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0 依照《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本刊对来稿有权做文字修改、删节,凡涉及有关原意的修改,先与作者联系,凡来稿在接到本刊回执2个月内未见稿件处理通知者,系仍在审阅中,作者如欲投它刊,希望事先与我刊联系,切勿一稿两投,凡退修稿逾1个月不寄回者,视为自动撤稿。
3.11 本刊确定录用的稿件,必须有作者亲笔签署论文专有授权书,专有使用权即归本刊所有。本刊有权以电子期刊、光盘版等其他方式出版接受刊登的论文,未经本刊同意,该论文不得转载他处。本刊录用的所有稿件,均以纸载体和光盘形式同时出版。
3.12 本刊对来稿收取稿件处理费,每篇40元,不足1 500字文稿20元。本刊编委及特约通讯员和中国残疾人康复协会会员投稿时,请附2003年“学会活动基金”发票可免交。决定刊用的稿件,适当收取版面费(刊用彩图,版面费适当增加)。急需刊用的文章,至少在3个月前寄到编辑部,经审阅认为可用的稿件并适当收取快速处理费,否则难以如期刊出。
2.13 下列来稿经编委审阅确认后方可优先刊登:
属国家或省部级自然基金项目、重点攻关课题;拟报国家或省部级科技成果项目;重大技术创新或引进国外新技术、新方法、首次发表的项目。已确定在本刊发表的论文,其参考文献有1篇以上引自本刊者。
随着我国信息化建设的发展,对期刊论文结构形式,数据项的名称、标识和编排格式均提出了规范化要求,如果投稿时达不到这些要求,势必造成反复审修,甚至不能刊用。因此,作者在投稿时必须先阅读本刊各栏目书写形式及注意事项,如果您还没有订阅,希望尽快到当地邮局或直接汇款到本刊编辑部订阅。为鼓励个人订户,凡订阅本刊者请您向本刊投稿时附上当年订阅本刊收据复印件,可免交审稿费,对可用稿给予优先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