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深入实施浙江省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优化人才选拔机制,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学科专业培养需要,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批准,浙江中医药大学将在2015年继续开展“三位一体”综合评价选拔录取工作。
一、招生专业安排
批次 | 招生专业 | 计划数 | 科类 | 备注 | 学费 |
一批提前录取 | 中医学 | 20 | 理科 | 本硕连读 | 6325元/学年 |
10 | 文科 | ||||
临床医学 | 30 | 理科 | 五年制 | 6325元/学年 | |
中药学 | 30 | 理科 | 四年制 | 5500元/学年 |
二、选拔对象及条件
1.具有浙江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
2.思想品德优良,身心健康,综合素质较高;
3.有志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
4.报考中医学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为A等的科目数不低于9门,报考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为A等的科目数不低于8门,报考中药学专业的考生要求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为A等的科目数不低于7门,以上专业均要求考生其余科目不低于C等,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均不低于P等。
5.报考中医学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为A等的科目数低于9门,但不低于7门;报考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为A等的科目数低于8门,但不低于6门;报考中药学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为A等的科目数低于7门,但不低于5门,其余科目不低于C等,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均不低于P等。且符合以下专项条件之一者可以报考:
(1)高中阶段在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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