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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CN的出版形式规范

1 期刊CN (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

以CN为前缀,由6位数字(前2位为地区代码,后4位为地区连续出版物的序号)和分类号组成。是由新闻出版总署负责分配给一种期刊的唯一代码。

1.1 期刊CN 规定

1.1.1 CN执行《期刊出版管理规定》和GB/T 9999-2001《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相关规定。

1.1.2 获得CN的期刊应持有新闻出版总署批准文件(2004年以前批准的科技期刊持有科技部文件)、期刊出版许可证,并在新闻出版总署备案。

1.1.3 一个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只能对应出版一种期刊,不得用同一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出版不同版本的期刊。

1.1.4 CN应印在期刊封面、版权页或封底上。

1.2 期刊CN准则

1.2.1 一个CN对应一种期刊唯一刊名,期刊更名、变更登记地(跨行政区域)应获得新的CN。

1.2.2 一个CN只能出版一种期刊的一个版本。

1.2.3 不同文种、不同载体的期刊应分别有各自的CN。

1.2.4 CN编号后面不允许附加任何其他标志信息。

1.2.5 CN分类号应以新闻出版总署批准文件为准,不能任意跨学科更改和刊印时省略。

1.2.6 期刊出版单位不得出售、出租和转让CN给其他期刊使用。

1.2.7 CN应按规定格式和字体印在期刊封面、版权页或封底上。

2 期刊ISSN (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

以ISSN为前缀,包括一位校验码在内的8位数字。由ISSN中国国家中心分配给每一种获得CN并公开发行的期刊的唯一识别代码。

2.1 期刊ISSN规定

2.1.1 期刊社应持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创办期刊文件复印件、期刊出版许可证复印件和期刊出版登记表复印件向ISSN中国国家中心申请ISSN。

2.1.2 ISSN执行《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和《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相关规定。

2.1.3 获得ISSN的期刊应持有ISSN中国国家中心颁发的ISSN证书并在该中心数据库注册。

2.1.4 ISSN应印在期刊封面右上角、版权页或封底上。

2.2 期刊ISSN准则

2.2.1 获得CN并公开发行的期刊应申请ISSN,期刊更名须获得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后申请新的ISSN。

2.2.2 一个ISSN应与该刊的CN及刊名保持一致。

2.2.3 一个ISSN只能出版一种期刊的一个版本。


更多论文百科论文详细信息: 期刊CN的出版形式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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