种程度上芝加哥学派的符号互动论也继承了齐美尔的“关系”视角。库利明确指出,“传播是人类关系赖以形成和发展的机制”,米德则通过对华生的行为主义的批判,强调人类心智的独特性在于他可以使用语言和符号,这是人之所以为人(而不是动物)的本质特征。无论是库利的“镜中我”、还是米德的“主我”与“客我”,都把社会互动看成形塑个体“自我意识”的重要途径。总而言之,个体通过与他人的互动(即“传播”)形成自我意识、形成对社会的认知,进而把自己当成一个可与之互动的对象从而调适自身的行为,这些迥异于大众传播研究的微观视角,为传播学研究开辟了新的研究疆土,使传播学具备了与哲学、社会学对话的基础。
作者:汪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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