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校学生法治化管理的基本价值
在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实现其管理工作的法治化是相关法的价值在高校管理行为中的良好体现,要了解其基本价值,就需要在相关法律的基础上,对高校管理现状及其管理特点进行简单分析。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基本价值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即自由与秩序。首先,简单分析其体现在自由方面的价值。教育活动的最根本的目标就是为了人的解放、发展与完善,在高校学生的法治化管理工作中,其最根本的目的就是为了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这是管理工作中法治化非常重要的体现。在现代法治观念的基础上,在日常生活及工作的过程中,公民的相关行为,只要不损害国家及个人的相关权益,那么其行为就被认为是合法的,将法治化的管理方式应用于高校学生的管理工作中,对于高校的管理行为的转变具有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在法治化的管理模式下,传统的管制式的管理模式将会被废除,学生的主体意识及主体地位将会得到充分的尊重,这对于学生潜在创造力的激发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在传统的高校学生管理模式中,学生总是作为被动的教育客体存在。应用法治化的管理模式之后,学生的维权意识及法治意识会得到明显的提升,学生的主体意识提升之后,其对自身权益的关注度会得到显著增强,这对于学生法治观念的培养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在法治化的管理模式中,学生的理性思维能力、自我发展能力、自我教育能力、自我管理能力会得到有效的提升,这对于学生自由、全面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其次,简单分析其体现在秩序方面的价值。在传统的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秩序是所遵从的非常重要的内容,学生作为被管理的对象而存在,对于其最基本的要求是:服从管理、整齐划一,对于学生的性格特征及其实际的个体需求没有予以足够的重视,在这种管理方式中,学生的基本权利没有得到有效的尊重,秩序与稳定是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所要追求的最基本的目标,在这种管理模式中,高校为了能够在发展的过程中获得良好的管理秩序,不惜对学生的个人权益进行压制,虽然在这种管理模式中,高校最重要的管理目的就是为了获得良好的秩序,但是实际上这种管理方式并不能取得较好的效果,这不仅不会规范学校的管理秩序,还很有可能会导致学校秩序的混乱。举一个简单的例子予以说明:关于大学生的婚育权,我国的宪法及婚姻法中都具有明确的规定,即高校学生享有婚育权,但是在实际的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以为了保持学校的良好秩序为由,对学生的婚育权予以盲目的压制,剥夺学生的这一权利,对于学生的长远发展会造成不良的影响,严重时还会导致学生的反抗,引发学校秩序的混乱。而在法治化的管理模式中,其主要目的是尊重学生的权益、体现法治精神,以建立起学生管理的长效机制,这对于高校良好秩序的建立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2高校学生法治化管理的实现途径
(1)在观念上改变对高校学生管理的认识。在传统的高校学生管理模式中,高校对于学生的权益予以忽视,采用的是统一化的管理模式,随着社会市场经济的发展,要在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应用法治化的管理模式,就需要在此基础上改变传统的管理理念,在观念上以学生为本,保证学生各方面的权利。传统的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认为高校与学生之间是一种固有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学生始终处于被管理、被教育、被灌输的状态。而要保持高校良好的秩序,就必须保证学生对于学校的各种管理行为绝对的服从,在这种管理模式下,学生很难实现与高校之间的关系平等。随着社会的发展,高校与学生之间的关系出现了一系列的变化,在高校的学习过程中,学生具有自费上学、自主选课、自主择业的权利,而高校在收取学生相关费用的前提下,应该为学生提供相关的服务。因此,在现代教学模式中,高校改变传统的观念,与学生建立起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是非常必要的。在该管理模式中,高校的相关管理部门应该建立起以服务学生为主要目标的工作系统,该系统中包含有:心理辅导、就业服务、勤工助学、学生资助、个性发展、科研创新、学习指导、学籍管理、组织建设、素质评价、行为管理、价值引领等各种服务职能机构。另一方面,高校在学生管理工作中,行使学生管理权时,要对学生的各项权利予以重视。
(2)建立健全高校学生管理制度。良法是实现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最基本的保证,这就需要在实际的管理工作中建立起健全的高校学生管理制度,在该制度的建立过程中,可以从校外及校内两方面来进行。站在校外学生管理制度的角度来讲,其主要指的是:我国的高等教育法律法规中,涉及到学生管理有关的内容,以及一些专门的高校学生管理规定,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高等教育法律的建设取得了一系列的进步,但是由于缺乏统一的制度体系,还存在一些法律法规可操作性不强,各法律法规间存在冲突等现象,这些影响因素的存在,导致其难以在实际应用中发挥良好的作用,这就需要在实际的工作中,在现有的基础上,积极提升高校学生管理法律法规立法部门的法律素质,对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地予以修改与编制,以提升其实用性。从校内高校学生管理制度的角度来讲,其主要指的是:高校在发展过程中依据高等教育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出的有关学生管理与服务的相关规章制度,最基本的目标是保证学校的管理秩序,促进学生的良好发展,这就需要在实际的管理工作中,积极提升管理人员的法律素养,对学校各种规章制度的制定流程予以规范,并积极组织学生参与到校内学生管理制度的创建中,对原有制度中的不合理之处及时进行修改,从而保证其能在实际应用中发挥良好的作用。
(3)建立规范化的高校学生管理程序。现代法治精神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特征就是程序公正、过程公开,在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需要制定相关的程序以实现法治化管理,保证学生的管理权行使的公平公正性,这是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实现法治化的最基本的保证。这就需要在实际的管理工作中,制定出完善、严格、规范化的管理程序,并要求高校学生管理人员在实际工作中积极贯彻落实相关的程序,尤其是一些对于学生的切身权益具有重大影响的管理行为,必须在告知学生本人,并在了解学生意见之后实施。在实际的应用中,为了保证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具有正当的程序,可以引入行政听证制度,这对于维护学生权益,提升高校学生管理决策水平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4)建立完善的高校学生管理的权利救济机制。在高校学生管理权行使的过程中,对其实施有效的监督是非常必要的,这就需要在实际的管理工作中建立起完善的学生权利救助机制,即从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实际特点出发,建立以学生申诉和诉讼为主要途径的二元救济机制。但是与一些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高校学生申诉制度起步较晚,虽然随着各项制度的完善,我国在学生申诉权的保障方面取得了一些进步,但其中还存在着一些有待解决的问题。这就需要有关部门在实际应用中,借鉴行政诉讼法学、行政法学等方面的内容,对学生申诉的全过程进行详细的分析,对其中一些细节予以完善,这对于维护学生权益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在实际的应用中,还必须对司法审查中高校学生管理行为的范围予以界定,对司法介入的尺度及限度予以合理的把握,从而保证高校学生最基本的权利。
作者:谷伟 单位:盐城工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