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中,青少年学生道德及法律意识模糊,违纪与违法概念不清,且落后于社会要求,中职学生尤其突出。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接触社会的机会比较少,对社会比较陌生,人生观、世界观还不成熟,容易受到社会的影响,会产生违法犯罪行为。所以,教师要跟学生讲清楚法律常识知识,多讲生活中的实例。
课程定位与教学目标
中职《职业道德与法律》课是中职德育课程体系中的一个重要部分。新版教材《职业道德与法律》紧紧围绕中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遵循职业教育教学规律,课程内容包含:个人形象礼仪,职业道德修养;弘扬法治权威,程序正义维权;犯法罪预防,民事经济活动等章节,职业礼仪、劳动维权、婚姻家庭、环境保护等内容更紧贴中职学生生活实际,也是中职学生走上社会的必备知识。这门课程,对增强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推进素质教育,培养时代新人,具有重要意义。中职法律基础知识课究竟如何定位,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它不同于道德教育,不同于法律渗透,也不同于知识传输。我们可以依据教材、大纲,根据学时安排,结合时事,结合社会职业道德与法律,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让这门课程变得生动、有趣,接地气。因此,如何改革教学方法,使这门课程讲好讲活,达到预期目的,很值得从教者探索和尝试。
多形式开展教学活动
大多中职生文化基础薄弱,接受道德法律教育的悟性也偏差;《职业道德与法律》课不如其他专业课程形象生动,对学生的吸引力也不强,如何结合教材,有效开展课程教学,我们尝试在教学中以典型案例为引导,以身边事件来说法,以学生需求为重点,以有效防范为目标,取得了很好的教学效果。根据教学内容,进行重点教学 教材内容重点之一是让学生懂得道德与法律的区别和界线,弄清什么行为违纪、什么行为违法、什么行为受道德谴责、什么行为受法律保护。为理清这一概念,我们以发生在北京一武校学生斗殴事件为案例,说明道德与法律的界限。2015年北京某武校学生在学校食堂就餐时因插队而发生纠纷,经值班老师劝阻和平解决。事后当事人互不服气相约决斗,斗殴中掐脖子致一方当事人窒息死亡。就此案例,组织大家分析:①就餐插队是道德问题,行为人不遵守公共秩序,轻者受批评教育,重者受纪律处分。这些都是道德范畴。②相约斗殴致人死亡,就触犯了法律,要受刑法制裁。③如果斗殴致人轻伤不够刑事处罚,那有可能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受行政处罚。后两者都超出了道德范畴,是法律问题。经过以上的分析,学生很容易就清楚了道德与法律的区别。《职业道德与法律》教学内容多,课时有限,不能面面俱到。教学过程要突出重点敢于取舍,善于取舍。在教学案例列举中,也要有针对性的选择与中职专业相关的案例,上课时尽量选择适合学生专业需求,让学生更易接受。如幼儿教育专业的学生侧重挑选《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校园伤害事故等相关案例;旅游专业的学生主要选择旅游法规的案例;机械电子、建筑工程专业学生多讲一些安全责任方面的法规案例。这样有的方矢的重点教学,能够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注重教学效果,实施案例教学 例如,关于“民事法律关系面面观”一课中关于“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讲解,我们着重于未成年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进行讲解。例如,赵青同学(16岁)在学校统一组织参加的全国性计算机大奖赛中获得一等奖,得价值4000元的电脑一台。按学校与参赛学生事前签订的书面协议约定:学生所获奖品归学校所有,学校按奖品总价值5%的钱作为奖金,奖励获奖者。请同学们分析,学校与参赛学生签订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对此身边的事例,学生兴趣很浓,看法不一,有同学认为赵青是代表学校参加比赛的,奖品应归学校所有,而且有书面约定。有同学认为,赵青是未成年人,无能力与学校签定财产协议,应认为无效。通过此案例讨论,同学们很快领会了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的相关概念及含义。明白自己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所处的位置。每一次的案例教学过程都要明确向学生提出要解决的问题,要突出知识点,让学生带着问题去思考、分析案例,鼓励学生进行自主、深入的思考。教师针对社会热点,进行目的性教学 结合学生比较关注的,如网络上广泛流传的“艳照门”事件,我们就在“公民的人身权利”课程里的作为一个案例素材,和学生讨论,谁是事件的受害者,为什么“传播那些东西是犯法的”。老师意在引导学生注意自我保护,学会如何保护自身隐私及尊重他人隐私等。并告诫教育他们,树立正确的性观念,不要盲目追星。事实上,很多所谓敏感的热点话题,都可以以案例形式引入课堂,让教育贴近社会,贴近学生的生活与思想实际,从而更有效。
结束语
《职业道德与法律》课教学要结合时代特点,要体现人本主义思想,提高中职生的职业道德认知,学习基本法律知识,树立爱岗敬业、遵纪守法的观念,自觉维护法律的数字农业论文尊严,抵制社会上不良风气的侵蚀是教学首要任务。
作者:杜信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