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环保传播面临的挑战
(一)大众传播媒介从业人员环保传播专业水平低,无法对环保知情权进行专业处理
媒介及其从业者环保意识和全局观念仍需提高。当下部分传媒界从业者缺乏对环境保护重要性的全面认识,加之自身相保知识的乏困使其对环保传播的功能性匮乏。比如,我国很长一段时间媒体介入环保都是以科技为入口的,这种情况到现在也没有大的改观。然而,环保归于科技只是其特性之一,长此以往,会使环保传播产生异化,将环保局限在一个纯技术的层面,从而成为了遏制环保传播的又一个拘束。但大众传播的主体媒介———环保传播的量与质都会间接或直接的受到其相关从业研究人士、记者环境环保意识的高低、专业环境素质水平的影响。因而,当下尤为重要的事加强对媒体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知识修养、及综合素质的培养。再如,当人们对GDP顶礼膜拜时,具有环保传播素养的媒体人应该告戒人们,这么高的GDP是以资源的极大浪费和环境破坏为代价的,为清理环境破坏所付出的成本应该从GDP中减去,进而提倡绿色GDP,这才是顺应低碳经济,合乎国民利益的传播。人们所谈的知情权、公民权的实现,这都是对专业媒体人提出的要求。
(二)经营上的权衡战胜媒体使命感,使得真正的环保传播被迫出局
目前,许多电视台把观众收视率放在首位,利用收视率提升栏目形象,取得市场经营高效益。这种方式已经逐渐以盈利性为目的走向市场。这让环保传播处在了尴尬的局面,其本身承担了重要的社会责任,但却无法创造出相应的经济效益,或者直接作为公益事业发展而没有收益,这造成了环保栏目生存空间更加艰难。面对公共环境与经济效益的矛盾,大众传媒难以坚持长期进行环保传播,毕竟自身的运营与生存是每个媒体需要担忧的问题,正如谢涛、古小琳所说:“中国报业曾一度希望在报纸形象(使命感是其中一个重要反映)的提升上来应对竞争,但由于竞争出现恶性化局面,经营上的权衡最终占据上峰,这就必然使得媒体真正的环保干预及传播被迫出局。”[4]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劣币驱逐良币”。
(三)环保传播多以精英(忧患)意识为主,公众环保传播力量薄弱
公众的环境意识的增强有利于环保传播的实施,否则就会制约环保传播进程。环保传播是一项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事业,它包括了政府、企业、媒介、社会公众,缺一不可。环保传播不仅仅是由政府和媒体为主导的公益性活动,更是一项以企业为主体的经济活动。通过依靠政府和媒体宣传环保传播事业的发展,但更重要的则是要依靠社会和企业发挥作用。然而,即便是媒体的环保传播也多表现为某种精英(忧患)意识,主要是对公众进行环保意识的启蒙以及环保理念的灌输,而不是发动精神、伦理以及思想上的革命。如今许多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环保理念普遍较为薄弱,可持续发展意识和绿色营销观念尚未形成,公众的环保参与意识强度不足,缺乏力度和均衡性,这对于发展环保传播事业而言仍是一个不小的障碍。公众对于环保事业是一个最强大最坚实的基础,但是这个基础的牢靠性还正处在一个缓慢发展的过程中。综上,环保传播主要面临着来自于媒介环保意识现状、环境传播与经济发展冲突、公众环境力量薄弱三大挑战。现在全球对于环境传播重视度不断加强,拓宽传播渠道与环保空间,全面提升大众传媒的传播能力已经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如何提升环保传播能力
(一)大众传播媒介从业人员认清环境问题本质,提升环保传播素养
“环境问题的本质是经济问题,这是一个无须争辩的事实,而在我国,环境问题作为本质上的经济问题,更具有它的特性,这就是,我国环境问题一是来自贫困和发展不足,二是来自发展本身。前者是由于贫困和压力而对自然资源的掠夺性开采造成的生态破坏事件,以及人类居住环境恶化等,后者则因发展不当而造成种种生态危机。”[4]如今许多环保传播中的内容相对较单一,没有多元化发展,有的仅仅是走程序化或者例行公事,甚至回避问题造成空洞无意义的报道。所以对于环保传播的效果应当多元化,利用最简易明了的方式传达给观众,通俗易懂更贴近生活的内容会起到更好的传播效果。以人性化和多元化的视角进行环保传播才能达到理想的传播效应。媒体精英只有对环境问题的认识与理解准确到位,才能整合信息,让受众从媒体上获取的有关环境保护信息范围得以拓展。
(二)政府出台相关政策法规,确保环保传播制度化、常态化
根据污染博弈理论,任何企业在没有强制性约束的情况下,都不会为了减少污染而增加产品成本,这就不可避免的会导致哈丁所说的“公用地悲剧”,环境的恶化是现代版的“公用地悲剧”。为了解决私人决策者过分地使用公有资源,政府通常管制其行为或者实行收费政策,以减轻过度使用的问题。大众传媒也属于公共领域,与环境两者都具有公共性的同构特征。经过100多年的发展,传媒已成为一个庞大的信息服务机构,一个依靠有偿提供信息和及播放广告的隐形形式获取利润的公共部门。因此,媒介作为社会“公器”,在获取利润享受社会权利的同时,也理应承担起社会责任和历史使命,即在各自的传播中留出一定的空间或时间进行环保宣传。政府要提供有效的公共服务,建立优良的制度环境,规定各媒介在传播中具体应尽和怎样尽环保传播责任。政府也可出台关于环保传播的相关规定,使得环保传播制度化,常态化,进而避免因不良竞争而导致的环保传播被迫出局的尴尬局面。
(三)传媒有效设置环境议题,促进环保传播与公民社会构建相结合
由于我国在环境治理的过程中,存在着政府与市场双重失灵的情况,客观需要一种新力量的介入。在经济市场化、社会多元化、网络化、开放化以及文化世俗化的当代中国,这种力量表现为正在兴起的公民社会。作为公共议题,除了比较突出的环境问题之外,环境领域也是公民参与程度较高的一个议题。近年来发生的诸如2004年前后的“怒江保卫战”、2005年圆明园铺膜听证会、2007年厦门PX事件乃至2011年“南京梧桐树”事件等典型的环境公共事件,都表现为传媒尊重公众的知情权,充当社会的中介,有效设置环境议题并将其置于社会公开、广泛的讨论中,进而形成不断加深的影响力,最后有效组织公众参与环境公共问题的解决。这无疑是公民社会构建的切入口。“公民社会的建设与现代公民的素质培养是一致的,在这个历程中,传媒与公众携手,借助于环境这一公共问题积极行动,能够有效培育民间力量,与政府一道开展环境治理,履行历史使命,推动社会健康文明发展。”[5]
三、结语
发展低碳经济已经成了一个必然趋势,而发展经济则需要在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的形态下进行。过量的碳排放成了气候问题的重要因素之一,在人类意识到生产和消费过程中已经难免出现此类问题,也必然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因此要在环保发展的基础上降低碳排放的危害,优化和约束某些消费和生产活动。现今社会上关于环境保护的问题已经受到了高度的关注和舆论,将来也必然会发展成为一个“环保传播”的社会。环保传播有义务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有责任促进构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和谐发展社会的建立,这是历史也是人民赋予环境传播的使命。转变观念和思路,加强引导,树立绿色低碳发展观,发展绿色低碳经济、促进可持续发展是人类社会未来发展的必然选择。
作者:杨妍王佩单位: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