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在信息化时代,我国金融机构的网络化与信息化程度不断加深,在网络支付技术的作用下,现代互联网金融模式逐渐兴起与发展,它丰富了金融市场的产品与层次,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多的社会金融资源,在此基础上,金融服务具有广泛性与普遍性。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仍处于发展初期,其发展的现状不容乐观,其中存在诸多的问题,为了推动其进一步发展,本文探讨了我国互联网金融的产生与发展。
一、互联网金融的产生
互联网金融属于新兴金融,它主要是借助支付、云计算、社交网络与搜索引擎等互联网工具,为投资者提供资金融通、支付与信息中介等业务,具体的模式有第三方支付、信用评价审核、金融中介及金融电子商务等。现阶段,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形式主要有三种,分别为网银、构建贷款信用信息网络及P2P模式。第一种模式是利用互联网,银行为客户提哦共信息查询、咨询及网上银行服务的办理;第二种模式是借助互联网,收集与分析用户资金相关情况的数据,以此为依据评价其信用等级,将此评价反馈给银行,进而银行根据用户的信用情况,为其提供相应的贷款方案;第三种模式是采用对等网路,将闲置资金方与需求资金方进行有效的连接,在此基础上,闲置资金方的资金得到有效的利用,并通过贷出获得了一定的利息[1]。我国互联网金融产生的目的是利用互联网的非中心化、自由化与扁平化的特点,减少了传统金融市场中信息不对称、逆向选择及道德风险等问题,提高了金融体系的效率。
二、互联网金融的发展
(一)发展现状
互联网金融模式借助先进的信息技术,以互联网为平台,实现了贷款、债券、股票的发行与交易。自2012年起,我国互联网金融迅猛发展,其规模日渐扩大,同时,在创新理念、创新技术的作用下,我国互联网金融具有了创新性。据资料显示,2013年我国第三方互联网支付市场的交易金额达5亿元人民币,新型的支付平台不断涌现,如:支付宝、阿里巴巴及财付通等。目前,互联网金融已经成为了人们生活的一部分,自2014年起,微信红包、滴滴打车、P2P及各类“宝”产品等,为人们提供了便利的、高收益的第三方支付。对于大众而言,虚拟账户与实体账户共存,线下应用与线上即时支付被打通,各种互联网平台蚕食着银行的客户,分流着银行的小额支付、理财与信贷等业务。互联网金融的优势十分显著,如:低成本、高效率及体验性等,它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满足了投资者的多元需求,丰富了融资市场的产品。但在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过程中,存在多元的风险,它不仅存在传统的市场风险、利率风险,还伴有系统安全风险、虚拟金融服务风险等。因此,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应积极发挥自身的优势,同时也要有效解决自身存在的不足。
(二)发展对策
一方面,完善风险防范机制。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缺少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在法律法规缺失的情况下,出现了携款潜逃、非法集资等事件,因此,我国应积极借鉴其他国家的发展经验,如: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等,同时要结合我国自身的实际情况,在此基础上,制定适合的法律、规范及制度等。我国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可靠保障便是完善的风险防范机制,因此,此项措施要积极建设并保证其全面落实[2]。同时,我国应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公开与操作监管制度,维护互联网金融参与者的知情权,保证其透明度,注重互联网金融参与者的社会舆论监督,在实际管理过程中,要积极利用奖惩制度,结合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在此基础上,互联网金融投资者的权利才能够得到有效的维护;再者要注重宣传与教育等,使投资者的风险安全意识逐渐增强,进而其财产损失将有所避免。互联网金融唯有保证投资者的权益,其发展才能够更加健康与稳定。另一方面,加强各种业务监管。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应用了诸多先进的支付技术,此时的各项技术为互联网金融业务开展提供了可靠的技术保障。为了实现对各种业务的全面监管,我国应完善组织管理流程、明确风险与责任关系,并积极创新互联网支持技术技术。例如:我国某银行组建了互联网金融技术创新小组,完善了互联网金融创新机制、拓宽了银行互联网金融业务,使其自身的互联网金融技术具有了前瞻性,基恩人推动了银行的发展[3]。在支付技术不断创新的同时,企业的经营业务范围不断扩大,同时,互联网金融业务类型复杂、多样,在对企业业务进行监管过程中应多个部门联合,各司其职,发挥分层监管机制的作用;针对部分企业的业务超出了自身的经营范围,此时要求监管部门应开展全方位的监管,要求企业调整自身的业务范围,使企业的实质业务符合经营许可要求。
三、总结
综上所述,我国互联网金融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它作为新兴的金融模式,补充了传统金融模式,在其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其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不仅要完善风险防范机制,还要加强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监管力度,在此基础上,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才能够更加健康与稳定。
作者:曹举 邓岳 刘思麟 单位:国际关系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