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舞蹈之美的三个特征
(一)文学性
舞蹈中体现出的文学性,笔者认为通常体现在舞蹈作品所呈现出的思想内容,如同普列诺夫所言,艺术不仅体现了人们的情感,同时也体现出人们的思想。从舞蹈中呈现出思想,是透过舞蹈演员的身体语言来表现的,而肢体语言是需要依靠情感逻辑来联系,它与文学作品相同,属于具有文学思想的结构法。文章的结构通常是字、词、句、段、篇,而舞蹈的结构一般是舞动、舞姿、舞汇、舞段以及舞蹈。文学是运用文字来创造人物,而舞蹈是通过肢体语言来塑造人物,它们都可以呈现出一定的故事情节、矛盾、冲突等。
(二)时代性
在现代人的生活中,一般都讲求高效快速的生活节奏,信息时代的到来,各种电子产品层出不穷,人们的生活节奏也越来越快,这就对原本的舞蹈形式产生了极大的冲击。在这样一种大环境之下,人们普遍倾向于更加有力而豪迈的舞蹈,在很短的时间内来完成非常复杂的舞步,快速多姿的进行旋转以及急促的舞蹈等。从舞蹈演员的精神状态和带有极强节奏感的舞步,让观众体味到舞蹈中蕴含的时代气息,将他们的思想领入到了一个更新的境界中,呼唤现代人对于美的追求和感悟。
(三)动态性
舞蹈又被人们称之为流动的艺术,从很早开始,舞蹈就与绘画和书法联系在了一起。唐代著名画家吴道子在创作时,就有裴将军给他舞剑;著名书法家张旭观看了公孙大娘的剑舞之后得到了写字的灵感。而著名诗人李白曾经在《草书歌行》中这样写道“少年上人号怀素,草书天下称独步。古来万事贵天生,何必要公孙大娘浑脱舞。”这首诗如今已经被称之为千古佳话。当前,不同种类的艺术更是相互融合吸收,互相借鉴,舞蹈的动态性就体现于此。
二、舞蹈之美的三种体现
(一)舞蹈的抒情美
从本质上来说,舞蹈和音乐都具有抒情性,它们都是运用某种有组织的物质形式(音乐和旋律与舞蹈演员的肢体动作),在音乐节奏以及舞蹈的动作节奏的强烈对比,二者力度以及表演者的身体幅度变化中,随着舞蹈与音乐不同节奏的强弱变换来体现出不同的风格与特征,都表达了二者之中蕴含的情感。这样一来,观众才能够从有差异的节奏和旋律中感受到不同作品所体现出的情感。比如拉德斯基进行曲的欢快热烈,二泉映月的淡淡哀伤,春江花月夜的幽静恬美,江河水的悲凉凄怆。虽然舞蹈与音乐其二者的艺术表现手段都与节奏息息相关,都是运用节奏感来体现出不同的内心情感,它们都属于具有抒情性的艺术种类,但是舞蹈与音乐的艺术表现手段却各不相同,给观众所带来的体验也是不尽相同的。音乐更多的是向观众呈现出听觉上的感受,而舞蹈则是偏向于视觉上的感染。所以,舞蹈不仅属于听觉上同时也属于视觉上的艺术种类,它通过舞蹈演员的肢体动作与配乐节奏直接表达出其中蕴含的情感。
(二)舞蹈的韵律美
从舞蹈和书法、绘画等艺术的关系方面来说,从古至今舞蹈就和这些艺术紧密的联系在一起,不管是考古学中出土的舞姿娇艳的浮雕和舞俑,还是敦煌壁画中婀娜多姿的图案,这些从先秦时代到明清时期的雕塑、绘画作品中有很大一部分都体现出了舞蹈的形态与动态。因此我们可以说舞蹈艺术是和书法、绘画以及雕塑等艺术相通的,这也让我国舞蹈艺术逐渐形成了如流水般“点”和“线”的韵律,就如同书法、绘画与雕塑一样,舞蹈能够很好的体现出书法的气势以及绘画的影子,而不同点在于,舞蹈艺术中点和线的形成几乎是瞬间的,而书法和绘画则需要经过一段时间的酝酿。如果说线是组成这几种艺术的基础,那么舞蹈在特定的空间中所呈现出的曼妙的舞姿、流动的造型、动静结合的流动形态以及点与线的结合,就可以称之为舞者体内流动的韵律美,当这种美在瞬间构成线条时,便成就了舞蹈艺术其独有的魅力。
(三)舞蹈的意境美
就舞蹈与戏剧艺术来说,它们之间也存在着相通的地方,舞蹈与戏曲都是偏向于写意的舞台艺术,它们都是注重虚实相生,以行写神作为其主要表现形式,同时也都是通过表演者的肢体动作作为主要的表现手法。舞蹈与戏曲这两种艺术形式都非常古老,它们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所谓戏曲具有曲中含有舞,舞中又含有曲的特征,但是戏曲艺术主要偏向于唱念做打,其中所包含的“舞”通常指的是拥有一定舞蹈性的专门的造型或者动作。而舞蹈是利用表演者的肢体律动来向观众直接呈现表演,从而体现出舞蹈所表达的思想感情,用舞蹈者的身体律动来传达生活中的美,但是舞蹈并不是分毫不变的模拟生活动作,而是经过提炼之后进行艺术的加工,创作出具备形体美的艺术作品。舞蹈用美化之后的舞姿来表达主题,反映出实际生活,抒发细腻的情感。如果说戏曲注重的是唱念之美,那么舞蹈则是偏向于不言之美,意境之美。
三、结语
总而言之,舞蹈的艺术之美是透过舞蹈演员内在的心境以及外在的肢体动作来体现的,它直接展示出了生命的形式,从而升华成为一种审美活动。舞蹈艺术是人们向他人表达情感的自然方式,舞蹈比其他一些艺术形式更加贴近于自然的状态。所有的生命都不能离开呼吸与运动,舞蹈正是透过人体的运动来体现出情感中的各个细节,为观众呈现出生命的意义与本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