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笔者研究发现:一批非法出版物,为了继续欺骗广大中小学教师,又采取了一些更隐蔽的办法。如,有些在境外注册在境内编辑、出版、发行的非法出版物,在通联地址上做文章:只留下电子信箱,不标注具体的编辑、出版、发行单位和地址;还有些在境外注册在境内编辑、出版、发行的非法出版物,掩耳盗铃地自称经过什么省什么部门批准,在境内发行等等。这都是一些值得注意的新动向医.学全在线提供www.400qikan.com。
3、不要认为在国家合法出版物上刊登征文启示或者广告的,就是合法出版物。前不久,笔者曾致书《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教育文摘周报》和《中国青年报》,请他们不要再为非法出版物《中国教育教学》杂志做广告,并将文章发在了人民网“强国论坛”上:根据广东省新闻出版局在其网站上的“特别提示”可知,国际标准刊号为ISSN1728-0222、国内统一刊号为CN18-4258/H或CN13-4412/H的《中国教育教学》杂志“不是经国家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国内正式出版物”(见www.xwcbj.gd.gov.cn网站“业务咨询•特别提示”)。毫无疑问,这些大报不负责任的行为,是基层广大教师受骗上当的重要原因,是他们误导了基层的教师!
外,也不要相信那些打着某些名人顾问、某些大单位联办、协办、支持、赞助旗号的,就是合法出版物。事实上,许多人和单位可能根本就不知道还有这么一家报刊,当然也不排除有些人和单位本身就是所谓的“报托”。总而言之,是不是合法出版物,关键看它的CN号有没有问题。例如,《中国教育教学》杂志,国内统一刊号为CN18-4258/H或CN13-4412/H。稍有常识的人就知道,我国内地根本就没有18这个地区号,地区号13虽然有,但应该是河北的,该杂志在广州、重庆、海口、云南、海南设立编辑部,从事编辑、出版、发行活动显然是非法的!
4、如果实在拿不准某种报刊是不是合法出版物,建议你根据报刊的版权标记向为它提供CN号的省级新闻出版局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进行查询.