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音乐与舞蹈的紧密关系
当前各高校舞蹈学院在音乐与舞蹈学学科中共下设3个专业,即舞蹈编导、舞蹈表演和舞蹈学。这3个专业看似与音乐无关,但我国的《乐记·乐象篇》中对“乐”却做了如下解释:“诗,言其志也;歌,咏其声也;舞,动其容也;三者本于心,然后乐气从之。”由此可见,诗、舞、乐有着亲密关系。我国现代知名音乐家吴祖强曾说:“在舞蹈艺术中,音乐正是舞蹈的声音,舞蹈则是音乐的形体,一个有形而无声,一个有声而无形,它们的这种结合乃是天然合理的,舞蹈与音乐结合乃反映了人的智慧的、至美的艺术想象的产物之一。”①这更说明了音乐与舞蹈的紧密关系。纵观古今,人们在阐述舞蹈与音乐的观点时大多是一致的,即:“有乐而无舞,似瞽者知音而不能见;有舞而无乐,如哑者会意而不能言。乐舞合节,谓之中和。”②所以舞蹈艺术发展到今天,已经成为一种高度综合性的表演艺术形式。它与诗歌、音乐、文学等有极为亲密的、不可分割的关系。
二、现行音乐基础课程教学的弊端
纵观现行舞蹈学学科中的音乐基础理论课程,大多从音乐体系出发。而音乐体系中的大多数知识却不能很好地与舞蹈学学科紧密结合在一起,为舞蹈学学科服务,从而导致在学生心中,音乐是音乐,舞蹈是舞蹈,两者各自为政,没有形成良好的知识互通。现代舞蹈学学科中的音乐基础理论课程与舞蹈本身并没有建立起直接联系,中间的桥梁是脱节的。那么,学生在学习音乐理论课程时,就会产生“音乐和舞蹈其实没什么联系”的错觉,从而就不会重视这门课程,也不会付出努力去学习这门课程,长此以往,音乐理论课程就等同虚设,没有显现出其在舞蹈学学科中的重要位置。
三、音乐理论与舞蹈艺术的有机融合
以上问题都是我们在长期的课堂教学,以及不断地进行艺术实践教学的基础上发现的。因此,我们不得不考虑一个问题,即如何能够更好地发挥音乐基础理论课程的地位?如何使音乐基础理论课程实现它的实用价值,从而更好地为舞蹈学学科服务,为舞蹈实践教学服务呢?要解决这些教学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就必须对舞蹈学学科音乐基础课程进行重新的定位和教学思维方式的转变。那么,最根本的问题,就是要将舞蹈和音乐之间的桥梁搭建起来。这个桥梁的主题框架一定要建立在舞蹈学学科知识体系的基础之上,因此可以通过以下两个部分完成这座沟通的桥梁:
第一,打破以往音乐基础理论课程教学模式,在课程内容上,力求以舞蹈的知识体系作为音乐基础理论课程框架,从舞蹈学学科的角度去解析音乐、讲解音乐。从舞蹈理论的知识体系出发,去构建舞蹈学科应该掌握的音乐理论知识。在舞蹈学学科课堂上,所开设的课程大致包括芭蕾舞基础训练,民族民间舞、中国古典舞身韵以及现代舞基础训练。那么,音乐基础理论就可以从这几个舞种出发,归纳总结每个舞种不同的音乐类型、音乐风格以及音乐节奏等。例如在讲解音乐当中的节奏时,首先介绍最基本的节奏和节拍类型,其次就可以以舞蹈种类进行划分,从芭蕾舞、古典舞、民族民间舞以及现代舞四大舞种去分别解析它们的音乐拍子以及节奏特点。
第二,从舞蹈与音乐联系最为密切的两个点——节奏、情感方面作为突破点。从舞蹈学科的分类着手,分析芭蕾舞、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现代舞这四大舞种所需的不同节奏型以及不同的情感需要,对音乐基础理论课程体系进行改革,着重突出音乐理论在舞蹈学科中的实用性。
1.节奏。这是舞蹈和音乐的基本要素。舞蹈可以没有动听的旋律,但一定要有节奏。从青海省同德县边沟乡出土的旧石器时代彩陶盆上,众多的舞人“相与连臂,踏地为节”来看,那时的舞蹈就已经产生了节奏。所以节奏是贯穿舞蹈与音乐的基本桥梁。
2.情感。彭吉象在所著的《艺术学概论》中,将所有艺术归为五大艺术门类,其中,音乐与舞蹈同属表情艺术门类。“表情艺术,是指通过一定的物质媒介(音响、人体)来直接表现人的情感,间接反映社会生活的这一类艺术的总称。”③可见,舞蹈与音乐其内在属性均为表演情感,所以情感是贯穿舞蹈与音乐不可或缺的桥梁。从舞蹈知识体系出发,以节奏与情感作为两大支撑点,这两点一线便构成了音乐与舞蹈之间的桥梁,从而解决了传统音乐课程教学方式之弊端,更好地使音乐为舞蹈服务,而不再是音乐自己的孤芳自赏。同时,这种音乐课程教学思维方式的转向,也能让舞蹈学更好地服务于实践教学,为其面向社会打好基础。当今社会已经进入一个高速发展的时期,教育先行的理念也是我们长期所遵循的。所以改变传统的教学思维方式,以适应新时代的要求,是每一位奋斗在一线的教育工作者的特殊使命。在没有背离知识本身的同时,我们可以换一种思路、换一个角度、换一些方法去培养适应新时代要求的人才。
作者:孙素涵 单位:山东青年政治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