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医院金元时期:
官署名。掌医药,主要为宫廷服务。秦、汉、三国有太医令,属少府,西晋属宗正,东晋属门下省,南朝宋属侍中,齐属起部,梁、陈属门下省。北魏、北齐属太常,北周有太医下大夫。隋、唐置太医署,五代有翰林医官使,宋有翰林医官院。辽北面官有太医局,金改称太医院,置提点与使、副使等官,属宣徽院。元太医院独为一署,无所隶属。明太医院有院使、院判,所属有御医、吏目,医术分十三科。
金代大体上也仿宋代,在宣徽院之下设太医院、尚药局、御药院。太医院内设有提点、院使、副使、判官、管勾、正奉上太医、副奉上太医、长行太医。兼有医学教育性质,培养各科学生,以优良之学员补充太医之职。
元代统治者对医学管理相当重视,医学制度较严密,机构扩大,并大幅度提高医官品阶及地位医|学教育网整理。太医院之品级提高到正二品,内有院使、同知、金院、同金、院判、经历、都事、照磨等,官阶正二品至正八品,另设令史、译史、知印、通史、宣使等职。
太医院下辖八个机构:
广惠司“掌修制御用回回药物及和剂以疗诸宿卫士”。内设卿四人,为正三品,少卿二人、二人、经历一人、知事一人、照磨一人。司下设大都及上都回回药物院各一所,并由达鲁花赤一人、大使一人、副使一人负责,专门掌管回回药物事。
御药院“掌受各路香贡,诸番进献珍贵药品,修造汤煎”。内有达鲁花赤一人、大使二人、副使三人、直长一人、都监一人。
御药局“掌两都行箧药饵”。内设达鲁花赤一人、局使二人、副使二人。
行御药局“掌行箧药饵”。内设达鲁花赤一人、大使二人、副使三人。
御香局“掌修和御用诸香”。内有提点一人、司令一人。
大都惠民局“掌收官钱经营出息市药修剂以惠贫民”。另有上都民局,其任务与大都者相似,各设提点一人、司令一人。
医学提举司“掌考校诸路医生课义试验太医教官,校勘名医撰述文字,辨验药材,训诲太医子弟,领各处医学”。内有提举一人,副提举一人。
官医提举司管理有关医户及差役有关诉讼事宜。共设四所,分别位于大都、保定、彰德、东平等四路。各所均设有提举一人,同提举一人、副提举二人。在全国十路也各设一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