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临床论著、实验研究、学术探讨、思路与方法及综述等文稿须附有中、英文摘要及2—5个关键词。临床论著、实验研究文稿摘要按目的、方法、结果、结论4段格式撰写,采用第三人称撰写,不用“本文”等主语,中文摘要可简略些(250字左右),英文摘要则相对具体些(400个实词左右)。学术探讨、思路与方法及综述等其他文稿中、英文摘要不采用4段格式撰写。
7. 关键词 应尽量从美国国立医学图书馆编辑的最新版Index Medicus的Medical Subject Headings (MeSH) 词表中选用规范词,中文译名可参照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编译的《医学主题词注释字顺表》。中医药词汇可参考中国中医研究院图书情报研究所编著的《中医药学主题词表》。未被词表收录的词如确有必要也可作为关键词标注。关键词不能2—8个,关键词之间用“;”分隔。各类文稿均须列出中英文关键词,英文关键词应与中文关键词相对应,词首字母均小写。
8. 正文格式和层次结构 实验论著一般分为引言、材料与方法、结果、讨论4部分;临床论著和经验交流一般分为引言、资料与方法、结果、讨论4部分。各层次的标题应简短明确。
9. 图和表 凡能用文字说明者,尽量不用图表。图表均应有简要的图题和表题。图、表序号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分别按其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连续编码,并在正文中标示。即使只有1张图或表,也须标示“图1”或“表1”。每幅图表冠有图题或表题,表内数据要求同一指标有效位数一致,线条图高宽比例为5︰7,病理照片要求注明染色方法和放大倍数。
10. 统计学 应写明所用统计学方法的具体名称(如成组设计资料的t检验、两因素析因设计资料的方差分析等)和统计量的具体值(如t=3.45),并尽可能给出具体的P值(如P=0.023)。统计学符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3358-1982《统计学名词及符号》的有关规定书写,一律用斜体。?
11. 计量单位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3100~3102-1993《量和单位》的规定,正确使用和书写量和单位的名称与符号。
12. 数字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5835-1995《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和时间,必须用阿拉伯数字。年份用4位数表示,如1994年不能写成94年。避免用时间代词,如“今年”、“去年”等。小时用“h”表示,分钟用“min”表示,秒用“s”表示。小数点前或后超过4位数字时,每三位一组,组间空1/4个汉字空,如“23 465.378 97。但序数词和年份、页数、部队番号、仪表型号、标准号不分节。百分数的范围和偏差,前一个数字的百分符号不能省略,如:5%~95%不能写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