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民合法财产的概念
公民合法财产需要保护,而保护的主要手段可以分为两种:法律手段和非法律手段。
二、公民合法财产的内容
(一)财产所有权。
财产所有权指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71条所规定的“财产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这就为公民的财产所有权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另外,从中不难看出,财产所有权可以分成四个方面,这就充分体现了公民个人所有的至高无上的合法权利。这是对宪法中所规定的所有权的具体化、法律化。就公民合法财产的保护这一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3条专门作了新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民法通则》中对财产所有权都有明确的规定,它们着重突出了财产所有权的几个特点,引出了几种观点的认识:
1、财产所有权的绝对性
这主要是用于财产所有权与债权的区分,财产所有权的绝对性其实也是相对中的绝对。
2、财产所有权的排他性
排他性主要是指财产的所有权只归属于财产的所有权人,这里的所有权人,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共同享有财产所有权的多人。
3、财产所有权的完全性
财产所有人合法取得和合法占有财产后,就对该财产享有了完全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绝对权力。
4、财产所有权的永久性
财产所有权人从合法得到该财产的所有权的那一刻开始,就永久对该财产拥有了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力,知道该财产被处分或是财产所有权人通过法律手段将该财产按法律规定移交为止。
5、财产所有权的制约性
问题的关键是在制约上,指的是时间效力上无意识之中造成的制约,这是由于法律上规定的弹力性而导致的,比如侵权行为赔偿的时效过期而导致诸如借款纠纷,在规定的时效之外导致财产所有权的法律保护权利,又如证据的毁灭而导致借款合同原件丢失或者遭受人为的毁灭或者自然的毁灭,比如失火烧焚,或者被人盗窃,都可能导致财产所有权人无法请求法律给予合理合法的保护,这种时间的时效性,对财产所有权人的财产进行了法律上的制约。
(二)财产所有权人。
财产所有权人,是指对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的公民。他是有财产所有权所衍生出来的。财产所有权人的主要权力就在于对财产的运用上。比如:我拿钱买了一辆汽车,把它开回家中,就是占有;我开车上班,旅游,就是使用;我将车子出租给他人,收取租金,就是收益;我将车子转手卖与他人,就是处分。财产所有权人简单来说就是掌握着财产所有权的人。
(三)获取财产的合法程序。
获取财产的合法程序多种多样,他主要讲求的是一个合法性,只有通过合法程序取得的财产,才能属于公民个人的合法财产,这些财产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合法性,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下面就概括性的讲讲:
1、劳动取得。
劳动取得是获取财产的合法程序中最普遍的一种,它包括各种脑力劳动和各种体力劳动,其实就是人们的工作。
2、公民通过财产的继承取得。
这就包括了对法定被继承人财产的继承和对他人遗嘱遗赠财产的继承,在法律上表现得比较单一。
3、公平交易取得。
这主要是指,通过各种合法的合同方式所取得的财产。
4、接受损失赔偿取得。
主要包含了生理受损,财产受损和心理受损的取得的赔偿。
5、合法赠与取得。
(四)合法财产的类别
公民的合法财产就是公民通过合法渠道取得的公民个人财产
法律规定:“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由此可见法律上,公民的个人财产分为九类:
1、公民的收入,主要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自己合法的劳动或者其他方法,获取的货币和实物。比如有工资、稿酬、奖金、加班补助、律师费、家政服务费、修理报酬等;农民承包荒山土地的承包费、劳务费、卖牛卖羊费等;个体工商户的经营所得收入;还有通过买卖、赠与、继承、房租、赔偿所得的财产等。
2、房屋。指拥有所有权的房屋。
3、储蓄。指公民的个人储蓄。
4、生活用品。
5、文物、图书资料。
6、林木。
7、牲畜。
8、法律上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主要是指农机具、耕畜、洗涤机、机床等。
9、其他合法财产,比如公民的厂房、机器、汽车等。
公民的合法财产就是指通过合法的途径取得的上述九种个人财产。
三、公民合法财产的保护
公民合法财产保护就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将公民作为合法的财产权所有人,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保障公民的合法财产不被非法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一种特殊保护。之所以要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所有权,正是因为财产所有权是公民的民事权利中最重要的一种权利。第十届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修正)》专门对宪法的第13条进行了修正,将“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两项修改成了现在通过并颁布的:“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与此同时,《宪法》中还增加了一些新的内容,《宪法》中明确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这些新规定的出台,加大了我国法律对公民合法财产的确定和进行充分的保护。随着改革开放,中国人也有了更多的合法取得的私有财产,这些财产的安全以及财产拥有者的人身安全都急需法律的保护。国家顺应民意,不但做出了原则性的规定保护,还作了一些具体的规定。我国公民的合法财产保护也形成了一个自己的特色体系:
(一)刑事法律保护。
刑事法律方面的保护就是指《刑法》方面的保护,就是以《刑法》为依据,以刑罚制裁犯罪分子为方法的形式来保护公民合法财产不受侵犯,《刑法》用强制性的手段对犯罪分子进行的处罚,充分体现了公民合法财产的重要性。我国《刑法》从263条到276条,共用了9个条款,来对侵犯公民合法财产的犯罪行为进行了刑法处罚的规定,共有9条罪名,包括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聚众哄抢罪、侵占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破坏生产经营罪。这说明国家法律对公民合法财产保护的决心是坚定的,寿诞是强有力的,谁侵犯了公民的合法财产,就要受到相应的处罚。
(二)民事法律保护。
民事法律保护就是通过《民法通则》以及民事诉讼对法律地位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发生的各种财产侵犯行为,以追究民事责任的方法,保护公民合法财产的行为。具体来说,《民法通则》中主要记录了7中方法:
1、确认所有权。
确认所有权就是指当由于某些原因,财产所有权的归属不清楚或是无法确定财产所有人的情况下,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对财产所有权进行法律上的确认。确认所有权是对公民财产所有权保护的一种重要方法,是其他法律保护方法的基础和前提。
确立财产所有权的归属,才可能确定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
2、恢复原状。
恢复原状是指财产所有人的合法财产遭受到非法侵犯并造成损失的时候采取的一种保护措施。运用这种方法的前提是,遭受损失的财产可以进行修复,如果遭受到不可修复的损失就只能赔偿损失,而不能恢复原状了。
3、返还财产。
返还财产就是指财产所有人的合法财产被他人非法占有是,合法财产所有人的民事权利受到严重侵犯,财产所有人有权通过法律手段要求侵权人原封不动地返还自己的财产的方法。当然,返还的前提是,需要返还财产还存在。另外,财产被非法占有期间,若是受到了损失,财产所有人还可以要求非法侵占人赔偿损失。但是,在其他公民合法善意占有、使用期间内不能返还财产。(主要是指:合法租借的财产)特别需要注意的是:财产所有人要求非法占有财产的公民返还财产,也包括返还因为财产在非法占有期间所获得的收益。
4、排除妨碍。
排除妨碍是指在财产所有人因为他人的非法侵害,而一时无法行使自己的财产所有权的时候,要求得到法律的支持,帮助排除行使自己合法的财产所有权上的障碍。
5、停止伤害。
停止伤害是指财产所有人的合法财产遭受侵害,侵害人的不法侵害行为仍然处于进行状态的时候,要求法律保护,避免侵害人对财产继续实施不法行为,造成更大侵害的一种方法。
6、消除危险。
消除危险是指侵权行为人的行为对财产所有人的财产造成威胁,或者是使财产所有人的财产造成某种危险是,财产所有人有权通过合法程序要求行为人采取措施消除危险的方法。
7、赔偿损失。
赔偿损失就是用金钱弥补财产所有人的财产受到损失的方法,是对上面6种方法的补充,是在上面6种方法无法实现,或是实现了但侵害已经造成财产损失的时候使用的方法。
(三)行政法律保护。
行政法律保护,其实就是: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对公民合法财产所有权造成侵犯时,国家给予合法的赔偿。它包括了行政损害赔偿和刑事损害赔偿等。
(四)民间自治保护。
民间自治保护主要可以分成四类:
1、人民调解员的调解行为保护。
人民调解委员会是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下设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人民调解员是合法调解员。最高人民法院发出了《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案件的若干规定》,对在人民调解员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效力,只要该协议符合法律程序,符合法律规定,法院就要给予大力支持。
2、居民委员会进行的财产纠纷的调解
这主要就是居民委员会,针对辖区内居民间的财产纠纷进行的调解,也是对财产所有人的合法财产的一种保护。
3、治保组织的调解
治保组织的调解在调解纠纷的同时也可以帮助解决社会治安发面的问题。
4、家族性的长老调解
这是民间一种最原始的调解方法,有威望的老人出面调解,往往可以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特别是在被边远的农村,这种方法往往是最有效的。
四、公民财产保护的建议。
公民财产保护中,最强力的保护应该是刑法保护,我就对刑法保护方面谈谈我自己的两点建议。
法律是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以规定当事人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但是,在依法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中,也就是有关部门在对行为人实施强制措施的时候,出现的一些问题,我们不得不仔细思考,它们都是关系着公民合法财产的根本问题:
(一)诈骗罪类似的民事行为。
这种对财产所有人合法财产的侵犯行为,是诈骗,但按照《刑法》第266条的规定又构不成诈骗罪,因为往往出现一些“借条”“合同”之类的关系凭证,便成了区分犯罪行为与民事行为的罪与非罪的唯一条件,有了所谓借条的行为,就只能算成是类似诈骗的一种民事行为,或者说就是构不成诈骗的行为,所以我把这种行为暂且归纳为叫做诈骗罪类似的民事行为。
就好比,甲向已借钱,并给已按合法程序写下借条,借款期限到时,甲有能了偿还却不偿还已得借款。这整个案件就只是民事案件,而无法定义为刑事案件。
(二)侵占罪类似的民事行为。
这种对财产所有人合法财产的侵犯行为,是侵占,但按照刑法的规定又构不成侵占罪,而变成是侵占罪类似的一种民事行为。或者说就是构不成侵占罪的行为,所以我把这种行为暂且归纳为叫做侵占罪类似的民事行为。《刑法》第270条规定的侵占罪的构成,指的是几种特定的犯罪行为,第一种是“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行为人就构成了犯罪,这是一种。另一种是“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行为人就构成了犯罪。
就好比:刑法对公民通过合法程序的出借金钱和物品、租赁物、承包物、同样存在非法占有的问题。比如这里有个时限的问题。契约规定的期间过后,财产所有人却得不到自己的合法财产,即便是通过民事诉讼程序也不能得到真正的解决。因为借款人、承租人、承包人没有可执行财产,或者行为人公开将财产转移到合法财产占有人不知道的地方,法院也不便于去执行,这就使公民合法财产受到了严重的损失。
五、总结
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合法财产也在逐渐增加,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是国家面临的一个必须解决好的大问题,他关系着公民最基本的权力。公民是构成社会的细胞,只有公民的合法财产得到了完善的保护,社会的经济才能稳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