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渐深入,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民主政治的日益发展,社会公众对党委政府的要求越来越高,如何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塑造党委政府新形象,不仅关系到民心的凝聚、党委政府工作目标的实现,还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心绪,人民群众是不是真正感到当家作主,而且关系到社会的稳定、经济的发展、民族的兴旺和繁荣。所谓党委政府形象,虽然目前理论界还没有一个统一的认识,大致地说,是指党委政府在社会公众中的外在表现,是公众在心目中对党委政府的言行、表现所形成的感觉、印象、评价和信念。一个良好的党委政府形象既是党的正确领导的体现,同时又对加强党的领导起着重要作用。党委政府形象良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就会得到有力贯彻,党中央的权威就能得到维护,党的凝聚力和号召力就会不断增强。根据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党委政府的权力来源人民的重托。因而党委政府的行为必须反映人民的利益、愿望和需求。如果我们说党委政府具备了良好的党委政府形象,那就是说,党委政府的作为一定在最大程度上满足人民的利益、愿望和需求,真正实现了“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从而获得了人民对党委政府良好的感觉印象和评价。在这种情况下,党委政府就能得到健康生存和顺利发展。同时,党委政府的存在又是为了制定法律和规则,以治理社会,管辖人民,使社会和人民在既定的规则和秩序下生存和发展。因而如果党委政府有一个较好的形象,那么人民对党委政府就有一个较强的认同感,就能打心眼里服从党委政府,服从党委政府的法律和规则。另一方面,党委政府的形象好了,它的法律也较容易得到遵守,它的政策也较容易得到贯彻,它的稳定性和能量也就容易得到巩固和加强。因此,努力塑造良好的党委政府形象,对于维护和提高我国公众对党委政府的信任和支持推动党委政府的施行和行政管理效能的提高,促进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具有相当重要的现实意义和作用。
一、努力塑造良好党委政府形象的意义
在一定意义上讲,党委政府的官员都是社会的“精英人物”,是社会的引导者,因此,这些官员的所作所为,对社会行为的优化具有直接的影响力。因而,要塑造良好的党委政府形象,关键在于我们每一个官员、每一个共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以党委政府的崇高宗旨为其行动指南,扎实地为人民服务,为社会谋利,从而获得人民对党委政府有一个良好的感觉、印象和评价,那么人民群众对党委政府就有一个较强的认同感,从心里服从党委政府,服从法律和规则,起引导普遍良好的社会行为。然而,不客气地说,今天我们某些官员的行为却起到了另一个“引导”作用,“滥用权力、办事拖拉、公差旅游、欺上瞒下、循私行贿、贪脏枉法“等等行为,造成了社会风气的败坏,党委政府要想百姓遵章守法、文明为人的希望就会大打折扣。所以说,党委政府行为凡事起先进带头模范作用,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势必引导良好的社会行为,促进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
良好的党委政府形象有利于提高党委政府的号召力和凝聚力,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开拓进取、建设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积极性。只有良好的形象切实建设起来,党委政府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各种法律制度才能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才会处于良性循环之中,才能保持社会的稳定,特别是在经济转轨过渡及维护社会的稳定、繁荣。因为经济转轨和改革意味着法律制度的不完善和利益格面的重大调整,这时党委政府形象示范的引导将起到极为关键的作用。如果此时,党委政府官员把心思用在利用政策、法规的缝隙谋取私利上,则党委政府形象将大大受到严重伤害,并起到一种极坏的示范和引导作用,甚至会把国家和社会发展带入动荡、停滞的境地。同时,在经济转轨和改革时期,更要塑造良好的党委政府形象,引导形成一种人心稳定、奋起向上的社会格局,从而促进我国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
官民对立是在剥削阶级社会官民关系的基本特征。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为了消除那种对立的官民关系奠定了重要的基础,但是,由于官僚主义作风的存在,一方面,有些官员忽视了其权力的来源和人民的委托这样一个基本事实,因而对人民专横拔扈;另一方面,一些群众对官员也常常有那种敬畏的、不愿或不敢接近的印象,这两种观点都是影响到官员正常关系的建立。官民关系的不正常给社会的正常运行带来了极为不利的影响。对官员的不信任、不支持、阳奉阴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等情况,都是不正常官民关系的表现。因此,建立良好的党委政府形象,可以提高党委政府及其官员在公众中的威信,从而有利于形成一种良好的官民关系,唯其如此,社会才能和谐、健康发展。
良好的党委政府形象使社会公众对党委政府决策的情感认同、行为认同、责任认同,心里愿意服从和支持党委政府的决策和其他的法律制度,即使法律制度易于得到遵守,也使决定易于得到贯彻和实施,从而减少实施过程中的阻力,实现行政效率的提高。
二、塑造良好的党委政府形象的途径
把塑造“廉洁勤政”党委政府形象作为各级党委政府的长期任务。“腐败不除、国无宁日”。腐败现象既严重挫伤了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又极大地损害了党委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正如江泽民同志1993年在中纪委二次全会中指出的:那些发生在党员干部中贪赃枉法、行贿受贿、敲诈勒索、权钱交易、挥霍人民的财富、腐化堕落等腐败现象,已经侵害了党和政府的健康肌体。如果我们掉以轻心,任其泛滥,就会葬送我们的党、葬送我们的人民重托的权利、葬送我们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大业。正因为如此,我们才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充分、切实地运用反腐倡廉机制,防范和阻止各种腐败行为的发生,从而最终建立起勤政廉洁的良好形象。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我们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不坚决惩治腐败,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就会受到严重损害,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反腐斗争,十多年,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加大力度,经过全党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取得了新的进展。党政机关和干部队伍中腐败现象蔓延的势头程度不同地得到遏制,维护了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比较严峻,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它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当前和今后,要把反腐斗争放在改革发展稳定这个大局中,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来开展。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以治本为主的重要方针,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现象,深入持久地开展反腐斗争,绝不容许有腐败分子的藏身之地。党委政府要树立良好形象,就要真正做到廉洁勤政。首先,从事党政机关工作的大小官员要把自己管住,自觉抵制各种腐败思想的侵蚀和影响。二要建立廉政责任制,真正把廉政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三要建立公开办事制度,杜绝“暗箱”操作。四要党委政府要简化办事程度,提高办事效率,由过去重审批转为重监管。五要建立督查制度。党委政府只要塑造了廉洁形象,工作就会卓有成效,就能够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拥护和爱戴,就能够促进社会稳定、经济繁荣、人民安居乐业。
塑造有效渠道和途径加强党委政府与民众的联系和沟通。广大社会民众对党委政府形象的感觉是不均等的。它既可以通过党委政府官员行为的直接接触、亲身体验来感受,也可以通过与党委政府的间接联系或通过他人及新闻传媒来感受。由于感受的渠道不同,再加上感受者存在主观程度上的区别,因此,每个人对党委政府形象的评价有时并不一致和全切实际,造成党委政府事实形象与民众主观感受和意识上的差距。因此,党委政府必须借助新闻媒介等渠道加强与社会民众的联系和沟通,使体现党委政府形象的各项政策、法规在民众中得到很好的传播、宣传和接受,使用党政的各种决策启动和行为受到到广大民众的支持和拥护,从而建立起良好的党委政府形象。为此,一是要注意新闻媒介作用的发挥。新闻媒介向民众广泛传播和宣传解释,争取社会民众的理解和支持,并以回收反馈意见,以作为调整政策或下一次决策的参考。二是要增加党委政府决策的透明度。党委政府要通过公开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和办事人员等途径,来消除互相推诿、“踢皮球”等官僚主义现象,以减少社会民众对党委政府的神秘感和不满意情绪。缩短两者之间的距离,增进相互之间的沟通和理解。同时,这样一来还可以使党委政府行为处于广大民众的监督之下,有利于减少腐败现象,提高党委政府的良好形象。三是要进一步发挥信访渠道作用。信访渠道是党委政府联系民众的窗口和桥梁,各级党委政府应使信访工作的程序更加制度化和规范化,使之成为党委政府官员日常工作的一条行为准则。四是要深入基层,进行实地考察,只有经常深入基层,接触民众,了解民情、倾听民意,才能为科学决策的制定和实施奠定坚实的基础。
由于党委政府的有效性直接关系到公众利益的实现与否,所以它能更直接地影响公众对党委政府的印象评价,直接作用党委政府效能形象,成为党委政府形象塑造的又一关键因素,此外,还可以通过采用专项电话等方式,建立和扩大党委政府官员与广大民众的联系,并在这种上下的互动联系中随时调整党委政府的决策,从而在民众中建立起良好的干群关系,树造更加良好的党委政府形象,这是党委政府行为结果在公众心理层面的作用过程。一个具有实务、高效形象的党委政府,又能使内部的公务员产生强烈的自豪威、认同感,从而激发他们的创造性,又能提高党委政府的工作效率。只有这样,党委政府才能实施强有力的领导,才能在群众中树立“高效”形象。
党委政府的一个重要任务是:要把社会治理好,为人民群众提供强有力的安全和保障。社会需要治理,人民群众期盼能有一个好的党委政府。社会混乱,人民遭殃。一个法治社会的治理,对于地方党委政府来说,主要是一个严格问题,碰到了社会矛盾,通常有两种办法:一种是把大家召集起来,由领导人作指示,提出要求,要如何办事、如何解决、不要如何如何的大道理;另一种是立一条或几条法律规定不准做什么,如果违反了如何惩罚,保证人民的权益,实行人人平等。这两种做法往往带来两种结果,一种是屡说屡犯,另一种结果一般地说能够减少问题和矛盾的发生。我们提倡后一种做法,用制度管人,主张以依法行政为主,以教育为辅,教育与赏罚并举,实行社会综合治理。“不教而诛,而刑繁而邪不胜,教而不诛,则奸民不惩,诛而不赏,则勤励之民而不劝。”采取以法治为主的多种办法治理,就能够保一方平安,顾名思义,依法行政,一方面是指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必须依法和宪法所赋予的职责权限,在法律许可的职权范围内,对国家社会事务贪污进行有效管理的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监督,并采取措施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纠正违法的行政行为,即党委政府还是责任的政府。因此,实施依法行政是党委政府塑造良好形象的本质要求。
三、加强党委政府办事程序的公开、透明意识
透明原则要求“党委政府所实施的法令条例、司法决定和行政决定,都必须予以公布,以便广大民众了解和熟悉。”办事公开透明既是党委政府办事程序的基本原则要求,也是实施有效监督、防止权力“寻租”的重要机制。杰弗逊说过:“阳光能够杀病菌,路灯可以防小偷。”从这句话的含义来讲,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是社会监督的前提。公开是沟通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体的桥梁,是联系干部和群众的纽带。公开可以给人民一个明白,还党委政府一个清政廉政的良好形象,公开的内容既包括法律政策等书面档案,也包括各种形式政绩。公开不仅是一个职权和职责,而且是群众和职工的正当要求,更是企事业的期盼。目前,党中央虽一再要求政务公开,但效果却不理想,究其原因,主要是有的党政官员存在“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封建愚民思想,说到底,就是想敷衍塞责,就是有些人心中有私,不敢自曝家丑,只好让那些不公正的事在群众面前蒙混过关。由于过去缺乏制约环节,这种不公开已在一些党委政府机关养成习惯。如今这种政务不透明的习惯就到了非改革不可的时候了,因此,党委政府必须顺应时代潮流,努力建造公开透明的党委政府。从内容上看,除了涉及国家机密以外,党委政府信息应当一律公开,才能促进党委政府活动的高效和良好形象的建立,满足社会民众的期待,党委政府管理才能更加高效并走向卓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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