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类论文作者和志谢:
《生物医学期刊投稿的统一要求》中将作者的条件定义为:参与选题与设计,或为资料分析和解释者起草或修改论文中关键性的重要内容者;最终同意该义发表者。以上3条应同时具备。论义作者的排序应该由全体作者共同讨论后决定,以集体署名的文章必须明确对该文的负责人,投稿后作者的排序不应再做改动。同一单位的作者一般不应超过6位。
志谢:志谢的对象应包括在本研究中做出了贡献但又不够成为作者的人,如给予支持的领导、提供技术帮助者、财力和物力上的支持者。作者应负责征得每一位被志谢人的书面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