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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代法学期刊简介:《时代法学》是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由湖南省教育厅主管、湖南师范大学主办、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承办的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法学理论学术期刊(CSSCI法学类扩展版来源期刊)。

  时代法学编辑部新闻

  再论转轨经济法学:一个务虚的伪命题——对《时代法学》2009年第1期相关观点的回应

  【摘要】 中国经济法的困境不是因为我们使用了西方范式的经济法理论,而是市场经济不成熟及其体制性障碍。如果没有认识到问题的实质,无论如何变换经济法概念,只能形成诸多务虚的伪命题。真正把握中国经济法困境的学者应当建立在充分认识现实国情背后体制性障碍的前提下,发挥经济法的前瞻性功能和预防性功能,构建经济法具体制度,做经济法力所能及的事情,并以此推动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协助突破经济法困境背后的体制性障碍。

  《时代法学》2009年第1期连续发表了3篇关于“转轨经济法学”的文章,包括朱崇实教授、李晓辉的文章《转轨经济法:一种渐进的制度变迁模式——基于经济法学三十年发展历程考察》(以下简称“朱文”)〔1〕、颜运秋教授、李景杰的文章《确实发生了误读——与李昌庚先生商榷》(以下简称“颜文”)〔2〕、刘光华教授的文章《如何正确解读转轨经济法?——兼作我的立场阐述与观点回应》(以下简称“刘文”)〔3〕。上述三篇论文均是呼应陈云良教授先前发表的论文《转轨经济法学:西方范式与中国现实之抉择》(以下简称“陈文”)〔4〕,其中后两篇文章直接针对笔者以前针对“陈文”等发表的论文《转轨经济法学:一个容易误读的概念——兼与陈云良先生等人商榷》〔5〕。

  本来笔者并不想加以反驳,因为所谓的“转轨经济法学”本来就是一个伪命题,相应的阐述与分析均是务虚的理论(包括笔者相关的文章以及此文)。但为了避免误读我的观点,阐述自己的思想,因而再次写下这务虚的文章。文章是“务虚”的,但笔者的思想和观点是需要澄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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