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李裕琢;李海娟;成功正常投稿发表论文到《行政与法》2014年08期,引用请注明来源400期刊网!
【摘要】:自媒体时代的隐私游走于公共空间与私人空间之间,自媒体技术的发展挑战了传统隐私权的保护规则。基于隐私权所具有的人格尊严与个人自由的法理底蕴,反观自媒体易于侵犯隐私权的社会现实,必须通过立法划定隐私权边界,通过司法裁判隐私权纠纷,通过成立专门机构监管侵犯隐私权行为,通过自媒体技术自身的完善规范来预防侵犯隐私权行为。
【论文正文预览】:一、自媒体时代的隐私:游走于公共空间与私人空间之间德国哲学家海德格尔认为,人的世界就是共同的世界,人在世界中就是与他人共同存在,[1]并形成一个网络,“在公共领域中展现的任何东西都可以为人所见、所闻,具有可能最广泛的公共性”。[2]自媒体恰恰提供了一个充分记录与表达
【文章分类号】:D913
【稿件关键词】:自媒体隐私权法律回应
【参考文献】:
【稿件标题】:[不涉理路 不落言筌论文]自媒体时代隐私权的法律回应理路
【作者单位】:黑龙江广播电视大学;黑龙江财经学院;
【发表期刊期数】:《
行政与法》2014年08期
【期刊简介】:《行政与法》杂志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正式批准公开发行的优秀期刊,行政与法杂志具有正规的双刊号,其中国内统一刊号:CN22-1235/D,国际刊号:ISSN1007-8207。行政与法杂志社由吉林省行政学院主管、吉林省行政学院主办,本刊为月刊。自创刊以来......更多
行政与法杂志社(
http://www.400qikan.com/qk/10469/)投稿信息
【版权所有人】:李裕琢;李海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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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类论文详细信息:
[不涉理路 不落言筌论文]自媒体时代隐私权的法律回应理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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