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图表
1.图片:图片建议采用jpg格 式。照片图要求有良好的清晰度和对比度,并应分别按其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连续编码。每幅图片应冠有图题和相应的说明。说明性的文字应置于图(表)下方 注释中,并在注释中标明图表中使用的全部非公知公用的缩写。组织(病理)学图片应注明染色方法和放大倍数。大体标本照片在图内应有尺度标记。图片若为人 像,应征得本人的书面同意,或遮盖其能被辨认出系何人的部分。线条图应线条清晰、连贯,高宽比例以5∶7为宜。
2.表格:建议采用三横线表(顶线、表头线、底线),如遇有合计和统计学处理内容(如t值、P值等),则在此行上面加一条分界横线;表内数据要求同一指标有效位数一致,一般按标准差的1/3确定有效位数。
图片、表格或其中内容若引自其他期刊、著作,应注明出处。
(九)计量单位
本刊执行GB3100~3102-1993《量和单位》中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规定及其书写规则,具体执行可参照中华医学会杂志社编写的《法定计量单位在医学上的应用》。注意单位名称与单位符号不可混用。组合单位符号中表示相除的斜线多于1条时应采用负数幂的形式表示,组合单位中斜线和负数幂亦不可混用,如ng/kg/min应采用ng·kg-1·min-1的形式,不宜采用ng/kg-1·min-1的形式。在叙述中应先列出法定计量单位数值,括号内写旧制单位数值;如果同一计量单位反复出现,可在首次出现时注出法定与旧制单位换算系数,然后只列法定计量单位数值。量的符号一律用斜体字,如吸光度(旧称光密度)的符号“A”。血压仍以mmHg表示。
(十)数字
执行GB/T 15835-1995《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刻和计数、计量均用阿拉伯数字。百分数的范围和偏差,前一个数字的百分符号不能省略,如:5%~95%不能写成5~95%,(50.2±0.6)%不能写成50.2±0.6%。附带尺寸单位的数值相乘,按下列方式书写:4cm×3cm×5cm,不能写成4×3×5cm3。
(十一)统计学方法
1.统计学符号:按GB 3358-1982《统计学名词及符号》的有关规定,统计学符号一律采用斜体。
2.研究设计:应告知研究设计的名称和主要方法。如调查设计(分为前瞻性、回顾性还是横断面调查研究),实验设计(应告知具体的设计类型,如自身配对设计、成 组设计、交叉设计、析因设计、正交设计等),临床试验设计(应告知属于第几期临床试验,采用了何种盲法措施等);主要做法应围绕4个基本原则(重复、随机、对照、均衡)概要说明,尤其要告知如何控制重要非试验因素的干扰和影响。
3.资料的表达与描述:用x±s表达近似服从正态分布的定量资料,用M(QR)表达呈偏态分布的定量资料;用统计表时,要合理安排纵横标目,并将数据的含义表达清楚;用统计图时,所用统计图的类型应与资料性质相匹配,并使数轴上刻度值的标法符合数学原则;用相对数时,分母不宜小于20,要注意区分百分率与百分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