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12年实力经营,12年信誉保证!论文发表行业第一!就在400期刊网!

全国免费客服电话:
当前位置:首页 > 免费论文 > 管理论文 >

照明的多重功能与绿色照明设计论述

0引言

照明的核心意义在于光。从光的视角来看,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存在两个世界:白昼与黑夜。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来看,人类的照明先后经过了原始照明,古代照明,近现代照明,后现代照明四个时期。分析不同时代照明的功能不难发现,除原始照明时期人类对照明的功能仅限于“可视”外,人类历史上所有的照明都具有超越“可视”的多重功能。

1照明的历史与功能分析

1.1古代照明

“在人类漫长的发展历史中,第一次成功的人工取火,是人类利用自然创造光亮的开始,它照亮了人类文明的历程。”[1]这里所谓人工取火,就是“燧木取火”。它使人类从完全原始的自然状开始与其他兽类出现了分野,开始了超越一般自然界物种的新进化。原始社会的人类人工取火,主要是用火的热度来改变食物的性质———由生食转变为熟食,通过火的光热取暖驱寒,利用火光来获取安全———以篝火、火把来驱逐野兽,因此是不带有精神文化意义的。但进入古代文明社会后(这里的古代文明社会,指的是大多数专家认为的人类有了文字之后的社会),人类对光的利用,就不仅仅只在改变自然环境的一般生活上,同时还通过利用光(包括自然光和人造光)来营造一种环境,使这种环境服务于精神文化生活的需要。因此,自人类社会进入文明史开始,人类就出现了利用光来实现某种文化目的的现象。无论东方还是西方都是如此。在中国历史文化中,人们可以发现许多有关照明的文化的典故、词语和文物。例如,在古代中国有“篝火狐鸣”的历史故事,陈胜、吴广借助篝火忽明忽暗,跳动闪烁的特点来营建出一种神秘的色彩,再配以“大楚兴”“陈胜王”之狐鸣,使误了军期的农民感受到造反是“天意”,消除了思想上的对暴秦严刑峻法的畏惧,从而实现了揭竿而起、推翻暴秦起义目的。闹元宵也是古代中国文化生活的重要部分,元宵花灯是一种具有中国文化色彩的照明,其火树银花、灯火阑珊不只是光与彩,同时还是蕴含着丰富喻意的或象征意义的古代中国文化。如“元宵姑娘”、“破镜重圆”、“皮影相思”、“双喜临门”等都是古代中国元宵花灯典故。作为一种古代中国的文化照明,元宵灯会的盛况还可以从古代的文学作品中获得实感,如“灯树千光照,花焰七枝开”(隋•隋炀帝《元夕于通衢建灯夜升南楼》),“接汉疑星落,依楼似月悬”(唐•卢照邻《十五夜观灯》),“火树银花合,星桥铁锁开”(唐•苏味道《正月十五夜》),“月色灯山满帝都,香车宝盖隘通衢”(唐•李商隐《观灯乐行》),“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宝马雕车香满路,凤萧声动,壶光转,一夜鱼龙舞。……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宋•辛弃疾《青玉案元夕》)。古诗中对元宵花灯的描绘形象地再现了古代中国元宵照明的盛景,充分表明花灯是古代中国文化生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研究古代中国建筑不能忽视采光与照明。标准的四合院方位是座北朝南的,之所以如此,是可以既获得良好的采光,又能遮挡呼啸的北风。古代中国的青楼妓院,照明之灯是红灯;宫殿里照明用的却是宫灯。同有照明功能,但映照出的景观是两种不同的氛围:前者是灯红酒绿、光怪陆离、情欲亢奋的世俗浮华;后者显示出的则是雍容华贵、充满宫廷色彩和帝王气派的奢华。古代西方文化中,利用光影营建文化氛围也与古代中国相类似。以中世纪的欧洲为例,城堡、街道、教堂、宫殿以及广场等公共场所,都有照明。其照明物质主要是蜡烛、松脂和动物油。以蜡为例,同样是照明,平民使用石蜡,教堂、皇宫与贵族使用蜂蜡[2]。同样是烛灯照明,平民的照明烛灯仅一支或两三支,而教堂与宫庭里的照明烛灯却是数以十计或百计的艺术组团式烛灯。这种照明物质的不同与灯组的差异,反映的恰恰是古代欧洲社会是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因为蜂蜡燃烧虽贵但与石蜡、松脂及动物油相比产生的烟雾小;而艺术的成组烛灯与单一烛灯的区别,反映是宫庭与教堂超越一般的高贵。充分利用自然光线来营造特殊的景观环境,以实现宗教文化的所需要的氛围是古代欧洲建筑的一大特点。神庙、教堂是古代西方最主要的建筑,特别重视采光与朝向。考察欧洲著名的神庙与教堂,无论巴黎圣母院还是科隆大教堂(见图1),无论圣彼德大教堂还是瓦西里升天大教堂,它们的方向都是座东面西。这样设计的目的在于遵循“神庙和安坐在正殿里的神像都要朝着西天的方向。这样,可使接近祭坛献纳供物进上牺牲的人们向着东方天空方向参拜庙里的神像。这样做后,诚心许愿的人们便可以参拜神像和东方天空,而且神像本身也从东方显像,注视着捧手祈祷和进献牺牲的人群”[3]。如果身临其境在太阳升起晨曦时间参拜教堂,人们会发现太阳光会透过教堂彩色玻璃,映照投射出五彩缤纷、神圣而带光环的光芒,在管风琴的音响与唱诗班的歌颂中,善男信女们仿佛升腾到了天堂。

1.2近现代照明

近代以来,随着城市规模的发展,科学技术的兴起,照明也越来越得到了更大的发展。电光源产生后,人们获得了有史以来最优质的人工光源。随着现代照明技术的不断进步,人工光源在照明设计中的优势开始逐步显现。总体而言,与古代相比,现代照明超越了孤立、单调的状态,形成了从内空间到外空间、片形空间到带形空间以及整个城市空间的照明系统。如果将这一系统做一个细分,笔者认为近现代以来的照明系统大致可分为两类八种。两类即指室内照明和室外照明;八种即指大型室内照明(体育运动馆场、大型会议堂馆等)、家庭照明、办公照明、商业照明(内);室外照明主要有道路照明、建筑照明(含商业照明[外])、园林照明、广场照明、城市景观照明等。其中,在现代社会产生广泛影响、可以作为现代社会照明表徵的主要有城市道路照明、大型建筑照明、城市景观照明等。(1)城市道路照明。古代的道路照明主要是来自街道两侧房屋建筑的照明而未有专门的路灯系统。资料记载,英国是在15世纪初开始在城市道路上开始人工照明的。“1417年,为了让伦敦冬日漆黑的夜晚明亮起来,伦敦市长亨利•巴顿发布命令,要求在室外悬挂灯具照明。”而最早的城市道路路灯出现在欧洲大陆的法国。16世纪初,巴黎市政部门要求居民住宅临街的窗户外必须安装照明灯具。被称作太阳王的法国路易十四于1667年正式颁布了城市道路照明法令。巴黎城市道路路灯呈现规模化。中国最早的路灯出现在1843年的上海①。进入20世纪后,城市道路照明在世界得到了普遍的推行,并作为现城市现代化的要求,实现了城市道路照明的标准化。就中国而言,直到1989年,我国城市照明主要以道路照明为主。城市道路照明系统的形成,使城市的带形空间亮丽起来,使城市呈现出网带光明,为城市夜景的形成奠定了基础。(2)大型建筑照明。大型建筑的照明包括城市地标性建筑,城市广场,历史建筑,纪念性建筑,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如,电视塔、桥梁、港口、车站等)。建筑的照明设计始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但真正让建筑照明设计产生影响的是20世纪30年代。1930年,美国建筑师雷蒙德•胡德(RaymondMath-ewsonHood)提出了“ArchitectureoftheNight”(夜幕下的建筑)理念,特别强调建筑在夜间的面貌应该成为建筑初步设计过程中的内在因素之一,而不是计划外的添加物[4]。这一照明理念在后来的城市照明中得到了广泛的认同。大型建筑的照明实施,丰富了城市夜景空间景观,不仅有路网的带形空间空灵剔透,而且有景观视觉的中心视点的辉煌璀灿。今天,任何一个稍具影响的城市,都会对地标式建筑与本地重要建筑(包括历史建筑、重要商业建筑等)照明进行精心打造设计,以期成为其城市名片。(3)城市景观照明。从广义的城市景观照明来讲,道路照明、建筑照明都可算是城市景观照明。但真正意义上的城市景观照明不仅仅只考虑城市路、桥、港、站、地标建筑的照明,更重要的是,这种城市景观照明必须从整体上考虑城市照明形成后的整体景观,并通过这种城市夜景观来展示城市形象,传达城市个性与历史文化。因此,现代城市景观照明必须强调城市特征,凸显城市形象。而要达到这个效果,就必须科学规划。这种科学规划,对城市的道路、桥梁、港口、车站、地标建筑等照明都有相关的要求,使这些照明符合城市景观照明的整体形象。有人认为,城市照明可分为几个发展时期。18世纪至20世纪初是城市照明形成雏形,“18世纪初到20世纪初,欧洲城市夜间户外纯功能性的照明逐渐普及,以解决机动车的视觉辨识”;“上世纪50年代,DeBoer首先提出在道路照明中应增加对视觉舒适性的考虑,上世纪70年代,美国开始使用照明作为“建筑材料”直接表现空间”;“1980年,Caminada和VanBommel最早提出了对居民、步行者需要进行系统研究,并强调人身安全和社会治安,主要是提出了街道照明应在一个安全距离上保证人面部的可辨识性”;“进入21世纪后,城市照明对市民情绪的影响,和生活的互动成为重点”我国的城市景观照明则始于1989年上海外滩照明“在1989—1999年间,中国的城市景观照明进入了初始阶段。”[5]

1.3古今城市照明的功能分析

如果将城市比喻为人的身体,那么城市照明则可以看作是城市的服装。正如服装最初源于蔽风御寒一样,照明本初的意义在于实现视觉生理的可视性。由于人的本质意义在于他的社会性而非动物的生理性(尽管人确实存在动物的生理性),因此服装在御寒蔽风的基础上,逐渐产生了掩体遮羞、美学艺术与显示人们个性的多重功能,最终而形成了服装艺术,服饰文化与服装产业。照明也相同,最初是为了实现可视,但后来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照明也从简单的可视功能发展出了照明景观艺术、照明文化等多重功能。又由于艺术景观与文化景观本身具有宣传功能与教育功能,所以照明的艺术与文化景观当然也有宣传与教育功能。首先,照明的最基本功能是实现生理视觉上的可视性功能。这无疑是照明功能最根本和首要的意义。无论作为生物本能还是作为社会文化追求,人类都有一种趋光特性。由此而产生的对自然光源的采用与人工光源的发明创造都根源于这种本能。第二,照明更具有艺术美学功能。这种艺术美学功能在古代反映在照明工具上(见图2)。在现代,由于新技术的不断推出,照明的艺术既反映在照明工具上(如霓虹灯形态的艺术性),又反映在光的形态、色彩上。第三,照明同时具有文化功能。就广义的文化而言,艺术是其内涵之一。而这里所说的照明景观文化,是指的文化的核心部分,即,照明景观所趋向的精神层面的价值文化。照明推崇的精神文化自古就存在。如,前面所提到的中世纪的欧洲,照明从材料到工具的不同体现出的是贵族与平民在这个社会中的价值与地位的不同;教堂的辉煌照明在于那是上帝居住的地方,体现出的是一种“神本”宗教文化价值。在现代,新的照明技术更是推动着照明的精神文化价值的彰显,景观背后反映着深刻的思想文化价值。华盛顿纪念碑夜景照明弘扬的是华盛精神(图3),平壤主体思想塔表现与弘扬的是金日成所谓“主体思想”(图4)。

2生态文明视阈下的绿色照明建设思考

绿色照明兴起于上世纪90年代。当前人们对绿色照明认识与实践,大体上还停留在技和物质层面上。例如,中国照明学会编著的《绿色照明200问》就对绿色照明做了这样的解释“绿色照明是美国国家环保局于上个世纪90年代初提出的概念。完整的绿色照明内涵包含高效节能、环保、安全、舒适4项指标,不可或缺。高效节能意味着以消耗较少的电能获得足够的照明,从而明显减少电厂大气污染物的排放,达到环保的目的。安全、舒适指的是光照清晰、柔和及不产生紫外线、眩光等有害光照,不产生光污染。”[6]“所谓绿色照明,是指通过可行的照明设计,采用效率高、寿命长、安全和性能稳定的照明产品,改善提高人们的生活品质。”[7]

2.1生态文明视阈下的绿色照明

(1)传统绿色照明的内涵分析。从上述人们对绿色照明的解读来看,“绿色”大约包括两层含义:一是生态性,在这里“绿色”是生态的代名词,因为照明的高效、节能,具有降低耗电量,减少发电过程中的污染排放和减少化石类能源消耗的意义,所以是绿色的;二是安全性,在这里,“绿色”代表的是安全、稳定,就如同交通指示灯一样,绿灯代表安全通行。(2)生态文明视阈下的绿色照明。但是,当我们站在生态文明的角度来看待绿色照明的时候,绿色在这里的内涵会更为丰富。因为作为一种文明,它既包括物质的内容,同时也包括精神文化的内容。“生态文明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一个新的阶段,即工业文明之后的文明形态;生态文明是人类遵循人、自然、社会和谐发展这一客观规律而取得的物质与精神成果的总和;生态文明是以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全面发展、持续繁荣为基本宗旨的社会形态。”②因此,生态文明视阈下的绿色照明,当然不应仅仅局限在照明的物理光学这一方面,它理应包括这种照明的艺术特点与照明景观背后反映的价值文化追求。工业文明时代之所以超越农业文明,在于它在经济、政治、艺术、文化等多方面都有超越农业文明的内容。例如,就艺术而言,工业文明因新兴科学技术的发展,在继承农业文明艺术的基础上,超越了农业文明绘画艺术与戏曲艺术的局限性,创新出摄影艺术、电影艺术、电视艺术。就政治而言,为了适应工业社会的政治变革,在过去帝王政治或贵族民主政治的基础上,产生了政党与公民民主政治;就精神文化价值而言,也由过去宗教的“神本”精神文化转向现代的“人本”精神文化。照明方面,工业文明与农业文明时期的照明一样,同样具有艺术功能与文化功能,但这种照明艺术与文化却表现出了新的形式与内容,新的审美标准。因此,站在生态文明的角度来分析绿色照明,就不能仅仅只考虑绿色照明节能、安全等物质层面的性质。还应借鉴古今中外通过照明弘扬艺术与文化的方法,在生态文明时代实现绿色照明在景观艺术与文化上的全新超越。推动绿色照明本来应有的景观艺术,景观文化。换言之,在生态文明的大背景下,绿色照明不应仅只指能源的高效利用,新的照明工具(如LED照明灯)的推广使用。在人们普遍忽视绿色照明兴起的大背景———生态文明状况下,还必须推动绿色照明景观艺术生态审美,生态景观文化。

2.2生态文明视阈下绿色照明建设的思考

(1)目前国内对绿色照明的研究。进入本世纪以来,我国的照明工程与艺术开始得到快速的发展。城市照明已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的以“亮起来”为目标,以泛光照明手法为主的工程式照明,发展到了美化城市形象阶段。一些专家学者也开始从照明的技术关照发展到照明的艺术、照明的文化研究。其中不乏绿色照明研究。在中国知网上以“绿色照明、艺术设计”等关键词查询,出现相关论文达245篇。有关照明的专业著述达数百种。但无论是论文还是专著,人们论述研究的主要是绿色照明的技术与艺术层面内容。而从生态视角来确立绿色照明设计的论文却十分鲜见。能给人以深刻印象的有,刘沁、张乘风、刘启能等人的《绿色照明的理论模型及其定量设计》(载《照明工程学报》2010年3期),该文以人的视觉舒适度为标准,建立了一套理论模型,为照明的亮度提供了科学的依据;孙文哲、韩国帅、李雯雯等人的《植物景观照明设计的营造》一文(载《灯与照明》2014年第1期)从技术、艺术和植物学结合以综合研究的视角,提出了如何提高植物景观照明质量;陈秀雯、陈仲林的《城市道路照明规划设计研究》一文(载《灯与照明2005年第4期),则从道路照明角度提出了按城市道路级别和道路控制状况确定照明水平,并对光源、灯具、照明方式、配电系统和监控系统作出相应规定,交将道路照明功率密度人为道路照明节能的评价指标。这些论文分别从人居生态环境角度,绿色照明技术与艺术角度以及城市社区生态环境角度提出了绿色照明的设计理论与路径。至于专著方面,由凤凰空间编著的《照明设计建筑景观艺术》收集了世界各国著名的照明景观项优秀案例,精挑细选,反映了当今世界重要的照明景观成果;美国建筑景观设计师盖里•斯蒂芬著的《建筑照明设计》列举了包括教堂、办公室、服务性场所等典型建筑类型的照明设计等多种典型案例并进行了分析,从中可发现世界照明景观发展的大趋势;陈新业尚慧芳著的《展示照明设计》着重从艺术创作角度关注展示照明设计中光本身年具有的美学表现力,关注光在渲染空间气氛、影响人的情绪方面所具有的重要价值;黄艳、吴爱莉、欧俊锋、曾颖等编著的《环艺照明设计》提出了光文化,并侧重从环境艺术角度研究了照明,但生态内容却未涉及。总的来说,目前的绿色照明设计研究,更多地趋向于物质层面的照明的技术与艺术层面的研究,是值得肯定的,但在生态文明大背景下,如何以生态文明、生态文化、生态美学为指导,推动绿色照明景观艺术,以照明景照观弘扬生态文化、生态美学,从而实现对工业文明时期的照明艺术的扬弃与超越还有待深入研究。

(2)以生态文化、生态美学推动绿色照明。当人们在不断强化深化推进绿色照明和绿色照明景观艺术时,事实上必须面对几个重大的问题,即:绿色照明艺术与生态文化的关系问题;绿色照明景观与生态文化的内在联系问题;生态审美对绿色照明景观设计的指导问题。第一问题要回答的是,绿色照明艺术与工业文明时期的照明艺术是否存在差异,如果说没有那么绿色照明艺术难道就等同于工业文明时期的照明艺术如果有,那么这些差异在哪里?是什么?第二个问题要回答内容与形式的问题———是生态文化的内容如何反映在绿色照明的景观形态中的问题,如果人类中心主义在工业文明时期的城市景观照明是要让黑夜变为白昼,使城市成为不夜城,那么强调人与自然相处的生态文明时期的城市景观照明在亮度与景观形态上是否应与之有所区别?这种区别是什么?第三个问题要回答的是,在生态文明的大背景下照明的艺术是否存在审美标准的变异?如果回答是肯定的,那么这种新的照明美学标准与传统照明的标准区别在哪里?如何以这种新的照明审美标准来指导新的照明设计。总而言之,绿色照明的逻辑起点是生态文明。除了照明的视觉功能外,绿色照明的景观、艺术理当有一个与工业文明时代不同的照明景观形态,正如工业文明的照明景观与农业文明时代照明相比另有一番景观形态与色彩一样。

(3)以生态美学的标准设计绿色照明景观。以生态美学标准设计绿色照明景观首先需要理解生态美学的基本意义。生态美学从上世纪末至今都是众多学者们研究的重要方向。其成果众多,成千上万的各类文本,包括专著与论文,都对生态美学做出了大同小异的解读。虽然也存有这样那样的争论,但有一点大家是共认的,即:生态美学概念是继“海外学者陆续开展了‘生态批评’、‘生态伦理’、‘环境美学’等学术活动之后,90年代的中国学者也提出”[8]的。“生态美学在面对和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方面,是以追求两者的和谐、协调为最高最终目标的”[8],是“一种崭新的美学观念”,“是美学学科在当代的新发展、新延伸和新超越”[9],目前,生态美学已成为美学领域里的显学。虽然生态美学对照明景观之间的关系研究很不够。但有一点应是可能性以明确的,那就是“人类中心主义”的美学标准更多的是以人的视觉等主观感受而定的,而强调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美学标准,除了考虑人的视觉等主观感受外,还需要考虑照明如果在照明与周边自然与社会环境的和谐。因此,与工业文明时期“人类中心主义”指导下的照明凸显人力的伟大,将夜晚变为白昼的照明景观有不同,生态美学标准应由“征服自然式的照明”改变为“尊重自然式”照明,照明所追求的不在于将黑夜变为白昼,而是通过照明,既使视觉感官舒适可视,使照明景观环境变得可视,又不至于耀眼,甚至在某些情况下摹拟自然天体中夜间天光的特点,实现照明,并将这种照明景观视为一种照明景观之美。因此,生态美学标准指导下的绿色照明设计,更注重的是照明景观中人与自然的和谐之美,而非以照明景观耀亮辉煌来强化人力的伟大。

(4)以生态文化角度来设计绿色照明景观。“照明是一门科学,也是一门艺术。”[10]照明更是一种文化,至少是属于“光文化”[11]的重要部分。照明如何体现生态文化?这是一个必须回答的问题。如果前面所论以生态审美标准设计的照明景观是表达的照明生态美的形式,那么,以生态文化指导下的绿色照明景观设计则是表达绿色照明美的神韵与内容。工业文明时期的照明推崇的是人类中心主义,人的理性决定了照明景观更多强调的是照明景观的规范理性、图案对称、线形齐整等,而生态文化背景下对自然尊重反映在照明设计上,为什么不可以摹仿自然的光照形态来推动照明工程,产生生态自然照明美感,如,星月光式照明,荧火飞动式照明,树形式照明等等,这种通过对大自然自然景观的摹仿创新照明,是实现生态文化背景下的绿色照明景观的重要途径。照明景观形态的变化,实际上是以光的语言来隐喻、表达设计者与社会对新型文明的追求。

(5)以生态文明教育、宣传等角度设计绿色照明景观。绿色照明的设计还可以侧重从教育、宣传的角度来进行设计。花卉可以作为艺术文化装饰在建筑的立面与柱础檐上,狮、狼、虎、牛、凤、狴、狻、螭等动物可以特有的装饰融入建筑之中,形成一种建筑文化,那么在生态文明时代,绿色照明在造型上为何不能以花卉、昆虫、鸟禽、走兽作为照明的造型,使这些大自然创造的生灵融入到照明景观中去呢?工业文明时期创造出的霓虹灯,以各种图案、人形营造出城市不夜城的繁华景观,生态文明的绿色照明为何不能以LED霓虹的形式来宣传具有生态教育与宣传意义的图形、文字以达到宣传生态文明的效果呢?总之,生态文明是一种全新的文明,它不仅仅只反映在物质层面,同时还反映在制度层面,思外文经济期刊想文化层面,艺术层面。照明当然不能例外。绿色照明不仅必须有绿色的照明工具,还必须有绿色的艺术表达,绿色的景观形态。

作者:周波 周杨晓小 单位:四川美术学院 重庆科技学院


    更多管理论文论文详细信息: 照明的多重功能与绿色照明设计论述
    http://www.400qikan.com/mflunwen/gllw/167853.html

    相关专题:法学论文写作 pdf 风险管理师考试


    上一篇:当今汽车营销模式及发展态势
    下一篇:没有了

    认准400期刊网 可信 保障 安全 快速 客户见证 退款保证


    品牌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