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周荣春;彭思远;成功正常投稿发表论文到《浙江国土资源》2013年03期,引用请注明来源400期刊网!
【摘要】:正所谓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执行难",是指行政机关或者审判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和判决、裁定未得到履行或者未达到法律规定的结果或状态的一种社会现象。这个问题,不仅使审判机关尤其是执行机构感到力不从心,也造成国土资源等行政机关及其执法机构的困惑,更引起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质疑和不满,因而确有深入研究、探求解决这一问题的
【论文正文预览】:所谓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执行难”,是指行政机政裁定书,对罚款的强制执行申请基本能执行到位,但关或者审判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和对退还土地、拆除建筑物等其他的强制执行申请裁定不判决、裁定未得到履行或者未达到法律规定的结果或状予执行。态的一种社会现
【文章分类号】:D922.1;F301
【稿件关键词】:案件执行;国土资源;审判机关;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当事人;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法;土地管理法;土地违法;申请执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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