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杨铖;杨永希;成功正常投稿发表论文到《经营管理者》2015年12期,引用请注明来源400期刊网!
【摘要】:刑事技术人员在现场勘查、检验鉴定等过程中面临的物理、化学、生物危险,并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刑事技术人员对自身的防护也存在问题。各级政府和单位自觉履行职责,承担主体责任,采取各种防护措施,制定相关标准,为技术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工作环境,技术人员积极主动参与,学习掌握职业病防治知识和法律知识,提高职业安全意识,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养成良好的职业习惯,确保工作中的身体免受伤害。这既是做好刑事技术工作的必然要求,也是以人为本理念的重要体现。
【论文正文预览】:一、刑事技术工作中的职业危害刑事技术人员进入现场,依法对有关的场所、痕迹、物品等进行勘查,对相关物证和现场进行检验、鉴定。传统观念和献身主义精神使公安机关不论是基层还是领导层,在工作中强调吃苦耐劳,不怕苦不怕累的敬业、奉献精神,却在工作中忽视了自我防护及主动
【文章分类号】:D918
【稿件关键词】:刑事技术勘查鉴定职业危害自我防护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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