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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市场的金融风险监管探讨

摘要:从当前的经济发展形势看,我国经济的发展趋于稳定,经济改革不断深化,逐步进入经济发展的新常态。而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新常态,在一定程度上改变着金融市场的外部环境与其内在发展的条件。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金融风险的诱发因素增多,风险的表现形式与传导途径也更加复杂,这给金融监管及金融机构风险管理带来了极大的挑战。本文简要概述金融风险控制与监管的相关概念,分析金融风险管理与金融监管面临的问题,并提出提高风险防控与监管的相关建议。

关键词:新常态;金融市场;风险管理;监管分析

当前的经济形势,可以发现经济发展已经由增速变换为平稳发展,经济结构优化转型、效益提升与动力切换已经成为今后经济发展的逻辑指引。从2014年至今,党中央与国务院都在积极调整我国经济发展的速度,加快改革的步伐,来尽力化解经济发展中的泡沫。与此同时,金融市场发展的环境也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市场的波动性加大,风险的诱发因素增多,使得金融风险频发,给金融机构的发展带来了严峻挑战。市场环境的变化急需金融业的发展,以使其能够主动适应发展的新常态。而加强金融监管,不断提高金融防控的能力,有利于促进金融市场的稳定运行,推动金融机构的长久发展。

一、金融风险控制与监管的相关概念

(一)金融风险控制的概念

金融风险是金融市场运行中金融机构发展需要面临的挑战。而金融风险控制从一般意义上来说,可以分为狭义与广义两种。从狭义上来说,金融风险控制主要指的是通过一定的手段对风险进行处理,以防止出现进一步的损失。而从广义上来说,金融风险控制包含多个环节,即风险的识别、预测、评估及预防,金融风险管理的目标是治理风险,以减少相关的风险损失。

(二)监管的相关概念

金融风险控制可以分为外部控制与内部控制。而通常来讲,外部控制指的是监管控制。一般来说,监管机构常借助于健全的金融监管体系,来对金融机构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从而规避并控制金融风险。

二、新常态下金融风险防控面临的问题

(一)金融风险的诱发因素增多,加大风险防控的难度

在经济发展的新常态下,金融风险的诱发因素增多,增加了金融风险出现的概率。一方面,金融市场上金融产品与金融服务创新力度的步伐加快,金融市场上主体多元化、金融业务的综合化以及金融产品的日益复杂化发展,使金融交易涉及多个行业,如银行、证券及保险等,也连接着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而这也使整体金融市场发展的交叉性、跨行业以及衍生性的风险加大;另一方面,金融市场发展出现的新趋势使银信、银保及银证等三者间的合作进一步加强,合作的模式多样化,就会造成部分业务出现虚假的情形,无法真正发挥监管的作用,加大了金融市场的系统风险。此外,在计算机技术与互联网技术革新的推动下,金融市场上信息技术的应用力度提高,容易出现金融体系的“羊群效应”,局部性风险、单向性风险向着系统性风险以及区域性风险转变的概率加大,增大了风险管理的难度。

(二)各类金融业态迅猛崛起,具有一定的安全隐患

在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推动下,互联网迅猛崛起,创新成为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模式。其中,第三方支付、微信支付、P2P众筹融资以及相关的互联网理财产品等新型金融的出现,创新了传统金融的发展模式,成为当前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趋势。而以P2P为例,P2P网络平台的借贷发展已经从原来2011的50家迅速增加到2014年的1575家,交易的金额也从31亿增加至2528亿。在2015年,我国电商市场的交易额已经发展到了18万亿,同比增长了36.5%。这些数据详细地展示了金融业态发展的新趋势,对经济的发展具有一定的推动作用。然而,事物具有两面性,在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中,过度野蛮生长的模式也给金融监管与风险防控带来了极大的挑战。首先,从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模式来说,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跨界性与融合性,能够增强风险的隐蔽性、传染性与其突发性,并且在采用互联网技术后,互联网的网络安全问题、第三方托管的账户信息,以及个人隐私泄露等风险都在挑战着金融风险管理与管理的底线。这些问题迫切需要得到解决。其次,对于金融发展中的新业态,由于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金融监管力度不足,再加上金融业态发展的门槛较低,第三方支付、P2P融资平台、互联网众筹等容易钻法律的漏洞,以致出现非法融资的现象,也就造成各项风险事故的多发,不利于构建金融市场的稳定秩序。根据相关数据显示,到2014年底,我国共有367家的P2P融资平台出现跑路、倒闭等现象,而这也使金融消费者的需求受到了一定影响。

(三)金融监管的力度不够,缺少系统性的监管

在经济发展的新常态下,金融监管的力度不够是金融风险多发的一个原因。从我国当前的法律形式来看,金融监管法制中缺乏对整个金融系统风险监管的制度性规定,也就缺少了系统性监管,导致监管力度不足,无法用制度的规范来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在实际的运用中,金融监管机构曾经协商形成一个在金融监管方面的分工合作协议,但这种协调的机制并不具备法律的效应,且不够规范,最终也就流于形式,并没有发挥出实际的作用,反而加大了金融市场的风险性。

三、提高金融风险防控与监管的建议

(一)改革我国的金融监管方式

就当前来说,为进一步提高金融风险的防控能力,需要提高金融监管的力度,发挥出金融监管的作用。要提高金融监管的力度,就需要推动商业银行的市场化改革,来强调与树立金融稳定监管的责任。从经营层面上来说,直接面向金融市场,金融监管者可以掌握到第一手的金融数据与案例,从而最大程度地用数据说话,加强对数据的搜集与分析整合能力,以避免监管信息失真的问题。

(二)推动金融机构的业务转型

在经济发展的新常态下,金融机构应该主动调整自己的发展方向与战略,适应新常态的发展趋势,从而在推动自身业务转型的同时,推动经济优化转型。一方面,金融机构需要提高金融业务的服务质量,优化信贷资产的投向,加大金融创新力度,并且在信贷业务的发展中,做好对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与中小微企业等的信贷支撑,不断拓展企业的融资渠道;另一方面,金融机构需要转变现有的盈利模式,在保持机构稳健发展的前提下,逐步降低经营利润对存贷利差的过度依赖力度。除此之外,还需要强化金融机构对市场风险的管理意识,借助于互联网等相关技术,加强对风险的识别,提高风险控制的能力,不断完善对风险的分析与控制手段,从而有效规避金融风险,促进金融机构稳定发展。

(三)加强对金融市场的建设

在市场经济发展的新常态背景下,金融风险的暴露从本质上来看,还是归结于金融市场发展的不健全,相关的金融秩序尚未形成。因此,需要加强对我国金融市场的建设,稳定推进利率以及汇率的市场化改革,加强对金融市场秩序的构建,积极运用各项有效手段,提高金融消费者的信息对称性,进而提升投资者对不同投资业务风险分析的能力。此外,金融市场还应该建立能够为创新型企业提供更加便捷的融资渠道,满足企业的融资需要,并且还需要建立健全能够满足企业价值变动评估需要的资本市场,以进一步提升企业的创业价值与个人价值,在稳定的金融市场中实现二者的相互融合,从而推动企业、金融市场与我国经济三者共同向前发展。

四、结语

在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下,经济逐步向着新常态的方向迈进。而新常态的发展,对于金融市场来说,既是一个机遇又是一项挑战,加大了金融市场的风险性,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相关利益者的利益。因此,就需要加强对金融市场的风险管理与监管能力,从多个层面入手,如健全金融市场的建设、推动金融机构的转型以及改革金融机构的监管方式等,进一步优化与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强化监管力度,从而促进我国金融市场的平稳运行。

参考文献:

[1]黄爱玲.新常态下的金融市场的监管与金融风险的思考[J].时代金融旬刊,2015(10):44-45.

[2]艾亚,陈醒.新常态下金融风险防范刻不容缓[J].国际融资,2015(4统计经济论文):21-22.

[3]钱国伟.新常态下的金融风险和金融监管[J].东方企业文化,2015(21):101.

[4]王姝玉.新常态下金融风险防范与控制[J].经贸实践,2016(1):66-67.

作者:许莹 单位:中阳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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