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计量单位 实行国务院1984年2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并以单位符号表示,具体使用参照1991年中华医学会编辑出版部编辑的《法定计量单位在医学上的应用》一书。单位名称与单位符号不可混合使用,以百分数表示的均值和标准差前后两个数字都应有百分符号,如50.2%±0.6% 。百分数起止应加百分符号如5%-95%。
9.图表 附图请另页附在文中。要求有良好的清晰度和对比度,需标注的符号(包括箭头)请用另纸标出。病理照片要求注明染色方法和放大倍数,表格一律采用横线表,表格内的各项标目除计量单位符号外一律用中文书写。
10.统计学符号 按国标GB3358-82《统计学名词及符号》的有关规定书写。
11.缩略语 文题一般不使用缩略语,特别是英文缩略语,正文内也要尽量不用。必要使用时于首次出现处须先出具其全称,然后括号注出缩略语和英文全称及其缩略语,后两者间用“,”分开。
12.论文涉及的课题如取得国家或部、省级以上基金或属攻关项目,应在文题页左下方注明,如“本课题受××基金资助”(基金编号××××),并附基金证书复印件。
13.参考文献 请按国标GB7714-87采用顺序编码制著录,依照其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加方括号标出。未发表的观察资料和个人通讯一般不用作参考文献。外文期刊的名称缩写以美国国立医学图书馆编辑的《Index Medicus》格式为准,参考文献必须与其原文核对无误。将参考文献按引用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标出)排列。书写格式如下:
期刊:作者[3位以内者,把姓名均列出;3位以上者,只列前3位,后加“等”、“el al”;著录个人作者,一律姓在前,名在后].文题.刊名,年份,卷次:起页-迄页.
14.根据“著作权法”,本刊对来稿有删改权(不愿删改者,请预先声明),并针对内容酌加编者按语,以启导读者。作者在收到回执后半年,如未收到录用通知单或修稿信可自行处理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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