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书写病历(第一年写大病历,以后写入院录)应于病人入院24小时内完成。及时检查和修改实习医师的病历记录、病程录及其他各项记录,及时完成出院病案小结并将病案整理编号交上级医师审查。
4、及时向上级医师报告诊断及治疗上的困难以及病情变化,撰写会诊、转科、出院等记录。
5、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全面负责,在下班前做好交接班工作,对需要特殊观察的重症病人除书面交班外,用口头方式向值班医师交班。
6、参加科内查房、科主任、主治医师查房或巡视病人时,应详细汇报病员的病情的会诊情况,并记录巡诊后的意见,临床病例讨论会上要汇报病历。
7、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指导或亲自操作各种重要检查和治疗,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如发生差错应及时向科主任汇报并主动登记。
8、有危重病人时不论家住院内院外,必须等接班者到位后才能离去。如因交接班不严而发生差错事故,要追究责任。
9、住院医师期间(毕业后第二年)参加全院“住院医师继续教育”轮转。
10、住院医师期间每年参加本科产、妇、门诊、计划生育组织轮转,每年轮转结束后须进行学习、工作小结,交本科上级医师签署意见后交科室保管,作为晋升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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