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目前“断保”现象并非仅存于某个地区或某个企业,而是在社会上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据统计,截至2013年12月底,菏泽市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职工490030人,而实际缴费427102人,这意味着有62928人处于断保状态。就全国来看,2013年累计有3800万人中断了缴费,2013年末参保人数为32045万人,断保比例为11.86%;如果扣除2012年末离退休人数,断保比例在15%以上。社会保险“前扩后断”现象凸显,扩面成绩将被断保抵消。断保产生的问题除了直接影响职工切身利益以外,还将影响到社会养老保险的运行质量。那么如何做好中断缴费人员的基金征收工作,确保养老保险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是当前值得我们思考的一个重要课题。为此,针对菏泽市企业职工断保情况笔者进行了抽样调查。
1调查的基本情况
经调查发现,全市断保人数占参保人员总数的14.2%,其中国有、集体企业断保人员45698人,股份合作制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断保人员13756人,私营企业断保人员1285人,港、澳、台投资、外商投资和其他企业断保人员2189人。按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分,全市62928名断保人员中,正常经营企业9978人,半停产企业8261人,停产企业17486人,濒临破产企业29216人,破产企业24287人。综合各方面因素,职工断保具备以下五个特点:一是断保人数占市参保总人数的比例较高。菏泽市截至到12月底,该市现有养老保险参保职工为473363人,而断保人数能够占据14.2%,这样大的数量,其负面影响是不可低估的。二是国有、集体企业累计断保人数占断保总人数的比例高达72.6%。因为国有企业改组改制、资产重组或破产等原因导致的遗留问题,使一部分职工或买断身份,或失业,部分参保职工流失,中断缴费。三是具有城镇户口的断保人数超过了断保总人数的半数以上。这样也能够符合此前尤其是1999年开始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之前多数进城务工农民没有参保的实际。四是从缴费年限与年龄结构相结合来看,该市中断缴费人员的年龄主要集中在40岁以下、缴费年限未满5年、中断年限未满5年的人员范围内,这就集中体现出“缴费年限短期化,缴费人员年轻化”的特点。五是中断缴费群体的规模也呈上升趋势。参保职工的断保现象严重影响了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的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大大加深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给付的压力,也将直接损害断保人员的切身利益。现行的养老保险政策是“多缴费、多得养老金”,一旦中断缴费,会直接影响将来养老金的待遇,中断的时间越长养老金待遇越低。
2断保原因分析
大量人员中断缴费不是单一原因造成的,而是多种因素叠加累计的结果。一是经济层面的原因。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企业改组改制、以及资产重组或者破产等一系列原因,使一部分职工买断身份,或失业,或部分参保职工流失,这部分职工因为没有收入来源而中断缴费。二是思想认识上存在的偏差。根据调查不难看出,在中断缴费人群中,相当一部分企业或者参保人员自身对养老保险的重要性和养老保险的政策等没有足够的认知,这就导致中断缴费的现象频频出现,甚至不少失业人员片面地认为缴费和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就可不再缴费。一些年轻参保人员只顾眼前利益,认为自己还年轻,养老是遥远的将来,对参加养老保险持一种无所谓的态度。三是制度政策层面存在的问题。在缴费基数方面,职工参保缴费的基数主要是按照社会平均工资的60%和300%分别进行保底封顶。由于近些年,社会成员在收入差距上的不断拉大,就导致中低收入者的实际收入很可能达不到养老保险基数的保底线。而在缴费比例方面,用人单位缴纳19%,个人缴纳8%。个体灵活人员缴纳比例则为20%,费率水平过高。四是管理方面的原因。社保经办机构征缴力量薄弱,基础养老金没有实行全国统筹,各地存在不同程度的地方保护主义,社保转移平台不顺畅,造成流动就业人员在不同地区转移接续养老保险关系困难,导致流动就业人员被迫中断缴费。五是很多失业人员由于年龄偏大,又没有专业技术,就导致就业困难,生活困难,无力再续保缴费;而灵活就业人员由于工作随意性较大,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因此不可避免就会出现断保现象。综上所述,断保现象的产生,除了经济转型而引发的大量失业等深层次原因外,社保政策的宣传以及服务也是影响因素之一。如果任由断保趋势蔓延,势必造成扩面征缴成果付之东流,给养老保险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
3意见及建议
“断保”的后果既加大了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压力,又直接损害到“断保”人员的切身利益,使他们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不能正常享受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由于“断保”人员缴费年限少,计发的养老金基数小,因此领取的养老保险也就相对减少,很可能就出现因为以后社会生活水平的提高,领取的养老金便很难保障最低生活水平,无法确保老有所养。所以笔者认为做好续保工作刻不容缓,必须从以下方面积极应对:第一,强化企业改制监管,维护职工社保权益。人社行政部门及社保经办机构应该研究制定对改制、破产及长期停产、半停产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的管理办法;加强对企业改制的全程监管和跟踪服务,切实做到职工续保费用提前预留,专款专用。第二,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增强断保人员自我保障意识。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电台、网络等媒体宣传养老保险政策法规,用简单易懂的语言让参保人明晰缴费与待遇享受的关系,鼓励其长缴费、多缴费,给参保人提供一个看得见的预期,提高参保人员的缴费积极性。第三,合理调整缴费政策,有效促进续保工作。菏泽市很多灵活就业人员以打零工的方式维持生存、缴纳社保费,负担沉重。笔者认为,可以扩大小额担保贷款范围,助其立业、谋生,对参保缴费者给予一定比例的社保补贴,弹性设计缴费办法,规定在计入统筹部分固定的情况下,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个人账户缴费比例,可以按年、按季或按月缴费,中断后可以随时补缴。第四,深入扎实搞好稽核工作,规范企业参保行为。建立健全参保人员减少的审查、审批制度。对人员增减变化频繁的单位,要及时进行实地稽核,杜绝企业瞒报、漏报用工人数,瞒报工资基数的现象和行为。第五,加大执法力度。以《社会保险法》的实施为契机,充分发挥赋予征缴机构的职责,加强政策宣传与强制参保相结合的方式,依法对企业进行扩面征缴,依法清理企业欠费。对拒不参保缴费的单位,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采取行政决定,划拨缴费、申请人民法院强制缴费等有力措施,避免出现应保或断保情况的发生,确保养老保险费的及时征缴。第六,重视内部管理,建立数据库。每年都要把中断人员的信息单独建立数据库,分析人员分布、单位构成,查找中断原因,根据不同情况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第七,加大金保工程建设力度,强化社保转移平台功能。实现跨统筹区域数据共享与互联,同时加快政策统一步伐,提高统筹层次,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从根本上解决转移接文学期刊续难题。
作者:张燕敏 单位: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