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医科大学法医学院法医病理学:
山西医科大学法医学院是全国建立较早,为全国培养法医学专业本科生最多的单位。1980年原山西医学院与山西省公安厅率先在全国以联合办学的形式,创建了法医学专业并于同年招生。
人员构成:
法医病理学教研室现有教授1名,副教授3名,讲师2名,主管技师1名。教师中5人获医学博士学位,3人获医学硕士学位。现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1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3名。
专业教育:
教研室每年承担法医专业本科生的法医病理学专业课程教学。指导博士及硕士研究生,培养进修生。在教学上,坚持提高师资队伍素质,使法医病理学教研室在教学任务较繁重条件下出色完成了各种层次的教学任务医|学教育网整理。现有2名教师分别参加卫生部法医学专业规划教材《法医病理学》及教育部“十五”规划教材《法医学》的编写。法医病理学教研室坚持科研、教学、检案一起抓的方针,以本科教育为龙头,开展多层次教学。自1980年建系以来,在国际及国家级专业杂志上发表各类学术论文一百余篇,曾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一项,省级科技进步奖两项。培养硕士研究生7名。
科学研究:
法医病理学教研室先后承担十余项省部级课题的研究工作,实验设备精良、研究方法先进,在法医病理学方面的研究已形成特色和优势,处于国内同类学科的前列。
仪器设备:
教研室现有BRIGHT冰冻切片机(英国)、Leica石蜡切片机(德国)、成都泰盟BI2000显微摄影图像分析系统、成都泰盟BL 410生物机能实验系统、Olympus BX41五人共览显微镜、离心机、精密酸度计等先进的仪器设备。
法医鉴定:
法医病理学教研室自1985年建立法医学系开展鉴定工作以来,已承担各类法医病理学鉴定千余例。运用现代法医学理论与技术,准确及时地对法医病理学案例进行科学鉴定,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服务。坚持独立办案,不受外界干扰,鉴定坚持“实事求是,以科学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以鉴定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公正性为宗旨,赢得了广大群众的信赖。并逐步规范鉴定程序,提高鉴定质量,制定、完善了有关鉴定的管理规章制度。
教研室的对外主要鉴定项目:
各种非正常死亡和不明原因死亡、受虐待致死、斗殴中死亡、医疗纠纷死亡的尸体进行法医学解剖和病理组织学检验,对死亡原因、死亡时间、损伤时间等进行鉴定。
接受各地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的委托进行尸体解剖鉴定;接受省、市医学会及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医疗纠纷尸体解剖鉴定;接受律师事务所及有关单位的法医学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