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中医药局职责关系:
广东省中医药管理局成立于1988年8月,1990年1月对外办公,2000年3月更名为广东省中医药局,为广东省卫生厅管理的主管中医药事业的行政机构。广东省中医药局现设办公室(与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合署)、规划财务处(挂人事处牌子)、医政处、科教处四个职能处室。
省中医药局与省卫生厅的职责关系。
(一)省中医药局相对独立运作,可直接向上级领导机关请示、报告工作,但须同时报告省卫生厅,重大事项要事先报告。
(二)省中医药局正、副局长的任免,按干部管理权限有关规定办理。局机关正副处长及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任免由省中医药局提出建议和方案,报省卫生厅按干部管理权限和选拔任用程序办理医学|教育网整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其他人事工作由省中医药局管理。
(三)省中医药局文件单列户头,独立行文或与有关部门联合发文;省卫生厅收到涉及省中医药局的文电,应当及时送省中医药局办理。
(四)省中医药局的财务、基建和国有资产管理等相对独立,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省卫生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