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考研改革:
中新网9月14日电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从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起,全面实施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改革,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此接受了记者采访。
以下是答问节选:
问: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此次改革主要内容有五项:一是推进分类考试;二是改革考试内容;三是强化复试考核;四是充分发挥招生单位录取主体作用;五是加强监督管理。
问:推进分类考试的具体措施是什么?
答: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与医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定位不同,差异明显。因此,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和医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业务课考试科目将分别设置。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环节设“临床医学综合能力”(分中、西医两类)科目,着重考查临床医学职业素质和专业能力,以适应选拔培养高素质临床医生的要求,体现临床医学培养的标准化、规范化导向,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满分300分。口腔医学专业学位考试延续以往的政策安排,既可选用统一命题的“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也可由招生单位自主命题。考虑到各医学培养院校不同的办学特色和定位,医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业务课科目由各招生单位按一级学科自主命题,着重考查医学专业素养和科研创新潜质。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考试科目及分值保持不变。
问:改革后的“临床医学综合能力”科目考试内容有什么变化?
答:改革后的“临床医学综合能力”科目考试内容,主要有三方面变化。
一是全面加强对职业素质的考查,主要是对医德的考查。医生的职业特点要求从业者必须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高尚品德和仁爱之心,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教育要从选拔环节开始,体现对职业素质的重视,贯彻立德树人的理念,并引导学校、教师和学生在本科阶段加强职业素质教育和学习。改革后初试业务课试题将设置一定比例的内容,加强对考生人道主义精神、职业责任意识、医患沟通能力、医学伦理、法律法规等方面的考查。
二是进一步强化临床技能考查。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旨在培养高水平的临床医生,在考试内容上将紧密围绕培养目标和临床实践要求,既重视专业知识,也注重专业技能,着重考查考生的临床思维和表达能力、基本诊断处理能力、合理选择临床技术能力等。
三是进一步提高命题内容综合度,推进专业知识、职业素质、专业技能考核的有机结合,强化能力考查,避免考生一味死记硬背,提高考查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