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医师工作总结范文精选:
一、检查情况
这次检查从xx年3月6日至3月24日,历时18天,出动卫生执法人员160人次,监督车辆36台次,共检查31家医疗单位。其中县级医疗机构6家,乡镇医疗机构25家。
二、检查内容及方法
检查内容按省厅(卫电〔xx〕10号)文件要求及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对医疗机构执业范围、无证行医、出租承包及人员资质进行全面检查了解。检查方法,采取摸底询问,调阅《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执业人员资质档案,查看医生、护士及医技科室人员值班表,抽查门诊处方、住院病历及医技科室报告单以核实医疗机构是否违法执业。
三、存在问题
这次检查31个医疗机构中,均未发现超范围执业,无证行医,承包出租科室等。普遍存在问题主要是人员资质达不到或未按规定执业,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聘用非卫技人员从事一般的诊疗活动,如在门诊协助医师开处方、在医技科室协助检查、诊断、出具医技报告单。
2、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在临床和医技科室独立开展诊疗活动。
3、执业医师超范围执业,从事注册范围以外其它专业的诊疗活动。如外科医师兼麻醉、内科医师兼儿科等。
4、长期聘用外地或外单位执业医师在本医疗机构执业,未及时向本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或备案,如专家门诊或退休反聘等。
5、个别县级医疗机构助师独立执业现象仍然存在。
四、整改意见
针对这次检查普遍存在问题,卫生执法人员将检查情况向卫生局领导作专题汇报,局领导非常高度重视,并根据存在的问题明确了整改意见。
1、医疗机构非卫技人员一律不准执业,今后不得自行招聘非卫技人员。
2、未取得执业资格人员,必须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开展诊疗活动,不准独立执业。
3、变更执业地点的执业人员,必须及时申请办理变更或备案,经卫生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执业。
4、执业医师不得从事注册范围以外其它专业的诊疗活动。医'学教育网|整理乡镇卫生院确因工作需要应按照《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和《〈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的说明》,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考核批准,报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申请同一类别至多三个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后,方可从事其它专业的诊疗活动。
对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或个别乡镇医疗机构存在问题较严重的,将依法立案查处。
对策方面:
1、为缓解乡镇医疗机构人才匮乏现象、卫生主管部门每年有计划地招大专院校毕业生补充乡镇卫生院,培养后备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