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养蜂规模与风险分析
多年来,我国养蜂业发展比较平稳,当前我国蜜蜂饲养量约800万群,《国家十二•五蜂业发展规划》确定:到2015年全国蜜蜂要发展到1000万群。在养蜂生产与发展中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风险有:(1)自然灾害:主要是旱、涝、冻、洪、地震、塌方、山火等。(2)治安或突发事故:被盗、被抢、投毒,其他人为破坏等。(3)蜜粉源或环境:蜂群蜜粉源农药中毒死亡、突发空气或水源等污染死亡。(4)暴发性病虫害:蜂群感染突发性病害死亡。(5)运蜂中遭遇交通事故或运输途中因道路堵阻蜂群受闷死亡。
2蜂群投保的价值计算
蜂群的价值是随着生产季节的不同而发生变化的,每年的3~4月蜜蜂繁殖结束并进入生产期,其时价值最高,之后随着生产季节的变化在小幅浮动,全年生产季节结束后价格最低。主要可分为4个阶段、价位:以上是不同时期的蜂群价格,我国南北方及不同地区略有差异,但相差不大。
3蜜蜂财产保险的方式方法
3.1投保对象可先限于已参加了省或市(县)蜂业协会的会员或蜂农合作社社员,之后再扩展到广大养蜂人。3.2投保方法养蜂协会或合作社统一投保,分户签单,实行蜂群箱体统一编号管理,设定每群基本保额。分不同时期和蜂量程度,确定不同的保值。3.3保险范围①不可抗拒的重大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②突发性重大灾难事故;③被暴力抢劫,或大批量被盗窃(经当地公安机关证明确认,且在一定期限内未能破案的);④蜜蜂在运输途中的交通事故造成的蜜蜂财产损失未得到赔偿的;运输途中因突遇高速公路关闭或国道省道长时间严重堵塞,造成蜜蜂大量死亡的(经交通部门证明或媒体报道的);⑤蜜蜂中毒大量死亡的,视不同情况分别对待。但是不包括因以下原因造成的损失:因车辆自身故障或业主人为原因造成车辆长时间停驶而造成的损失;蜜蜂在装卸、搬运过程中不慎掉落等原因造成的一般性损失;因货物装载不当或捆扎不牢固造成的损失;运输途中部分蜜蜂飞离的损失。3.4保费收取按基本保额确定,如以每箱300元的保额计,按2.5%收取,即7.5元/箱群;本着支持养蜂业发展的精神,保费可由政府、组织、个人分别负担:可按蜂农个人2元/箱群,合作社风险救助金0.5元/箱群,政府政策性补助5元/箱群,共同筹集。3.5蜜蜂产业从业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与蜜蜂产业财产保险进行分离,将风险分解因为一旦发生灾难性事故,往往会人和财产一同遭受损失,单体风险会加大。3.6损失评估与理赔主要以蜂业协会和合作社的定损依据为依托,结合保险公司的理赔评估办法,确定损失程度。理赔可按不同险种和不同时间段等不同赔付比例和方法计算。按户统计,设定理赔起付额和每次、全年理赔上限额。每次免赔额为200元,每户每次理赔最高限额为所交保费的?倍(每户总保费)。每户全年理赔累计最高限额为所交保费的?倍。保险期限为一年,到期续保。
4效益分析
目前,我国尚没有开展全国性蜜蜂产业的财产保险,这是因为对蜜蜂业认识不足、重视不够造成的。近年来,个别地、市在探索蜜蜂财产保险的开发,有的已迈出可喜的第一步。我们应该认识到,养蜂业对生态平衡与农作物增产越来越重要。过去,由于自然环境未被过多破坏,各种野生昆虫甚多,与蜜蜂共同承担起了为植物传花授粉的重任;现在,随着自然环境的严重破坏,以及化肥农药的大量使用,使原有的一些野生昆虫遭受到灭绝性的厄运,种类和数量大幅减少,如果我们再不有效扶持养蜂业发展,定会直接严重影响着农业生产和生态平衡,必将给人类带来无可弥补的生存危机。建立蜂业政策性农业保险,使蜂农的风险降到最低,使蜂农的经济效益得到保障,对促进养蜂业发展定会产生积极的作用。至于保险公司的承保风险,也不是那么大、那么可怕,只要加强风险管控和逐步提高操作技术措施,搞好承保、监管、理赔等过程中的管理,承保风险就会排除,承保经济效益也会很好,特别社会效益是巨大的。特此建议:5.1尽快开发兴办养蜂财产险种,服务养蜂业发展保监部门应会同财产保险公司本着扩展业务、支持养蜂业发展的精神,结合养蜂业生产实际,尽快开发兴办养蜂财产保险项目,既为本公司开发新的服务项目、领域,更主要的是支持养蜂业发展,为养蜂业的发展提供有效的保障,帮助养蜂业走出困境走向辉煌。如当前在全国普遍推进蜜蜂财产保险尚有困难时,建议先在浙江等地及条件比较好的地区开展试验、示范,由点带面,达到逐渐在全国全面推开。5.2政府财政应给予养蜂财产保险一定支持养蜂,事关生态平衡、农作物增产、市场供给、农民致富等诸多方面,事关民生与经济发展大业,政府部门应引以高度重视,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应分别拿出部分资金,作为养蜂保险保证金和养蜂风险救济金,当作扶持产业和重点支持项目,由政府、行业组织、个人按一定比例支付,将养蜂财产保险设立起来,并在全国养蜂界广泛推广。建立养蜂长效激励和保障机制,促使养蜂业健康快速发展,使小蜜蜂为社会、为民生、为经济发展做出更多、更大的贡献。
作者:宋心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