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医师是从事宠物疾病临床诊断、治疗以及宠物传染病、人畜共患病预防和控制的专业人员。
从事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询问宠物的主人或看护人员关于宠物的病史,进行医学检查、书写病历、记录病案;
(2)实施化验、影像、穿刺技术以及其他诊断程序;
(3)对化验和检查报告及结果进行分析,作出诊断,确定并实施宠物医疗方案,如:外科手术,组织器官移植,助产、接生、修复牙齿、放射治疗、超声介入活检、中医方法等;
(4)开具处方,向宠物主人或看护人员讲明宠物的喂药要求和护理方法;
(5)利用必要的医疗设备、器械、药物、输氧、补充营养物质、输血、替代治疗等手段治疗宠物疾病;
(6)对宠物疑难病例进行会诊或转诊;
(7)观察宠物术后病情变化,并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
(8)隔离感染传染病或人畜共患病的宠物,采取预防措施并及时上报疫情;
(9)出具相应的宠物医学证明文件;
(10)开展宠物疾病诊疗技术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