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非物理量 整数一至十,如果不是表示科学计量和具有统计意义的一组数字中,可以用汉字,但全文数字的体例要前后一致。例如:一个人、三次检查、十个百分点等。
2.3 概数和约数
2.3.1 邻近的两个数字(一、二……九)并列连用,表示概数时必须使用汉字(连用的两个数字之间不得用顿号“、”隔开)。例如:一两个小时、三四米、五六次、四十五六岁、七八十种、十之八九等。
2.3.2 带有“几”字的数字表示约数时必须使用汉字。例如:十几人、几十次、一百几十次、几十万分之一等。
2.3.3 用“多”“余”“左右”“上下”“约”等表示的约数一般用汉字。例如:一万多件、二十余人、六七天左右、一米六上下、约八九次等。
2.4 竖排文章中的数字 在医学论文中,竖排文字主要是图中图的说明,涉及的数字除必须保留的阿拉伯数字外,应一律用汉字。
3 数字使用中的注意事项
3.1 5位数以上,尾数零多的数,可以用“万”、“亿”作单位,但不得以十、百、千、十万、百万、十亿等作单位,多位数阿拉伯数字不能在数字之间插用汉字。例如:3 579 000,可写成357.9万,但不能写成357万9千。
3.2 纯小数必须写出小数点前定位的“0”。数值有效位数末尾的“0”不能省略,应全部写出。例如:0.46不得写成.46、1.750不能写成1.75 等。
3.3 数值的修约方法不再使用旧的“四舍五入”法,而应按GB 817087的规则修约,其规则为:“4舍6入5看齐,5后有数进上去,尾数为零向左看,左数奇进偶舍弃”。例如:修约到一位小数,12.149修约为12.1;12.169修约为12.2;12.152修约为12.2;12.150修约为12.2;12.250修约为12.2。
3.4 附带长度单位的阿拉伯数值相乘时,每个数值后的单位不能省略。例如:40mm×20mm×30mm,不能写成40×20×30mm或 40×20×30mm3。
3.5 分数分号一般用斜线表示。例如:3/5 、不用35。
3.6 检验结果的构成比统一用小数表示,不用百分号。例如:白细胞分类,中性粒细胞75%应为0.75。
3.7 数字的增加和减少应注意用词的概念,增加可用倍数或百分数。例如:原来为100现在是200,应为增加了1倍或为增加了100%;减少不能用倍数,只能用百分数或分数表示。例如:原来为100现在是50,应为减少了50%或减少了1/2,不能用减少了1倍。
3.8 表示参数与偏差范围数值时的书写形式。(1)数值范围:例如:5至10应写成5~10;5万至10万应写成5万~10万,不能写成5~10万;3×109至5×109应为3×109~5×109,或(3~5)×109(以采用前者为宜),不能写成3~5×109;(2)百分数范围:例如:53%至86%,应写成53%~86%,不能写成53~86%;(3)具有相同单位的量值范围:例如:50mg至70mg,应写成50~70mg,不必写成50mg~70mg,同理10℃至20℃,应写成10~20℃,不必写成10℃~20℃,不能写成10°~20℃;(4)偏差范围:例如:15.2mm±0.2mm可写为(15.2±0.2)mm,但不得写为15.2±0.2mm,(25±1)℃不能写成25±1℃;(85±2)%不能写成8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