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李伟超;成功正常投稿发表论文到《商场现代化》2010年09期,引用请注明来源400期刊网!
【摘要】:合伙的法律地位的确定,一直以来都是民商法学界所争论的焦点。本文就国际上关于合伙民商事主体的相关立法规定,明确肯定合伙为独立的民商事主体的重要性,同时通过我国新修订的《合伙企业法》,在立法上确定了合伙主体地位以及相关因素。
【论文正文预览】:一、合伙主体地位的概论合伙的概念既可以从法律行为的角度给出,也可以从组织形态的角度给出。就法律行为的角度而言,合伙是指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的协议;就组织的角度而言,合伙是指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的企业组织形
【文章分类号】:D922.291.91
【稿件关键词】:民商事主体《合伙企业法》独立地位主体地位合伙人法律地位民事主体新修订合伙财产法人资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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