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熟悉专业理论知识;
(3)具有一定的技术操作能力,能独立承担正常业务工作;
(4)获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助理药师。
主治医师(主管药师、护师、技师)申请的条件:
(1)本科毕业后取得医师(药师、护师、技师)职称满3年;专科、非本科专业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分别满4年、8年,取得医师(药师、护师、技师)职称分别满3年、5年;中专、非本专业大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分别满9年、12年,取得医师(药师、护师、技师)职称满5年;职后取得本专业的本科、大专、中专学历后,再从事本专业工作分别满3年、3年、4年,累计专业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分别达到上述要求;高中(非本专业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
15年,取得医师(药师、护师、技师)职称满5年,且经专业培训合格;经县以上卫生部门认可的祖传中医人员,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3年,取得中医师5周年。
(2)获得执业医师、药师资格;
(3)掌握专业基础理论,有较系统的专业知识,了解国内先进技术,能撰写出一定水平的专业论文;
(4)有较丰富的业务技术工作经验,熟练地进行专业技术操作,能独立处理较复杂的技术问题,能指导初级人员的业务;
(5)有较好的工作成绩、有一定社会效益、胜任授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