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一项运动或者一项技术技能,在学习掌握的不同阶段,其体现出的乐趣也不同的。从简易到复杂,单一到多元,表层至内在。本文对舞者在舞蹈运动中的趣味感体验规律进行了挖掘。以期寻找到不同学习阶段的趣味点。以达到学习者与学习内容相匹配的情形。
【关键词】致趣要素;舞蹈教学;不同阶段
一、形象之恰和——仿形表象
初学舞蹈者或是学习新内容时,我们都是从“形”的模仿开始。这时的首要任务就是“像不像”的问题。如果能够跟随模仿下来,学习者就会获得愉悦感和成就感。学者袁禾在《中国舞蹈美学》一书中写到,“‘形’作为可视可感的物质运动,是舞蹈生成的第一步,是舞蹈的基础构成,是舞者神、意、韵的载体。‘形’之于舞蹈,尤如‘声’之于音乐,无‘形’则无舞”。“形”作为舞蹈各要素的基础,涵盖造型、律动、形态、动态,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动作”。“形”是舞者内心情感的外化,是表达的切实载体,也是观者最直接的体验。在教学中,教师要提炼出动作的核心要点,以帮助学习者顺利模仿。在舞蹈基本功学习部分,“形”首先要做到“直、开、绷”。“直”指的是端正笔直,“开”指的是外开外展,“绷”指的是绷紧、绷脚背。这三点是系统学习舞蹈首先要解决的内容。不同舞蹈种类在“形”的体现上存在着明显的差异。比如芭蕾舞的要求是“开、绷、直、立”,而中国古典舞则要体现“拧、倾、圆、曲”。再如民族民间舞中,维吾尔族的形态表现多是“提腰拔背”,而藏族舞蹈则是“松胯弓腰”。“象”来源于《易经》,《易经》中以“象”为本,卦辞、爻辞皆由相生。正所谓“以象见意、意在象中”。在实际生活中,我们都习惯于将“形”和“象”合并起来使用。但在舞蹈中,“象”除了外显状态的意思外,还有“象征”的含义。在舞蹈教学的初始阶段,“象”则类同于“形”,都是对学习者外在肢体的要求与塑造。形象之恰和取决于学习者的观察能力、感受能力、模仿能力和身体协调能力。这里的“恰和”指的是对于模仿形象的动作方位、动作幅度、运行轨迹以及所用力度的准确体现。随着学习的深入,当学习者能够越来越熟练自如的跟随教师完成动作及动作组合。也就越能体会舞蹈的学习乐趣,这也便成为舞蹈艺术娱人致趣的第一部分。
二、音乐之恰和——恰音合乐
“合”是应合、相合、契合。“合”指的是与音乐节奏的恰合。这是在舞蹈教学中其次面临的问题。音乐与舞蹈有着不可分割的紧密关系。正如老话所说“音乐是舞蹈的灵魂”。除了少数个性先锋舞蹈外,主体的舞蹈都是需要音乐做以铺陈的。舞蹈是用肢体表达的无声艺术,音乐的加入使得艺术的表现力和感染力更加全面,使舞蹈更加生动。“合”是舞者将触觉的动作与听觉的音乐相融汇的能力。一个舞者必须要具备一定的音乐素养,这也就是在舞蹈专业课程设置中开设《音乐基础理论》等相关课程的原因。在心理学层面,“合”可以解释为个人对完善感的渴望。当舞者将自身动作与音乐节奏准确吻合的瞬间,舞者本身会体验到一种完善愉悦的内心感受。对观者而言,也同时产生了一种愉悦舒适的观感体验。在教学中我们先让学习者掌握动作及动作组合。相对熟练自如后,会加入音乐,开始追求动作与音乐节奏的同步吻合。这一阶段,舞蹈的趣味更加明确立体。对于不同节奏类型,舞者的舞蹈动作产成了生动的抑扬顿挫。舞者会获得一种心理上的满足感,而观赏者则会获得一种感官上愉悦感。
三、情意之恰和——抒情尽意
阮籍曾在《乐论》中提到“舞以宣情”,情感情绪的表达可以说是舞蹈的本质。“情”指情绪、情感,是舞蹈的内在原动力。在民间舞蹈中,舞是“情”之所至、“情”之所显。谈及舞蹈就不能缺少“情”,因为舞蹈首先是“自娱”进而才能“娱人”。当舞者对动作掌握后,并能与音乐节奏恰合后,就进入了关注情感心意体验表达的阶段。如果说刚开始学习者带有的是情绪,那通过学习深入,对形象和节奏有了一定把握后,舞者就要将情绪扩充至情感,经过自身内化理解,达到舞姿动作与内心情感表达恰和一致的层面。除了喜悦,舞蹈也表现悲伤、痛苦和愤怒。如果一个人始终以单调枯竭的情绪来表现不同类型、不同风格的舞蹈,那这样的舞者显然是不合格的。在教学中,很多学生的个性表达是空缺的,没有接收,也没有释放。教师更多的是要求学生技术的规范一致性,而对情感的恰和自如表达却要求的笼统粗糙。教师应启发学生展开想象,对舞蹈动作进行潜台词铺设,让学生去体验相应场景空间下所发生的内容。抒情尽意是在动作形象和音乐节奏的双重条件下,舞者受到感染自我充盈后,将内在思想与外在表现生动结合的个人体验。情意上的恰和,会使舞者获得一种身心合一,畅快淋漓的释放愉悦之感。这也是舞趣从形而下向形而上过度的重要阶段。
四、神韵之恰和——通神行韵
“神”,是一种精神状态,也是舞蹈的灵魂。“韵”是指舞蹈的风格韵味、节奏韵律,以及超越于舞蹈形态意义之上的舞者的精神气质和风采身韵。”神韵是所有艺术最高级的表达所在,一种形而上的追求,属于舞蹈美学的概念。到这一层次,舞蹈就不仅止于外在形态技巧的体现,而是更要传达出内在的灵魂精髓。“神”通常有带“点”的质感,是一种舞者由内迸发出的风骨力度。而“韵”则更接近“flow”,代表的是“线”的流动畅快之感,是舞者对身体、呼吸的自如把控,体现了生命的运化与机制。谈到通神行韵就必须要谈到“气”。“气”也就是气息、呼吸,呼吸是人类存在的根本,一种与生俱来的能力。但舞蹈时的呼吸是需要舞者意识参与及长期训练累积的,正所谓那句老话“内练一口气”。如果说舞蹈的初级阶段是靠肌肉来控制动作的话,那它的高级阶段就是“以气带力”运用气息来控制平衡。这一点舞蹈是与太极、瑜伽有相似之处的。呼吸的吐纳、动作虚实的转换,神韵之恰和作为最微妙精深的体验阶段,舞者是在一种“游”的境界中完成与自身的对话。
参考文献:
[1]袁禾.中国舞蹈美学[M].人民出版社,2011,3.
作者:包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