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庄红蕾;成功正常投稿发表论文到《行政与法》2014年07期,引用请注明来源400期刊网!
【摘要】:"较大的市"的审批标准应当是城市有无立法需求,是否具备立法能力。赋予城市立法权,需要合理评估城市的立法需求,综合考量地方事务的特殊性、地方立法权对于城市发展的紧迫性与必要性。城市的立法能力其实也是政府法制建设程度的体现。考察城市的立法能力可以侧重以下两个方面:发布规范性文件的工作机制、近几年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质量。"较大的市"的审批标准不仅应当兼顾定性与定量评价,注重可操作性,而且要促进依法行政,切实监督"较大的市"的地方立法权。
【论文正文预览】:国务院在1984年、1988年,1992年和1993年分四批批准了19个“较大的市”。分别是唐山、大同、包头、大连、鞍山、抚顺、吉林、齐齐哈尔、无锡、淮南、青岛、洛阳、重庆;宁波;淄博、邯郸、本溪;徐州、苏州。在此之后的20年中,仍有许多城市向国务院提出了批准“较大的市”的申请,
【文章分类号】:D630.1
【稿件关键词】:较大的市审批标准立法需求立法能力监督
【参考文献】:
- 刘武俊;关注人大立法质量的提升[N];中国商报;2004年
- 曲玉波;近九成人认为有必要对社会工作者(师)进行专门立法[N];中国社会报;2008年
- 记者 陈毛弟 厉正宏;今年上海工作第一要项:适应入世[N];新华每日电讯;2002年
【稿件标题】:【行政审批工作总结】对“较大的市”审批工作的思考
【作者单位】: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
【发表期刊期数】:《
行政与法》2014年07期
【期刊简介】:《行政与法》杂志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正式批准公开发行的优秀期刊,行政与法杂志具有正规的双刊号,其中国内统一刊号:CN22-1235/D,国际刊号:ISSN1007-8207。行政与法杂志社由吉林省行政学院主管、吉林省行政学院主办,本刊为月刊。自创刊以来......更多
行政与法杂志社(
http://www.400qikan.com/qk/10469/)投稿信息
【版权所有人】:庄红蕾;
更多
法律类论文详细信息:
【行政审批工作总结】对“较大的市”审批工作的思考
http://www.400qikan.com/lunwen/falv/30224.html
相关专题:苏州科技学院 电子商务未来的发展 《行政与法》相关期刊
推荐期刊:
经济工作导刊湘潭大学自然科学学报经济管理福建陶研时间频率公报星星电气制造媒体时代中国排球高分子学报
上一篇:
刑诉法全文2014|刑诉法修改对检察机关案管工作的影响
下一篇:
民事诉讼法再审程序|民事诉讼当事人申请再审次数规定之重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