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世界伴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而出现,随即成为需要哲学研究的一个崭新领域。“两千多年来,从柏拉图、苏格拉底到现代哲学,都是现实性的哲学。哲学可以是唯物论、唯心论、经验论、唯理论,可以是存在主义的、非理性的、后现代的,可以是这样的或那样的,形式可以多样,但有一个根本点是相同的,都是对现实世界的思考,都立足于现实性。”[1]如何看待虚拟世界的现象与本质?其与现实世界有何异同?如何理解虚拟世界存在的价值?这些都是哲学研究的新课题。
一、虚拟世界的现象:梦想与现实的碰撞和交融
虽然虚拟世界“不是,也从来没有成为完全独立的社会———一个不用现实社会中法律、条例、警察和军队约束的独立王国”[2],但是,虚拟世界的出现,的确已经为人们的社会行动开辟了一个新的社会生活领域。自由、民主、平等这些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即已提出、在今天仍然极具号召力的社会理想,在虚拟世界里率先得以实现。比如在网上聊天室中,可以通过随意变换身份来逃避现实世界里的不自由、不民主、不平等。在现实世界里不能随便谈论的一些问题,可以在虚拟世界里毫无忌讳地畅所欲言。只有当你从电脑空间返回到现实社会中,重食人间烟火时,你才会感到现实的道德、法律、规则依然起着不可抗拒的作用。在虚拟世界中,每一个人都可以尽情地表现出真实的人性特征。在虚拟世界里,性善与性恶、无限的欲求与有限的满足、天使与野兽、文明与野蛮、高雅与低俗、灵魂与肉体的背离都可以表现得淋漓尽致。虚拟技术把对过去的再现、现实的模拟、未来的想象全部呈现在虚拟时空中,丰富了人们的思维时空。它帮助人们实现了现实生活中根本不可能或目前不可能实现的所有梦想,带来人类精神与生理需求的最大限度的满足。
网络技术模糊了现实世界与虚拟世界的界限,从根本上改变了人的认识方式。虚拟世界的各种现象,亦真亦幻,真假难辨。电影大师斯皮尔伯格在电影《侏罗纪公园》(1993年7月摄制)中,为我们描述了科学家如何从尘封在亿万年琥珀化石中的吸血昆虫身上取出史前动物恐龙的DNA,并成功克隆出恐龙的故事。电影《黑客帝国》则为我们描述了另一个虚拟世界,未来的我们就生活在这样的一个世界里,我们与现实世界里的人们一样,同样拥有种种感觉,同样拥有亲朋好友,同样拥有工作,同样拥有现实世界的一切“真实”,只是,这一切都是虚拟的。这些荒诞不经的故事情节,建立在现实、科学的基础之上,给人以无限遐想。
王岑先生在《网络社会———现实的虚拟与重塑》一书中,从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生活方式等多种维度阐释了虚拟技术对当今社会的影响:第一,打破了传统经济的地理空间局限性,促进了全球经济一体化的进程;第二,打破了传统国家疆界和主权行使空间的边界,出现了“电子边疆”,成为继领土、领海、领空之外的新的疆界;第三,催生了文化的新形态,为人类创造了崭新的文化载体;第四,促进了教育观念的更新,终身教育、全民教育、创新教育、以人为本教育成为网络教育的新观念;第五,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3]就个体而言,虚拟世界与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娱乐、交往等已密不可分,这正如比尔•盖茨所描述的那样,虚拟世界“将形成社会的新的游乐场、新的工地和新的教室。它将取代有形的货币。它将吞并绝大多数现存的通信形式。……它的多功能性就是它的力量所在”[4]。
二、虚拟世界的本质:物质世界一种新的存在方式
所谓虚拟世界,就是通过数字化方式,链接计算机网络,综合三维技术、模拟技术、传感技术、人机界面技术等,创造出的各种仿真实在(如虚拟家庭、虚拟社区、虚拟国家等)所构成的虚拟社会生活空间。关于虚拟世界的本质,目前学术界还没有统一的认识。有人提出,虚拟世界是一种由物质向意识转化的中间环节,形成了事物的过渡态;[5]有人认为,虚拟世界是波普尔“世界3”理论所指的“世界3”,即思想的客观内容的世界,尤其是科学思想、诗的思想以及艺术作品的世界;[6]有人指出,虚拟世界是“世界4”,是人所编制的符码化世界。这是对波普尔“世界3”理论的逻辑推演。[7]冯鹏志先生在《从混沌走向共生———关于虚拟世界的本质及其与现实世界之关系的思考》一文中提出,把握虚拟世界的本质应从其基本结构要素的分析着手。首先,从虚拟世界的技术构成要素来看,它是在TCP/IP协议的制定,电子邮件、电子公告板、文件传输、远程登陆等技术的发明,以及万维网、网络浏览软件、各种搜索引擎的创新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其次,从虚拟世界的规范构成因素来看,它是在代表不同的个体、组织、地区以及国家利益的各种网络规范之间的冲突、整合中发展起来的,不是一种纯粹的人为状态,而是一种自然历史过程;再次,从虚拟世界的价值构成要素来看,它是在各种网络价值观之间的争论、协调、聚合和分化中发展起来的,其实质是一种广义的文化变迁过程。因此,尽管虚拟世界带有“非自然性”、“非现实性”、“超历史性”等特征,但虚拟世界作为一种新型的“人工自然”,其演化变迁有其自身的规律,是物质世界一种新的存在形式。[8]
显然,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相比较,具有不同的特征。第一,虚拟性。虚拟世界的场景、人物、关系都是虚构的,是依靠数字化技术对现实世界的想象性建构或仿真性模拟。虚拟世界中的面包,可以让活动在赛博空间中的人产生吃面包的感觉,但它毕竟不具有现实面包的营养成分和充饥功能。第二,理想性。虚拟世界中的事物是制作者对现实事物的理想化,完善人们所期望的一面,消除人们不希望出现的一面,它因此比现实事物更典型、更纯粹、更完善,好的东西可以至善至美,坏的东西能够一无是处。第三,匿名性。在虚拟世界中,网民可以隐匿身份,以一种完全不同的虚拟形象出现,他在实名制条件下不愿做、不敢做的事情都可能在虚拟世界里做。第四,开放性。网络空间没有地理、社会和政治疆界的限制,只要遵守网络游戏规则,人人都可以在虚拟空间里自由出入,自由活动,自由交往。
三、虚拟世界的价值:甜蜜的馅饼与温柔的陷阱
虚拟世界是把双刃剑,用得好,威力无穷;用不好,反受其害。虚拟世界的价值毋庸置疑。首先,虚拟世界为求知者提供了学习的新渠道。目前在我国教育资源不能满足需求的情况下,因特网以其海量的信息资源,快速的信息交流为求知者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他们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接受高等教育,学到在校大学生学习的所有课程,修满学分,获得学位。这对于处在应试教育体制下的青少年来说无疑是一种最好的解脱,它不但有利于其身心的健康发展,而且有利于家庭乃至于社会的稳定。其次,虚拟世界开拓了人们的视野,有利于提高综合素质。上网可以进一步扩展对外交流的时空领域,开阔视野,促进全球意识的形成。同时,虚拟世界相对宽松、平等的环境还可以满足人们与他人交流的欲望,减轻现实生活带来的压力,有利于身心健康,提高综合素质。然而,虚拟世界宛如温柔的陷阱,一味沉溺于网络,也会影响人们尤其是青少年的健康成长。首先,虚拟世界对青少年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的形成构成潜在威胁。互联网内容庞杂,良莠不齐,青少年的可塑性强,容易受到虚拟世界中不健康文化的影响。其次,沉溺于网络虚拟世界,也使一些青少年荒废学业。一些青少年整日沉溺于虚幻的环境中而不愿面对现实生活,严重地影响了日常学习,甚至荒废学业。再次,虚拟世界中的不良信息和网络犯罪对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和安全构成危害和威胁。当前,网络对青少年的危害主要集中到两点:一是某些人实施诸如诈骗或性侵害之类的犯罪,二是黄色垃圾对青少年的危害。据有关专家调查,因特网上非学术性信息中,有47%与色情有关,网络使色情内容更容易传播。据不完全统计,60%的青少年虽然是在无意中接触到网上黄色信息的,但自制力较弱的青少年往往出于好奇或冲动而进一步寻找类似信息,从而深陷其中。调查还显示,在接触过网络上色情内容的青少年中,有90%以上有性犯罪行为或动机。[9]
总之,虚拟世界的出现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它以现实世界为基础,并与现实世界相交融,本质上是一种特殊的物质存在方式;虚拟世界具有两面性,只要正确对待、科学利用,就能成为青少年成长进步的阶梯、社会文明和谐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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