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范宏云;成功正常投稿发表论文到《特区实践与理论》2015年02期,引用请注明来源400期刊网!
【摘要】:香港基本法第45条规定普选行政长官要先由提名委员会按照"民主程序"提名,但是基本法对该"民主程序"没有作进一步的细致规定。"民主程序"必须贯彻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必须有利于爱国爱港人士成功出线成为行政长官候选人。因此,"民主程序"不仅是一个法律程序问题,更是一个政治安全问题。
【论文正文预览】:香港基本法赋予提名委员会独立的宪制地位,提名委员会不隶属于任何部门,它是一个单一政治职能的机构,就是提名行政长官候选人。提名委员会是一个委员会制的机构,委员会制不同于首长制,委员会制是一个代表机构,它的组成应该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同时委员会制的决策原则也要求具备
【文章分类号】:D921.9
【稿件关键词】:提名委员会民主程序
【参考文献】:
- 陈端洪;;论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提名委员会的合理性与民主正当性[J];港澳研究;2014年02期
- 本报记者 王尧;决定“三原则”符合民主选举要求[N];人民日报;2014年
- 本报记者 孙立极;中央对于香港政改具有毋庸置疑的主导权[N];人民日报;2014年
【稿件标题】:【香港提名委员会组成】论提名委员会的民主程序
【作者单位】:深圳市委党校统战教研部;
【发表期刊期数】:《
特区实践与理论》2015年02期
【期刊简介】:《特区实践与理论》杂志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正式批准公开发行的优秀期刊,特区实践与理论杂志具有正规的双刊号,其中国内统一刊号:CN44-1629/D,国际刊号:ISSN1673-5706。特区实践与理论杂志社由中共深圳市委党校 深圳行政学院 深圳社会主义学......更多
特区实践与理论杂志社(
http://www.400qikan.com/qk/10936/)投稿信息
【版权所有人】:范宏云;
更多
经济类论文详细信息:
【香港提名委员会组成】论提名委员会的民主程序
http://www.400qikan.com/lunwen/jingji/33288.html
相关专题: 《特区实践与理论》相关期刊
推荐期刊:
体育世界河北体育学院学报中华诗词计算机工程与应用科技档案气象科技进展党的建设上海海关学院学报交通医学陕西水利
上一篇:
国务院办公厅:要求及时完整公开政府采购项目信息
下一篇:
[2014年天津市劳动模范论文]平凡岗位书写人生模范带头甘愿奉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