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医药职工大学
1.根据国家、天津市的有关方针政策及学校学科发展情况,组织编制全校科学研究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2.根据国家、天津市的有关方针政策,结合《天津医药职工大学章程》和具体工作实际,拟订、完善科研管理相关的规章制度;
3.“2011计划”协同创新有关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
4.科研计划管理:
(1)拟订和修改全校科技计划管理的规章制度;
(2)组织全校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组织申请、论证评审、合同签定、过程管理、结题验收及归档等工作;
(3)负责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经费的拨款工作,配合财务处、审计处做好经费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
(4)与国内外企事业单位科研合作项目的管理;
(5)承担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和动物实验伦理审查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